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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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及《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2017年6月5日第172號)的有關規定,現就2017年湖南省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湖南省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公告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根據《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武陵山片區區域發展和扶貧攻堅規劃》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部六省比照實施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範圍的通知》(國辦函[2007]2號)有關規定,我省新邵縣、邵陽縣、隆回縣、洞口縣、綏寧縣、新寧縣、城步苗族自治縣、武岡市、石門縣、慈利縣、桑植縣、中方縣、沅陵縣、辰溪縣、漵浦縣、會同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芷江侗族自治縣、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新化縣、漣源市、瀘溪縣、鳳凰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花垣縣、茶陵縣、炎陵縣、宜章縣、汝城縣、桂東縣、安仁縣、安化縣、平江縣、新田縣、江華瑤族自治縣、衡山縣、祁東縣、澧縣、南縣、永興縣、祁陽縣、江永縣、寧遠縣、藍山縣、雙峰縣、張家界市永定區、武陵源區等52個縣市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為準,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法律專業的範圍:法律、法學、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師、監所管理(包括舊專業勞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祕、司法警務、法律事務、書記官、刑事執行、民事執行、行政執行、刑事偵查技術、司法鑑定技術、安全防範技術、司法資訊科技、司法資訊保安、海關國際法律條約與公約、檢察事務、經濟法律事務、監獄管理(包括舊專業勞動改造學)、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司法會計、涉毒人員矯治、法律服務管理、社群矯正、應用法制心理技術、職務犯罪預防與控制、安全技術與文祕和監獄資訊科技與應用等37個專業。(《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目錄》)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已經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和網路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高等教育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人員,可以報名,學歷統一填寫“本科畢業”。考試結束,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應當按照網上報名填報確認和承諾的資訊,在規定期限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學歷查詢報告或教育部中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交的,視為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與時間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個人資訊、上傳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列印准考證。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5日至7月4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入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網上報名時,我省報名人員可以選擇湖南省各市州進行報名。

2017年我省長沙市、衡陽市、株洲市、湘潭市、邵陽市、岳陽市、益陽市、郴州市、永州市、懷化市、婁底市、湘西自治州單獨設定考區;常德市與張家界市合併設定常德考區,選擇在張家界市報名的人員須到常德考區參加考試。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路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與報名地市州司法局司考辦聯絡(聯絡電話附後),前往市、州司法局辦理。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規定期限通過全軍政工網報名,相關工作由軍隊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門具體組織。

(三)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持護照報名的,報名時應當承諾本人護照合法有效,成績合格人員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時需提供護照申請地或簽發地有關部門證明。

2.畢業證書。

報名人員的畢業證書必須屬於國民教育序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請報名人員在進行網上報名前,先行登入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對本人學歷進行查詢,並打印出對應查詢結果2份,以備資格申請時提交。不能取得對應查詢結果的,報名人員應即向全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申請學歷認證(我省授權的代理機構為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地址:長沙市蔡鍔北路教育街11號湖南省教科院辦公樓臨街門面學歷學位認證中心,聯絡電話:0731-84402928、84402984,相關認證資訊可查閱http://www.chsi.com.cn)。

因受各種因素影響,認證所需時間可能較長,請務必及時申請認證,以免一旦考試成績合格延誤資格申請。

凡在本年度資格申領階段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和學歷查詢報告或學歷認證報告的,視為不符合報名條件,已經報名參加考試的報名無效,考試成績無效。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的,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口簿。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具體要求如下:(1)請先準備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共計2張電子照片(可使用手機、數碼相機、掃描器分別拍照或掃描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2)戶籍電子照片要求:1)必須包含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完整內容;2)照片內容必須清晰可辨認;3)檔案格式為JPG格式;4)檔案大小應小於500KB。(3)可藉助“光影魔術手”軟體進行裁剪後,將2張電子照片拼接為1張電子照片上傳。

報名人員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提交學歷為本科以上的,網上報名時,必須對“是否選擇(或者放棄)享受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選項進行選擇。選擇享受或放棄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均不影響考試成績達到一般合格分數線的,在報名所在市州司法行政機關申請A類法律職業資格;但選擇放棄享受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的,如考試成績僅達到放寬地區合格分數線的,則不得申請授予C類法律職業資格。

4. 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畫素×高626畫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照片應當清晰完整,需顯示雙肩、雙耳,露雙眉,不得佩戴首飾,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揹帶(吊帶)衫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則手機照等。不得對照片內容進行拉伸、液化等PS處理。要儘量前往正規照相館按照要求拍攝製作,若已有符合要求的照片,可參照報名系統中《電子照片製作指南》修改照片尺寸及大小。此照片將作為本人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請務必妥善保管。

凡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上傳照片不符合規定要求,並不能及時進行更改的,報名將不成功,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報名人員自負。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報名資訊,對上述報名資訊作出真實有效承諾。

(四)考試費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湘價函(2007)77號檔案規定,我省司法考試考試費收取標準為每人次260元。

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9日。報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使用已開通網上銀行的銀聯卡通過網上報名系統交納考試費,我省不接受現場交費。報名人員只有交納考試費後網上報名才真正完成。

報名人員網上支付考試費成功後,報名系統會給予提示資訊,報名人員必須牢記自己設定的密碼,以便進行報名資訊查詢、下載列印准考證和考試成績通知單。

報名人員交納考試費後,不得更改報名地,因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或不能參加考試的,交納的考試費不予退還。

交納考試費如需開具財政票據的考生,請於7月10日至14日到報名地司法局司考辦辦理登記手續。

(五)准考證

報名人員可於9月1日至9月15日登入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

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路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自行列印准考證的,可在准考證列印期限內與報名地司法局司考辦聯絡後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