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法律顧問考試《企業法律實務》練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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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部分關於企業法律實務的練習題,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2016年法律顧問考試《企業法律實務》練習題

一.單項選擇題

1.根據《國有企業法律顧問職業崗位等級資格評審管理暫行辦法》,企業一級法律顧問職業崗位資格相當於( )。(2011年)

A.正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B. 副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C. 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D. 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答案:A

解析:(1)取得一級企業法律顧問職業崗位資格相當於正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2)取得二級企業法律顧問職業崗位資格相當於副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3)取得三級企業法律顧問職業崗位資格相當於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取得助理崗位資格的相當於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選項A正確。

2.某中央企業的子企業因6000萬人民幣的欠款糾紛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根據《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暫行辦法》,關於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備案要求的說法,正確的是( )。(2011年)

A.本案屬於中央企業子企業糾紛案件,不屬於《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暫行辦法》的適用範圍,無需備案

B.本案由中央企業於立案之日起1個月內報國務院國資委備案

C.本案由中央企業於提交仲裁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報國務院國資委備案

D.本案由糾紛子企業向所屬中央企業備案,中央企業彙總後於次年2月底前報國務院國資委備案

答案:D

解析:《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4次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第3條:本辦法所稱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仲裁或者可能引起訴訟、仲裁的案件:(一)涉案金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的;(二)中央企業作為訴訟當事人且一審由高階人民法院受理的;(三)可能引發群體性訴訟或者系列訴訟的;(四)其他涉及出資人和中央企業重大權益或者具有國內外重大影響的。第13條規定:中央企業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應當及時報國務院國資委備案。涉及訴訟或者仲裁的,應當自立案之日起1個月內報國務院國資委備案。中央企業子企業發生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應當報中央企業備案。中央企業應當每年將子企業發生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備案的彙總情況,於次年2月底前報國務院國資委備案。選項D正確。

3.為防範法律風險,某企業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為重要機器裝置購買保險,這種風險防範策略屬於()。(2011年)

A.避免風險 B. 降低風險

C.轉移風險 D. 接受風險

答案:C

解析:企業法律風險的防範策略:(1)、避免風險;(2)、轉移風險,是指通過措施把風險從一個主體移到另一個主體的行為。如通過投保或收取保證金的方式;(3)、降低風險;(4)、接受風險。選項C正確。

4.我國第一部確立企業法律顧問地位的行政法規是( )。(2010年)

A.《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廠長工作條例》

B.《公私合營工業企業暫行條例》

C.《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

D.《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

答案:A

解析:在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發展的過程中,1986年頒佈實施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廠長工作條例》對確立企業法律顧問的地位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該《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廠長工作條例》第l6條規定:“廠長可以設定專職或聘請兼職的法律顧問。”這是國家第一次以行政法規的形式確立了企業法律顧問的地位。選項A正確。

5.根據國務院國資委《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暫行辦法》,中央企業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涉及訴訟或仲裁的,應當自( )起1個月內報國務院國資委備案。(2010年)

A.發生糾紛之日

B.起訴之日

C.立案之日

D.判決書生效之日

答案:C

解析:《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暫行辦法》第l3條規定,中央企業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應當及時報國務院國資委備案。涉及訴訟或者仲裁的,應當自立案之日起l個月內報國務院國資委備案。選項C正確。

6.法律風險防範機制中最基礎的環節是( )。(2010年)

A.法律風險識別

B. 法律風險分析

C.法律風險控制

D.法律風險控制效果評估

答案:A

解析: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是由一系列制度、流程、活動組成的,有內在聯絡的有機整體,一般包括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控制和風險實施評估與更新四個環節。其中,風險識別是法律風險防範機制中最基礎,也是最重要的環節。選項A正確。

7.企業法律顧問必須經過備案機關的註冊備案。備案註冊的有效期為( )年。(2009年)

A.1 B.2 C.3 D.5

答案:B

解析:企業法律顧問的任職條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形式要件有三個方面:(1)通過執業資格考試、取得執業資格證書;(2)通過企業聘任;(3)經過註冊備案機關的註冊備案。其中,註冊備案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滿後要重新註冊備案。實質要件則必須是被企業聘用的內部職工,以區別於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的外部法律顧問。其中,註冊備案是針對專業技術人員的一項專門管理制度,主要目的是方便掌握具備專業資格特定人群的數量、特徵及其變化,便於統計分析和指導管理。針對企業法律顧問每2年一次的重新備案,相對於律師和會計師的每年一次備案,頻率相對適中,也能較及時掌握相關人員專業資格的取得、撤銷和喪失等變動情況。選項B正確。

8.雙道命令系統特點最突出的企業法律事務組織模式是( )。(2009年)

A.集中模式 B.分散模式

C.混合模式 D.簡單模式

答案:C

解析:在總法律顧問制度下,企業法律事務組織模式大致分為集中模式、分散模式和混合模式三種類型。其中,混合模式的最大特點就是“雙道命令系統”,即企業既設立總法律顧問和獨立的法律事務機構,又在各個業務板塊配備了專職企業法律顧問,每個業務板塊的法律顧問既要服從於板塊負責人,又要受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領導,呈現出“雙道命令”特點,從而突破了一個員工只受一個直接上級領導的傳統管理原則。在這種模式下,各板塊的企業法律顧問一般只負責合規性審查,其他法律事務概由企業法律事務機構處理,企業總法律顧問統一管理和協調企業法律事務。選項C正確。

9.改革開放以後,我國第一個設立企業法律顧問機構的公司是( )。(2008年)

A.武漢鋼鐵公司

B.中國技術進出口公司

C.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

D.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

答案:B

解析:1979年,中國技術進出口公司設立法律處;l980年,武漢鋼鐵公司設立法律顧問處。這些企業成為促進企業法律顧問制度恢復的先鋒,在全國企業中起到了示範和榜樣的作用。選項B正確。

10.世界範圍內最早在企業內部設定專職法律工作人員的公司是( )。(2007年)

A.世界美孚石油公司

B.美國奇異公司

C.德國西門子公司

D.法國法爾卡特公司

答案:A

解析:在已開發國家,企業法律顧問制度是大型企業普遍實行的一項重要制度。世界範圍內最早在企業內部設定專職法律工作人員的,當數美國新澤西州的美孚石油公司,設定時間是1882年。這項制度自產生至今已經歷l00多年的發展過程。到20世紀七八十年代,已開發國家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進入了成熟期,現代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得以逐步建立。選項A正確。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的備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符合題意,至少有1個錯項。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

1.關於企業法律顧問與律師的關係的說法,正確的是( )。(2011年)

A.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和律師制度均屬於我國法律職業制度組成部分

B.企業法律顧問與律師均不同程度地參與企業法律事務工作

C.企業法律顧問與律師均受律師法的調整

D.企業法律順問與律師均實行執業准入制度

答案:ABD

解析:1、企業法律顧問和律師的聯絡:(1)二者同屬於我國法律職業制度的組成部分;(2)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3)實行執業准入制度。2、企業法律顧問與律師的區別:(1)管理體制不同;(2)身份不同;(3)工作物件不同;(4)執業條件不同;(5)承辦法律事務的依據不同。選項ABD正確。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國有企業法律事務機構設定的要求,應當設定專門的法律事務機構的是( )。(2011年)

A.大型國有獨資企業 B.大型國有獨資公司

C.特大型國有控股公司 D.特大型國有參股企業

答案:AB

解析: 根據企業法律顧問事務機構設定原則,國家在有關規定中確立了企業法律事務機構設定模式:(1)大型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控股公司應當設定專門的法律事務機構,其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視需要設定法律事務機構。(2)其他企業視需要設定法律事務機構。選項AB正確。

3.關於企業總法律顧問的法律地位的說法,正確的是( )。(2011年)

A.企業總法律顧問是企業的高階管理人員

B.企業總法律顧問全面負責企業法律事務

C.企業總法律順問對法定代表人負責

D.企業總法律顧問的任免應當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答案:ABC

解析:原國家經貿委制定的《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國資委制定《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原國家經貿委等七部委《關於國家重點企業開展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中規定,企業總法律顧問的法律地位包含以下幾層意思:1、企業總法律顧問是企業高階管理人員;2、企業總法律顧問全面負責企業法律事務;3、企業總法律顧問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經營者)負責。故選項ABC正確。

4.關於企業法律風險特徵的說法,正確的是( )。(2011年)

A.企業法律風險發生的原因具有法定性(約定性)

B.企業法律風險發生的結果具有強制性

C.企業法律風險發生的領域具有廣泛性

D.企業法律風險發生的後果具有不可預見性

答案:ABC

解析:企業法律風險的主要特徵是:(1)企業法律風險發生原因的法定性(約定性);(2)企業法律風險發生結果的強制性;(3)企業法律風險發生領域的廣泛性;(4)企業法律風險發生形式的關聯性;(5)企業法律風險發生後果的可預見性。故選項ABC正確。

5.企業法律顧問的任職條件有( )。(2010年)

A.具有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

B.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C.經註冊備案機關注冊備案

D.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答案:AC

解析:擔任企業法律顧問,應當具備的任職條件包括,具有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由企業聘任,並經過註冊備案。這是擔任企業法律顧問的形式要件。此外,應當是專門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企業內部專業人員。這是擔任企業法律顧問的實質要件。選項AC正確。

6.關於企業總法律顧問主要職責的說法,正確的是( )。 (2010年)

A.全面負責企業法律事務工作

B.統一協調處理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法律事務

C.負責對企業及下屬單位違法行為進行糾正和整改

D.指導下屬單位法律事務工作,對下屬單位法律事務負責人任免提出建議

答案:ABD

解析:根據實踐總結,企業總法律顧問主要履行的職責包括全面負責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統一協調處理企業決策、經營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務;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保證決策的合法性,並對相關法律風險提出防範意見;協助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企業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實施,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法律事務機構;負責企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建立企業法律顧問的再教育和業務培訓制度;對企業及下屬單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糾正意見,監督或者協助有關部門予以整改;指導下屬單位法律事務工作,對下屬單位法律事務負責人的任免提出建議;其他應當由企業總法律顧問履行的職責。選項ABD正確。

7.根據《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暫行辦法》,下列屬於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是( )。(2009年)

A.某中央企業為原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案件,標的額6000萬元人民幣

B.在某偏遠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以某中央企業為被告的群體性訴訟

C.某中央企業為被上訴方,在市高階人民法院審理的二審案件

D.某中央企業作為訴訟第三人蔘加的,但有可能涉及中央企業重大資產的案件

答案:ABD

解析:根據《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仲裁或者可能引起訴訟、仲裁的案件:(一)涉案金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的;(二)中央企業作為訴訟當事人且一審由高階人民法院受理的;(三)可能引發群體性訴訟或者系列訴訟的;轉自中國企業法律顧問教育網(四)其他涉及出資人和中央企業重大權益或者具有國內外重大影響的。根據上述標準,選項A(某央企為原告、訴訟標的額6000萬元人民幣)符合,因為標的額達到一定標準;選項B(在某中級法院審理的以央企為被告的群體性訴訟)也符合,雖然受理法院不是高階人民法院,不符合條件(二),但是屬於群體性訴訟,滿足條件(三);選項C(以央企為被上訴方、在某高階人民法院審理的二審案件)不符合,因為在此情形下,一審由某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不符合條件(二)以及其他條件;選項D(央企作為訴訟第三人蔘加,但是涉及央企重大資產)符合,因為雖然第三人未必是訴訟當事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只是訴訟參與人,不是訴訟當事人),但是因為關涉央企重大權益,因此也屬於重大糾紛案件。綜上,選項ABD正確。

8.以下法律法規對企業法律顧問做出相關規定的有( )。(2009年)

A.《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

B.《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

C.《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廠長工作條例》

D.《經濟合同法

答案:AC

解析: (1)1986年頒佈實施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廠長工作條例》規定:“廠長可以設定專職或聘請兼職的法律顧問。副廠長、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和法律顧問,在廠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並對廠長負責”,從而第一次以行政法規的形式確立了企業法律顧問的地位,有力推動了企業法律規定製度的快速發展。(2)2003年5月在國資委頒佈的《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應當加強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財務、審計、企業法律顧問和職工民主監督等制度。”這是繼《廠長工作條例》後,又一次在行政法規中明確企業法律顧問制度並將其定位於內控和風險防範的重要組成部分。(3)1982年《經濟合同法》,宣示經濟生活以合同取代計劃,對合同和法律的需求也逐漸增加,促進了法律顧問制度的恢復;(4)1988年《全民所有制企業法》,規定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企業法律制度逐漸完善,企業組織和行為要依法辦事,企業經濟往來對法律的需求增多,為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因此,符合題意的選項就是A、C兩部國務院行政法規,而B、D兩部法律並沒有直接規定企業法律顧問的相關事項,雖然它們對法律顧問制度的恢復和發展起到重要作用。因此,選項AC正確。

9.企業法律風險控制的整體性主要體現在( )。(2009年)

A.要貫穿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和全過程

B.企業的全體員工要共同參與企業法律風險的防範體系

C.企業的法律風險完全由企業法律顧問進行控制

D.要綜合運用多種法律風險控制手段

答案:ABD

解析:企業法律風險存在於整個經營活動中,決定了法律風險控制的整體性,主要體現在:(1)企業法律風險控制要貫穿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和全過程;(2)企業的全體員工要共同參與企業法律風險的防範體系,建立起由企業決策層主導、企業總法律顧問牽頭、企業法律顧問提供業務保障,包括企業管理層和風險點崗位在內的全體員工共同參與的法律風險防範機制;(3)要綜合運用多種法律風險控制手段。據此,選項ABD分別對應以上三種特點,是正確選項;而C(企業法律風險要完全由企業法律顧問控制)則是干擾項。選項ABD正確。

10.建立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有( )。(2008年)

A.企業自主規範原則

B.從嚴約束國有企業原則

C.規範管理、守法經營原則

D.企業總法律顧問是企業高階管理人員的原則

答案:ABD

解析:建立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基本原則包括:(1)企業自主規範的原則;(2)從嚴約束國有企業的原則;(3)企業總法律顧問是企業高階管理人員的原則。選項ABD正確。

11.下列檔案中,明確規定企業總法律顧問法律地位的有( )。(2008年)

A.《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

B.《關於在國家重點企業開展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C.《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

D.《關於企業專業人員納入經濟專業職務系列的實施意見》

答案:ABC

解析:原國家經貿委制定的《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規定,總法律顧問是企業的高階管理人員,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全面負責企業法律事務。國務院國資委制定的《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規定,企業總法律顧問是全面負責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高階管理人員,企業總法律顧問對法定代表人或者總經理負責。國家七部委《關於在國家重點企業開展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中規定,企業總法律顧問是全面負責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高階管理人員,直接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經營者)負責。上述關於企業總法律顧問法律地位的規定是一致的。對企業總法律顧問職責的規定是其法律地位的具體體現。選項ABC正確。

12.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設定原則有( )。(2007年)

A.依法設定原則

B.從嚴約束國有企業原則

C.有利於減員增效原則

D.企業根據需要自主設定原則

答案:ABD

解析: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設定原則包括依法設定原則、企業根據需要自主設定原則以及從嚴約束國有企業原則。國務院國資委制定的《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設定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問題專門做了規定。各企業應當遵守相關規定,搞好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建設。設立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屬於企業經營權的一部分,企業有權根據自身情況依法自主設立,國家只起引導和適度規範的作用。《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第20條規定:“企業享有內部機構設定權企業有權決定內部機構的設立、調整和撤銷,決定企業的人員編制。企業有權拒絕任何部門和單位提出的設定對口機構、規定人員編制和級別待遇的要求,法律另有規定和國務院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轉自中國企業法律顧問教育網《公司法》第46條、第112條也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有權“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由於市場機制和國有企業管理體制不健全等原因,國有企業在參與市場競爭中面臨著較大的法律風險,極易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這種狀況不利於發揮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作用。因此,在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建設問題上,有關規定對國有企業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正確答案為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