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心調解,為解民憂民情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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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 星期一 陰

傾心調解,為解民憂民情日記

今天一大早來到辦公室,剛坐下,沒來得及喝口水,書記員就送來了幾個案子的案卷,不管其他,拿起卷宗就仔細看了起來。

當看到原告姜賽姣訴被告湖南協和建設有限公司、李小保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的案卷時,心想如果案情屬實,那原告的遭遇比較讓人同情,於是考慮這個案件要是能調解好就好了。

姜賽姣在訴狀中訴稱,老公離家出走多年,杳無音信,她一個女人,要撫養三個小孩,又當爹又當媽,家庭條件十分的困難。今年年初,為緩解家庭經濟壓力,她來到冷水江市綜合檔案館建設工地上打工,做起了一個挑水泥桶子的小工。去年 5月4日,她在工地上工作時受傷,造成肩骨骨折,在醫院治療數月,共花去醫療費8574.51元,經鑑定機構鑑定構成十級傷殘,現在仍不能正常工作。施工方協和公司在墊付了4000元醫療費後,拒絕繼續支付醫療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小包頭李小保更是不見蹤影。現在她沒有工作,家庭生活無以為繼,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向原告支付殘疾賠償金、醫療費、繼續治療費等各項費用共計37915.26元。

看完卷宗,我拿起電話,聯絡姜賽姣,詢問了她現在的情況,讓其好好照顧身體,並告知,法院將依法公正高效的處理好本案。放下電話,我立即聯絡協和公司的負責人王總。他說現在外地辦事,同意明天上午到我辦公室來。我馬上又聯絡李小保,告知相關情況後,他承認姜賽姣在工地上受傷一事,但堅稱自己不是包頭,只是一個工作人員,且已經不在工地上做事了,現在貴州,他不願意、不應該也沒有錢支付賠償款。

8月20日 星期二 陰

昨天晚上天氣燥熱,總是惦記著姜賽姣的案子,一晚上都沒有睡好。今天一早來到辦公室,處理完一些日常事務後,我拿起電話就聯絡協和公司的王總,看他什麼時候能來法院。還算好,王總已經在來法院的路上,20分鐘後,就能到法院。

我起身將飲水機的熱水開關開啟,就拿起卷宗繼續閱卷,爭取在和王總交流之前能對案情再熟悉一點。20分鐘後,王總帶著協和公司的幾個股東和法律顧問鐘律師一行人,準時到了我辦公室。我立即起身,一一握手讓座,並馬上給一行人倒好了開水。

一行人坐定後,我首先介紹了一下姜賽姣起訴的情況。然後就請王總談一下對該案的看法。王總對姜賽姣在檔案館工地上做工受傷一事沒有異議,但認為這個工程協和公司只是掛個名,實際施工人是一個叫黃總的人。協和公司和黃總簽訂有協議,雙方約定,此類事故一概由黃總負責,他們公司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王總談完後,我沒有馬上反駁,我想協和公司的法律顧問鐘律師是一個老律師,法律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都比較豐富,如果他能站在一個客觀的角度分析一下案件,對於調解肯定會有幫助。於是我跟鐘律師說,鐘律師,你是一個老律師了,這種案子你應該非常清楚法院的處理方式和結果,你給王總分析分析,儘可能爭取調解一下。鐘律師立即和王總解釋了一下法律的規定,告知在本案中,協和公司作為協議上的施工方,肯定是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由於有鐘律師的分析,王總很快就同意盡力協調黃總出面解決。於是我趁熱打鐵,要王總立即聯絡實際施工方黃總,要他馬上到法院來。很快黃總就到了法院。經過耐心的解釋,黃總同意在27000元的數額範圍內調解本案,但需要回去徵求他的另外兩個合夥人的意見。

送走王總一行人,我和書記員鄧雙飛就驅車趕往姜賽姣家中,如果能做好她的工作,這個案子調解結案的可能性就比較大了。經過近兩個小時的顛簸,來到了原告姜賽姣位於礦山鄉的家中。我將案件的情況給原告仔細進行了分析。告知這個案子按照法律規定計算,最多也只能有31000元左右。如果判決的.話,很可能會有上訴和執行程式,到時候時間會拖的比較長。如果調解,現在稍微讓點步,加上之前被告方墊付的4000元醫療費,也基本上達到了法律規定的數額,而且最大的好處是能夠立即兌現,這樣的結果對於姜賽姣現在的情況是最好的。經過數小時的解釋,她終於同意了被告方的調解方案。這時天色已晚,姜賽姣執意要留我們就餐,我們婉言相拒,踏著夜色而歸。

8月21日 星期三 多雲轉晴

姜賽姣一案,由於雙方基本達成了一致意見,心情舒暢了許多,昨天晚上一覺睡到天亮。但起床之後,還是有點擔心黃總不能說服其他的合夥人。來到辦公室正準備給黃總打電話詢問情況,黃總的電話就打過來了。他告知,其他合夥人對他的方案有意見,等一下就要來法院找我瞭解情況,希望我好好給他們解釋一下,只要說服了他們,這個調解方案就沒問題了。我的心一下子又提了起來。

放下電話沒多久,黃總的合夥人陳總和易總就到了我辦公室。尚未坐定就問我案子的情況,我將案件仔細給他們進行了解釋。話音未落,兩人就激動的訴說起原告的不是,說她有很大的過錯,來做工時,沒有身份證,導致辦不了保險。受傷之後又不聽從安排,擅自以自己的名字就醫,導致他們不能靈活處理。我立即指出,這些都不是法律上原告應該承擔責任的過錯,原告當時身份證沒辦下來,你們依照規定可以不要原告做工,但是你們心存僥倖,最後導致了這樣的結果,要求原告承擔責任,沒有任何道理,至於說原告不配合你們靈活處理,你們應該感謝原告,否則你們的靈活處理就觸犯了法律法規。又是數小時的說服解釋,兩人才最終接受黃總的意見。

打鐵須趁熱,見時機成熟,我趕緊打電話召集雙方來到法院,並製作了調解協議,協議約定:一、被告協和公司自願在2013年8月26日前向原告姜賽姣支付賠償款27000元;二、原告姜賽姣自願放棄其他訴訟請求。待雙方簽好調解協議。我立即根據調解協議製作了調解書,當場送達雙方。我的心才落了下來。拿著調解書,姜賽姣不斷地對我和書記員說著感謝。我們嘴上回答,不用謝,這是我們應該做的。但心中的成就感還是油然而生。

8月26日 星期一 晴

今天是姜賽姣訴協和公司、李小保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約定付款的最後一天。上午9點,我聯絡姜賽姣看是否收到了賠償款,她說沒有收到,我的心又提了起來。馬上打電話給黃總,他說現在北京出差,差點忘了這事,同意在11點之前安排財務拿錢過來。上午11點多,姜賽姣終於拿到了27000元的賠償款。看著她臉上洋溢的笑容,我心裡也為她感到高興。這27000元對於其他人可能只是一個簡單的、甚至是很小的數字,但對於她而言,就是一家人維持生活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