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審員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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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內審員是指經過ISO標準要求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了內部質量管理體系稽核的一種資格,一般由國家認監委認可的有ISO相關體系諮詢資質的機構培訓並考核,合格者才可以擔任。那麼內審員工作流程是怎麼樣的呢?一起來看看!

內審員的工作流程

一、內部稽核的策劃與準備

1.編制年度稽核計劃

每年年初,質量負責人組織編制年度稽核計劃,稽核方式分為管理體系全過程稽核及管理體系要素稽核,管理體系全過程稽核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制定的年度計劃應覆蓋管理體系涉及全要素和所有部門。

當出現以下特殊情況時應增加稽核頻次:

管理體系有重大變更或機構和職能發生重大變更時;

內部監督員發現某質量要素存在嚴重不符合項;

出現質量事故,或客戶對某一環節連續申訴、投訴;

認證認可機構安排現場評審或監督評審前;

年度稽核計劃經審批後,組織實施。

2.稽核前準備

(1)成立內審組:質量負責人依據管理體系稽核年度計劃的稽核內容和稽核物件組建內審組,內審組成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內審員資格證書,且內審員與被稽核部門無直接責任關係。

質量負責人召開內審組組員會議,任命內審組組長和宣讀內審員守則,並依據內審年度計劃提出本次評審目的、範圍內容和要求。

(2)內審實施計劃的制定內審組長制定內審實施計劃,要依據本機構的職能分配表編制各受稽核部門的審查內容,由質量負責人審批後實施。實施計劃應在正式稽核前一週由內審組長髮至各有關部門和人員

(3)稽核組預備會:內審實施計劃經質量負責人批准後,稽核組長召開稽核組預備會議,研究有關體系檔案並應決定是否需要補充檔案,明確分工和要求,確保每位內審員都清楚瞭解稽核任務,全部完成稽核前的準備工作。

(4)編制檢查表

稽核前,內審員應根據分工編制檢查表,內審檢查表編制的好壞直接影響內審實施的質量,因此在整個內審中至關重要。內審檢查表中稽核內容要依據受審部門的職能編制,要突出稽核區域的主要職能;採取的稽核方式和方法(查、問、聽、看)要恰當;稽核時需要抽樣的數量要合理。要選擇典型關鍵質量問題作為重點進行編制(如上次稽核的有關資訊、管理上的薄弱環節、客戶的反饋、發生過的質量問題等)。所有內審員的檢查表合在一起應覆蓋管理體系的全部職能,包括

本實驗室和客戶的一些特殊要求。檢查表使用一段時間後應形成相對穩定的內容,作為標準檢查表,為以後內審提供參考。

二、內審的實施

1.通知稽核

內審至少提前一週通知受審部門具體的稽核日期、安排和要求,可採取檔案或口頭兩種形式。必要時受審方應準備基本情況介紹,稽核實施計劃應得到受審方確認。

2.首次會議

現場稽核前由內審組組長召開並主持首次會議,由質量負責人、受稽核部門負責人、內審組全體成員及相關人員參加,與會人員須簽到。首次會議內容包括:

向受稽核方負責人介紹內審組成成員及分工;

說明稽核目的、範圍、依據和所採取的方法和程式;

宣讀稽核實施計劃及解釋實施計劃中不明確的內容;

內審組與受稽核部門取得正式聯絡。

3.現場稽核

(1)現場稽核應遵循的原則

①以客觀事實為依據的原則。客觀事實以證據為基礎,可陳述、驗證,不含個人推理成分;

②標準與實際核對的原則。凡標準與實際未核對過的專案,都不能判定為符

合或不符合;

③依次遞進稽核原則。稽核包括:該有的程式有沒有,執行沒執行,執行後有無記錄3個方面;

④獨立公正的原則。

(2)收集客觀證據

內審員按照稽核實施計劃、內審檢查表規定的檢查內容,通過交談、查閱檔案、現場檢查、調查驗證等方法收集客觀證據並逐項實事求是地記錄,記錄應清楚、易懂、全面,便於查閱和追溯;應準確、具體,如檔名稱、合同號、記錄的編號、裝置的`編號、報告的編號和工作崗位等。稽核時,稽核員應及時與被稽核方溝通和反饋稽核中的發現,並對事實證據進行確認。

4.不符合項及糾正報告

在現場稽核的後期,稽核組長主持召開一次稽核組內部會議,對在現場稽核中收集到的客觀證據進行整理、分析、篩選,得到稽核證據。將稽核證據與《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及質量體系檔案等依據相比較,作出客觀的判斷和綜合

評價,形成稽核發現,確定不符合項,並根據不符合項的產生原因確定不符合項型別是體系性不符合或是實施性不符合或是效果性不符合,及根據不符合項的性質,判斷是輕微不符合或是嚴重不符合,同時根據不符合項的型別和性質提出糾

正措施。內審員就不符合事實、型別、結論等編制內審不符合報告時,不符合事實的描述應具體,準確的報告所觀察的事實,不符合判斷依據的條款和程式要寫清楚。

5.末次會議

內審組組長組織內審組及有關人員(同首次會議)召開末次會議,到會人員簽到。末次會議是稽核組在現場稽核階段的最後一次活動,向受稽核部門、單位領導報告稽核情況。會議主要內容:重申稽核的目的、範圍和依據;稽核情況介紹;宣讀不符合項報告,作出稽核評價和結論;提出後續工作要求,包括糾正措施、跟蹤驗證及要求。

6.稽核報告的編寫

內審報告是內審活動結束後出具的一份關於內審結果的正式檔案,稽核報告應如實反映本次管理體系稽核的方法、稽核過程情況、觀察結果和稽核結論。稽核報告內容:

稽核的目的、範圍、方法和依據;

稽核組成員、受審部門;

稽核實施情況(包括稽核的日期、稽核過程概況簡述等);

稽核發現問題的描述和不符合項統計分析;

對存在的主要問題的分析及改進意見;

上次稽核主要不符合項糾正情況;稽核中有爭議問題及處理建議;

稽核結論(對質量管理體系執行狀況的綜合評價,評價實施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肯定優點,指出不足,作出稽核結論);

稽核報告的批准及發放範圍。

7.糾正措施的實施及跟蹤驗證

稽核結束後,各部門對稽核發現的不符合項和實驗室體系中存在的薄弱環節,進行分析研究找出原因,制定糾正、預防和改進措施計劃,明確完成日期並組織實施。內審員按計劃對受稽核部門所採取的糾正措施進行評審、驗證,並對糾正結果進行判斷、評價和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