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委託,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檔案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進行控制,對合同、資訊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係進行協調,並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科目4: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考生靈活運用所學監理知識和相關法規解決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考試內容
(1)監理實施原則和程式。
(2)專案監理機構的建立步驟,組織形式及監理人員職責分工。
(3)監理規劃的編制。
(4)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的程式、內容、任務和措施。
(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工作。
(6)建設工程風險管理。
(7)建設工程檔案檔案資料管理。
(8)監理合同 人雙方的權利、義務。
(9)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招標。
(10)施工合同管理
(11)索賠程式及監理工程師對索賠的管理。
(12)建設工程參建各方的`質量責任。
(13)施工準備、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
(14)工程變更的處理。
(15)施工階段質量控制的手段。
(16)工程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的處理。
(17)工程施工質量驗收。
(18)排列圖、因果分析圖和直方圖中應用。
(19)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專案的組成及計算。
(20)工程量清單編制與工程量清單計價。
(21)財務評價指標的計算及評價。
(22)工程造價的確定與審查。
(23)工程結算。
(24)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
(25)索賠費用的計算。
(26)投資偏差分析。
(27)流水施工進度計劃的安排。
(28)關鍵線路和關鍵工作的確定方法。
(29)網路計劃中時差的分析和利用。
(30)網路計劃工期優化及計劃調整方法。
(31)雙代號時標網路計劃及單代號搭接網路計劃的應用。
(32)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比較方法。
(33)工程 期時間的確定方法。
(3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35)《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36)《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37)《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38)《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9)《建設工程監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