2017年廣東造價師考試報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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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東造價師考試報名通知公佈(含報名時間等),本站小編為大家分享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於2017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如下:

2017年廣東造價師考試報名通知

  關於2017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4號)精神,現就我省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考試時間考試科目試題題型
10月21日9:00—11:30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客觀題
14:00—17:00建設工程計價客觀題
10月22日9:00—11:30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土木建築工程、安裝工程)
客觀題
14:00—18:00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主觀題

二、考試地點

全省主考區設在廣州,深圳設分考區。考試詳細地址以准考證標註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和《關於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執行。

(一)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木建築工程”和“安裝工程”2個子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從事線路、管道、裝置安裝專業工作的人員報“安裝工程”專業,考《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工程)》科目;其他報“土木建築工程”專業,考《建築工程技術與計量(土木建築工程)》科目。

(二)報考全部科目(4科)考試條件(級別為考全科)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三)免試部分科目考試條件(級別為免二科)

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前,已受聘擔任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 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四)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於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凡符合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五)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四、報名和報考流程

(一)報名和繳費

1.該項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或報名登陸介面()進行報名,網上資訊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7月26日9:00-8月16日17:00。

2.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粵發改價格[2017]251號、人社廳函[2015]278號規定,客觀題按每科69元收取,主觀題按每科77元收取。

(二)報考流程

1.使用者註冊和電子照片上傳。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註冊(必須填寫本人聯絡電話),並簽訂《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以及填寫《工作簡歷表》(附件3)。已完成註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填寫報名資訊。

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除存檔外,還將用於製作准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考試合格後,考生無需再次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上傳照片前,請先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稽核處理工具軟體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後將稽核通過(轉換後)的照片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檔案大於30K,畫素大於300*215),轉換後的照片小於15K。

2.報名資訊填報和確認。考生登陸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個人資訊,並進行資訊確認。凡因個人填寫資訊不準確、不真實,造成稽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凡省直(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各市屬單位人員選擇所屬地市進行報名。

3.報名資訊修改。考生如要進行資訊修改,按照規定,在未確認報名資訊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資訊;已確認報名資訊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資訊確認,方可修改報名資訊;報名資訊修改成功後需要再次進行報名資訊確認。

為便於考生找回使用者名稱、密碼,修改註冊資訊,限制代報名行為,網上報名平臺在使用者註冊或登入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註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則可以繫結該手機。繫結手機後,考生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入系統,接收系統向繫結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後,考生可以檢視使用者名稱、重置密碼和修改註冊資訊。

考生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考試且有科目合格的,請認真核對檔案號是否與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則無法滾動計算成績。出現該種情形時,考生可在繳費前聯絡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要求修改;考試結束後,再提出檔案號資訊修改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將不予受理。

4.報名表列印。考生完成照片上傳、資訊填報和報名資訊確認後,請下載並列印《2017年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由於報名使用全國統一網報系統,報名結束後,系統將不再支援《報名表》下載和列印。

5.繳費。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在網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等報考資訊,否則責任自負。

6.報名結束後,考生應將《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蓋章並妥善保管,待該項考試預合格成績公佈後,再交由報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進行考生資格複核。領取證書時,再一併領取《報名表》、《工作簡歷表》和複核材料影印件,並交由相關部門存入個人檔案。

五、准考證列印和考試

(一)准考證列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於 2017年10月16日 9:00-10月20日 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並列印准考證,請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資訊內容,如發現與提交報名表資訊不一致,務必在考試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查詢更正。考試時,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1.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報考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通過資格複核,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2.《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務必在開考前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他3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3.按照國家關於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規定精神,考試開始後,考生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後可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熟悉考場路線和考室位置,準時到場參加考試。

4.省直考區考生考試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和考室掛鐘由考點統一提供,考生只需攜帶准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手錶和其他電子裝置。深圳考區的考試規則以准考證標註為準。

5.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並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將採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6.考試大綱使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2013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使用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審委員會編寫的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教材《建設工程造價管理》(2017版)、《建設工程計價》(2017版)、《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017版)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017版)。

六、成績公佈和成績複核

(一)成績公佈及合格標準劃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考試成績計劃在2017年12月底公佈,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成績查詢,具體公佈時間以網站公告為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為準。

(二)成績複核

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佈後15日內向報考地考試管理機構提交成績複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後資格複核

考後資格複核實行屬地管理,誰複核誰負責。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複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佈在廣東人事考試網)負責;各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複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省直、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具體聯絡方式詳見附件4。

考生資格稽核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後考試機構資格複核的程式。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複核、制發證週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佈後,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接收考生材料並複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照所屬考試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場所提交複核材料(資格複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見附件5)。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網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試機構通知。

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託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託書(附件6),並在之後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後複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檔案要求,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複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複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八、證書領取

各市證書發放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

省直證書發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

附件:1.考生報考承諾書

2. 考試報名表

3. 工作簡歷表

4. 人事考試機構聯絡方式

5. 資格複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

6. 代辦委託書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