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村低保自查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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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低保自查報告(一)

關於農村低保自查報告範文

學校認真組織幹部、教師學習、傳達《教育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統一思想,明確要求。通過學習,充分認識加強中國小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中國小財務管理,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重要內容,是促進基礎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基本保證,是從源頭預防財經犯罪,避免國家財產損失的重要舉措。作為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學校財務管理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

學校根據財務管理自查通知的精神,對本校的財務管理工作開展了自查,具體彙報如下:

問題梳理:

經過自查,學校目前不存在《意見》中列舉的私設“小金庫”、私分公款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在日常財務、財產管理中也能做到責任明確,制度嚴格,注意提高公用經費和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確保學校素質教育活動的開展。

具體舉措:

一、嚴格收入管理。

學校所有收入全額繳入學校基本帳戶內,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學校所有收費專案和標準嚴格按照“一費制”及《明白收費卡》執行,沒有任何擅自設立收費專案、擴大收費範圍或提高收費標準的做法。按規定規範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開據票據規範。代辦費和服務性專案在收費中嚴格按照學生、家長自願原則,保留原始回執。

二、嚴格支出管理。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及標準。各項支出按實列支,不虛列虛報,決不允許以白條作為報銷憑證。學校購置教學儀器裝置、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只要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全部實施政府採購。不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也能做到貨比三家,堅持到正規商戶實施採購。學校所有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部門提出申請,校長統一審批,各負其責。重大經費開支專案,嚴格執行“三重一大”議事制度,由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每月定期通過校務公開欄向全體教工公佈學校重大事項和經費使用情況。學校財務人員具備從業資質,人員之間權責明確,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各類代辦費用按實際價格收取,如有結餘及時清退,退費清單全部由家長統一簽收。

三、加強資產管理。

學校重視財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每學期末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確保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學校的國有資產報廢、報損等,經過學校集體研究決定,按規定程式審批入帳。學校不從事任何風險性投資活動,避免國有資產的損失。今後,學校還將調整充實財產管理人員,使學校財產管理工作更上一個臺階。

以上,是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自查報告,提請教育局計財科稽核。謝謝!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二)

農村低保工作是當前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和保障農村困難群體基本生存權的一項根本措施,也是國家惠農政策的一項具體體現。為做好這項工作,我局付諸了諸多的努力,使得我縣的農村低保工作始終走在健康、高速發展的大道上。

一、農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況

自20**年我縣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大幅改善了我縣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條件。截止**年底,我縣在冊的農村低保物件有**戶**人,佔我縣農業人口的**%,其中,因病致貧**人,因殘致貧**人,因喪失勞動能力致貧**人,因其他原因致貧**人。目前我縣農村低保的保障標準為**元。

20**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20**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20**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三年來,省級財政累積補助我縣**萬元,市級財政累計補助**萬元,本縣財政累積安排**萬元資金;累積支出低保金**萬元。

二、農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過三年的努力工作,我縣農村低保的各項制度、措施不斷完善,保障機制不斷健全,將全縣最困難的群眾都納入了保障範圍,達到了“應保盡保”的目標。實行動態管理,使低保物件有進有出,切實做到了保障最困難群眾的任務。按時撥發保障金,讓低保物件能夠及時拿到手中,維持好保障物件的基本生活。

第一、為使低保工作實行規範化管理,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我縣結合國家、省市關於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關政策、檔案,制定了出臺《**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對保障金的管理實行專項管理、專項核算、專款專用。

第二、為加強低保資金管理,我縣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門稽核批准、財政部門核撥資金、金融機構發放的三位一體的最低生活保障資金髮放監管體系,實現了保障金社會化發放,既方便了低保物件,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資金的現象發生,確保了低保資金按時足額到位。

20**年,我縣低保工作認真按照相關低保政策,有序開展,實現了農村低保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和按時足額發放。全年新增了**人,試的保障物件由原來的**人增加到了**人,將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群眾全部納入,將生活條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障待遇,杜絕錯保、漏保現象,做到了“應保盡保”下的“應退則退”。切實將保障金髮到最需要的困難群眾手裡,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三、農村低保工作中的問題

(一)操作行為欠規範,工作不夠細緻。一是基於農村家庭收入的測算相當困難,基本上還是以評議為主,這就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二是公示操作無實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結合村務公開在村委會進行,有的村民組距離村委會較遠,對公示並不知曉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開村兩委會存在沒有村民代表參加的現象;四是仍然有個別低保物件與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傳工作不到位,主導思想需端正。我縣農村困難群眾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況,導致了他們不能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層幹部服務意識不夠端正,責任心不夠強,這也導致了農村低保政策在群眾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產生曲解:很多群眾認為只要年老或是身帶殘疾便可以領取低保。

(三)基層人員少,部門配合力度不夠。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個浩大的複雜工程,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僅僅依靠民政部門去動員組織落實是遠遠不夠的,特別是基層民政辦力量薄弱。現在各鎮民政辦一般只有兩個人,要管理優撫物件、救災救濟、五保供養、農村低保、城鎮低保、農村孤兒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務物件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臨時性、突發性、協調性等工作,導致工作開展難以有效滿足群眾的需要。

(四)低保物件界定缺乏統一的可操作性規範。在發放農村低保指標時,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實際操作中也是一個難題。隨著“應保盡保”的落實,保障面的進一步擴大,除了帶有共性的銀行存款無法查實、務工收入及隱性就業、彈性就業收入難於核實外,農村低保物件的飼養收入、農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難做到絕對準確,從外表看也很難分辨貧富差距,因病返貧、子女求學返貧的情況也很難精確統計。這些現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確定低保物件時對農民收入缺乏有效的稽核手段,導致了在實際執行時尺度把握無法統一的問題。

四、對農村低保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一,農村低保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樣,要想持續協調發展,必須在規範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我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管理所不只是開展城市低保工作,農村低保、城鄉醫療救助、城鄉臨時救助、五保供養、敬老院等工作也屬於其負責,這一名稱和定位已遠不能適應社會救助工作的持續發展。此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所行使著政府救助的職能,但目前依然為事業單位。由於身份限制,低保所本身不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應當看到,隨著群眾的法制意識不斷增強,政府公共管理人員依法行政是法制社會的必然要求。在實際工作中,低保所落實各項低保政策,如監督、檢查等都會有許多矛盾不好解決,所有這些在很大程度上滯緩了農村低保的規範化、法制化程序。

第二,要繼續建立健全農村低保,使之不斷呈良性發展。基層低保工作力量薄弱室影響低保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問題,所以,鄉鎮須有專人負責低保工作,並要加強低保業務培訓工作。只有完善的低保網路才能保證低保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幫助最貧困的群眾,讓保障金切實發到最需要的群眾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