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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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植物油加工廠生產採用的是油脂浸出工藝,以先進的化工萃取法提取大豆油脂,生產工具有機械裝置、廠內運輸車輛等,生產的植物油閃點大於60℃。植物油浸出車間為單層廠房,每層建築面積為125 m2,在同一時間的作業人員不超過10人。為了做好危險源辨識,廠安全主管甲給全廠職工進行了一次安全培訓,講述了危險源、事故隱患、事故致因理論等。甲指出,由於植物油及其加工原料有火災、爆炸危險性,因此我廠存在大量的危險源和事故隱患,甚至是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

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練習

比如,植物油浸出過程中,(環球網校安全工程師頻道為您整理)植物油臨時儲罐的儲油量很大,構成重大危險源;植物油浸出車間有作業人員,作業人員可能有誤操作,因此植物油浸出車間就是重大事故隱患。甲進一步解釋說,危險的程度可用危險度表示。危險度是生產系統中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與嚴重性的函式,也就是說,生產系統中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或嚴重性越大,生產系統的危險度就越大。因此在生產過程中應儘量降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性,通過降低人的不安全行為來降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通過降低物的不安全狀態降低事故發生的嚴重性。

比如,減少植物油加工原料(大豆)儲存區的原料儲存量可以降低儲存區的.事故嚴重性,再比如,植物油的成品油儲罐中儲存的植物油越少,其事故發生的嚴重性越小,因此為了降低成品油儲罐區的風險,應將大的儲油罐改造為多個小儲油罐,即當需要儲存5 000t成品植物油時,用10個500t儲罐比用5個1 000t儲罐的風險小。請根據上述場景回答下列問題。

單項選擇題:

1.生產的植物油閃點大於60℃,植物油浸出車間為單層廠房,每層建築面積為125m2,且同一時間的作業人員不超過10人,所以浸出廠房的安全出口最少應有(B)。

A.1個

B .2個

C .3個

D.3個以上

2.下列關於危險源與事故隱患關係的說法正確的是(A)。

A.事故隱患一定是危險源

B. 危險源一定是事故隱患

C.重大危險源一定是事故隱患

D. 重大事故隱患一定是重大危險源

多項選擇題:

1.廠安全主管甲的有些觀點是錯誤的,下列說法錯誤的有(A、B、D)。

A.由於植物油及其加工原料有火災、爆炸危險性,因此我廠存在大量的危險源和事故隱患,甚至是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

B.植物油浸出車間有作業人員,作業人員可能有誤操作,因此植物油浸出車間就是重大事故隱患

C.危險的程度可用危險度表示,危險度是生產系統中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與嚴重性的函式

D.當需要儲存5 000t成品植物油時,用10個500t儲罐比用5個l000t儲罐的風險小

2.根據廠安全主管甲對危險度與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與嚴重性的關係的說明,下列說法正確的有(B、C)。

A. 當系統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一定時,事故發生的嚴重性增加l倍,系統的事故風險度就增加1倍

B.系統事故的風險度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性的增加而增大

C.系統事故的風險度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的增加而增大

D.系統事故的風險度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性的增加而減小

3.“植物油的成品油儲罐中儲存的植物油越少,其事故發生的嚴重性越小,(環球網校安全工程師頻道為您整理)因此當儲罐的容積一定時,罐內裝的植物油越少,罐的事故風險度越低。”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其原因是(B、D)。

A.罐內植物油越少,事故發生的嚴重性越大

B.罐內植物油少到一定程度時,植物油蒸發的氣態物質佔有較大空間,這些氣態物質發生事故的風險度比植物油發生事故的風險度高得多,此種情況下儲罐的事故風險度未必小

C.罐內植物油越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越大

D.儲罐事故發生風險度不只與植物油的多少有關,還與其他很多因素有關,所以僅由儲存植物油的多少判斷儲罐事故風險度是不全面的

【相關知識】

1.《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定技術要點》

安全出口的設定要求

(1)每個防火分割槽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個,且應分散佈置。

(2)出口處不得設正門檻、臺階,採用捲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

(3)營業、使用時間安全出口不應上鎖、阻塞、堆物。

(4)公共場所、觀念廳的入場門、太平門寬度不應小於1.4m。

2.事故、事故隱患、危險、危險源與重大危險源

(一)事故

《現代漢語詞典》將“事故”解釋為:多指生產、工作上發生的意外損失或災禍。企業生產中,發生有毒有害氣體洩漏,引起作業人員急性中毒,發生了安全生產事故。

在生產過程中,事故是指造成人員死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從這個解釋可以看出,事故是意外事件,是人們不希望發生的;同時該事件產生了違揹人們意願的後果。如果事件的後果是人員死亡、受傷或身體的損害就稱為人員傷亡事故,如果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就是非人員傷亡事故。

事故的分類方法有很多種,我國在工傷事故統計中,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 6441--1986)將企業工傷事故分為20類,分別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藥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傷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