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週記600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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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人心懸的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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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正在看電視,看了一場男子單打的羽毛球決賽,那場比賽真是動人心懸,驚心動魄啊!

羽毛球比賽開始了,這麼多觀眾到現場來看哪,真是有錢人。突然,電視先生傳來一段激動的話:“今天的羽毛球比賽馬上就要開始了。”中國的林丹VS馬來西亞的李宗偉。我十分興奮。

沒過多久,比賽就開始了。林丹先發球。嘿,第一球竟然失誤了。後來,我反覆想了想,這才剛開始呢,也許林丹在儲存實力呢!而李宗偉則發出了全部體力,連續打了幾個猛球,贏了許多分。最後,李宗偉輕鬆拿下了第一局。

稍等片刻,第二局也接著開始了,這回李宗偉先發球,林丹跟他持續打了好幾個回合,但是林丹最終還是不敵李宗偉。接下來幾個球,林丹都拼死相救,艱難地拿下了第二局。

各自選手都在補充體力。接著第三局開打了,這一局竟然打得異常平靜,林丹失誤次數極多,而李宗偉勝利次數極多。李宗偉又輕鬆拿下了第三局。

第四局十分關鍵,假如這一局林丹不贏,那林丹就跟金牌無緣了。林丹這回發出全力,連贏三四球,而李宗偉體力有點不支,讓林丹輕鬆地拿下了第四局。

不久,第五局也終於拉開了序幕,第五局要不是中國的榮耀,要不是馬來西亞的榮耀,但我們中國始終不能放過這個機會。林丹再次發揮全力,輕鬆拿下了第五局。這時,全場的觀眾都沸騰起來。

這場比賽真是太激烈了,起死回生,又為中國體育代表團贏得了一枚寶貴的金牌。

在一片海面前

那天,我又因犯錯被媽媽教訓了一頓。心中的憤怒油然而生。一氣之下,我衝出家門,直覺帶著我奔向海邊。眼前是一片波瀾壯闊、洶湧澎湃的海。海面上雪白的浪花,周而復始的浣洗著岸邊金燦燦的沙灘,發出低沉的吼叫。遠處,幾隻海鳥在海的上空翱翔,在湛藍的天空上,留下了恰到好處的點綴。站在礁石上,清新的海風吹走了我的抱怨,只剩下了些憤怒。海中聳立著不少礁石,這些礁石好像擋住了海浪前進的路途。但浪花並沒有因為擋路石的`存在而停止了前進。他們如同一根根纜繩,擰在一起,匯聚出一股股神奇的力量,一浪接一浪地拍打過去,一心要將礁石拍碎。事實上,他們做不到,唯一的結果就是原路返回。但我的觀點錯了,他們僅後退了一步,由於下一波海浪結合在了一起,繼續拍打。

我震驚了,海浪既然有這樣的意志,在看似永遠無法克服的困難前,不灰心,不氣餒,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做著同樣的動作,目標只有一個:打碎礁石、勇往直前。在海的面前,我自愧不如,我只是遇到了一點點挫折,就抱怨、灰心;而海,它面對的是堅硬的礁石,它都不氣餒,我為什麼還要抱怨呢?想到這兒,心中多了些悔恨,少了些憤怒。有一波海浪拍了過來。天,漸漸陰了下來,海,在天的映襯下,不再湛藍。一束閃電劃破天際,用白亮、刺眼的光將海與天連線在了一起。隨之而來的是雷電轟鳴似的挑釁。海不允許任何人比它強。海被激怒了,它努力翻起滔天巨浪,奮力撞在礁石上,水花飛濺的同時,發出怒吼似的聲音。這聲音愈來愈響,有低吼變為轟鳴,又有轟鳴變為咆哮。最終。海勝了。

海,它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情感;它要強,它上進;它有勇氣,有力量……這不就是當今社會所需要的嗎?我只不過是汪洋中的一滴水滴,宛如滄海一粟,我又有什麼理由發這麼大的脾氣呢?我的心情豁然開朗了,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回家後,我想媽媽承認了自己的錯誤,反思了自己的過失。日後,再次面對那煙波浩淼的汪洋時,我的內心仍留有一絲敬畏。海,它不後退、不放棄;它有勇氣、有力量。面對那片海,就如面對一位人生的智者……或許,這就是它能夠征服地球2/3陸地的原因吧。

打籃球

也許,自己對籃球有一份微妙的感情。

不如男生們那般狂熱,因為我不再可以瘋瘋癲癲地和男生一起馳騁在球場,站在同一個籃框下與他們搶球,不負眾望地進球。所以,如今對籃球的喜歡,雖然依舊存在,卻再也沒有真正去打球了。

也不如一些女生那樣的“狂熱”,像追星一樣喜歡籃球,喜歡得快,不喜歡得也快,喜歡時整天捧著NBA雜誌惡補常識,整天問:去打球嗎?而不喜歡時,便再也不 問津籃球了。

我想,我對籃球的喜愛,也許有點“中庸”,有點“不明不白”,或許,根本稱不上是喜歡。

最初對籃球的幻想,是在看動畫片《灌籃高手》的時候。我曾一度幻想自己可以有櫻木花道的悟性,打球時有流川楓的瀟灑,射籃姿勢有三井壽一般標準。雖然事實證明自己打球不二次運球就謝天謝地,根本沒有力量雙手舉球高於頭頂,用手腕發力射籃。於是自己能做的只是空擺一個投籃的姿勢,把空氣連帶自己的遺憾一起投出,聊以自慰。

那個時候,只是單純地認為,打球很瀟灑。

後來鄰居朋友們開始在新村的空地上玩籃球,沒有籃球場,5米寬的路作為了球場的長度,而寬度卻有6米左右,把圍牆上一塊凹入的鏤空作為籃框,“籃球”常常用排球,皮球代替。這樣的“迷你”球場,打著又是二次運球,又是走步的“迷你籃球”。

那個時候,我還小,僅會拍皮球而已。

待我長大些,會熟練地拍球了,我也加入了他們的球隊。年齡大的男孩已經懂得了“走步”,於是我也自然知道了“走步”。於是,寧可拼了命抱住球,腳也不敢多邁一步。於是我經常 “二運”,當時不知,還樂此不疲的與他們一起玩著我們自己的籃球。

後來,大家開始被學業困擾,一屆又一屆,排著隊,挨個兒退出了這樣充滿童趣的籃球賽。直到那一年我升入了國中,我也告別了這種日子。我曾問過玩伴,這裡會不會“後繼無人”,他們說不會的不會的。我說:“你們看,現在又沒有新成員加入。”一個男生指著我們中最小的那個:“喏,毅毅的妹妹。”我搖頭:“女孩子指望不上的。”他說:“你不也是女的?”“你見過第二個像我這樣瘋瘋癲癲和男生一起打籃球的女生嗎?”他搖搖頭,又接了一句:“對哦。”

我想,那份微妙的感覺也許就是來源於此吧!

國中的體育課,是可以打籃球的,剛開始還有女生與我有相同的愛好,但更多的女生看見籃球就怕,傳給她球,從不敢直接接球,定要等到球落地一次彈起來才接,偶爾被球砸到一次,就再也不敢打籃球。要是摔上一跤,更是鬧得大家又是陪著上醫務室又是提心吊膽,好好的一場籃球,徹底掃了興。而後來,大家索性都說不碰那傢伙了。

於是,落單的我無奈地也不再“碰那傢伙了”。只是偶爾,借了男生的籃球拍幾下。路過學校球場時投去幾瞥,也不知是羨慕還是失落。而難忘的“迷你籃球”,在一年後,真的由於後繼無人而銷聲滅跡了。

其實,我自知對籃球瞭解甚淺,但仍舊喜歡。班裡的男生常常去校外打球,那天我正碰上浩浩蕩蕩的“車隊”,一個男生居然笑問我:“一起去打球嗎?”我說:“算了,我去了給你們添累贅。”他們總喜歡大聲談論籃球,明星。我覺得,能聽他們談論,看他們打球,已足以滿足我兒時的幻想了。

我堅信,籃球是勇者的遊戲。我不夠勇猛,體格不符合籃球手的條件,所以,我只能喜歡,無法熱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