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司法廳國家司法考試公告2016年

才智咖 人氣:1W

即將進入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本站提醒各位考生抓緊報名,積極備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2016年第164號),現就我省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湖北司法廳國家司法考試公告2016年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高等學校”是指:大學、獨立設定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其中包括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條)

(5)品行良好。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我省恩施市、利川市、來鳳縣、宣恩縣、巴東縣、咸豐縣、鶴峰縣、建始縣、五峰土家族自治縣、長陽土家族自治縣、秭歸縣、遠安縣、興山縣、南漳縣、保康縣、鄖西縣、竹山縣、竹溪縣、十堰市鄖陽區(原鄖縣)、房縣、丹江口市、團風縣、浠水縣、英山縣、羅田縣、麻城市、紅安縣、蘄春縣、孝昌縣、大悟縣、陽新縣、崇陽縣、通山縣、監利縣、神農架林區等35個縣(市),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為準,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是指:依法設立並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舉辦全日制本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招生,全日制本科批次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時間、流程

1.報名方式。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個人資訊、上傳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列印准考證。

2.報名時間。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6日至7月5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入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3.報名流程。

凡在我省報名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按照以下報名流程操作:

(1)閱讀報名公告、報名須知、報名條件和報名流程。

報名人員進入報名網站後,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報名條件”和“報名流程”,瞭解掌握報名政策和具體要求,以便真實、準確填報個人資訊。

(2)填報個人資訊並作出資訊確認承諾。

報名人員進入資訊填報程式後,應當由本人真實、準確填寫個人資訊,進行資訊確認並做出真實有效承諾。同時,應當按照司法行政機關要求做好相關證明材料準備工作。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司法行政機關將按照《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處理。

報名人員須牢記網上填報資訊時設定的密碼,該密碼將用於報名資訊查詢、資訊修改、上傳照片、網上交費、下載列印准考證和考試成績通知單等事項。

(3)上傳電子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的格式要求和報名系統提示上傳本人近三個月內的正面、免冠、無妝、彩色(限藍、紅、白底色)電子證件照片,照片型別為jpg格式,照片尺寸為413畫素(寬)×626畫素(高),照片大小為:40KB—100KB。照片應當清晰完整,須顯示衣領及雙眉、雙耳、雙肩,不得配戴飾物,不得上傳全身照、半身照、風景照、生活照、揹帶(吊帶)衫照、藝術照、側面照、制服照、不規則手機照等,不得進行PS處理。

報名人員應當妥善保管上傳的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凡上傳照片不符合規定要求,又未能及時進行更新的,將無法完成報名。

(4)網上支付考試費。

我省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交費,考試費為269元。報名人員網上報名時,應當仔細閱讀網上支付指南和提示資訊,使用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按照網上指定賬戶支付考試費。報名人員只有交費成功後報名才真正完成。

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10日。考試費交納成功後,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

需要正式發票的`報名人員,可以持報名憑證和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登記、領取。登記時間為2016年8月1日至10日(限工作日),領取時間為2016年10月10日至19日(限工作日)。

報名人員交納考試費後,因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交納的考試費不予退還。

(5)網上下載列印准考證。

凡在我省報名人員,網上報名成功後,可在司法部規定時間內(9月9日至23日),登入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彩色、黑白均可)。自行列印的准考證務必清晰,能夠準確識別面部特徵以及相關資訊。報名人員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