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後,我到開發處工作,一年來,在局領導和處長的領導下,圓滿地完成了本職工作,現將本人的工作作自我總結如下:
一、認真學習了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和與環保法律、法規,不斷充實自己,提高自身的理論水平和專業知識。
二、參加市聯審中心環保審批工作。
參加建設專案現場踏勘、檢查60餘次;聯審視窗及處內接待諮詢工作100人次;受理建設專案報件50餘份。
三、參與審查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登記表,起草審批意見。
四、參加建設專案環保驗收工作。
五、完成全市建設專案環保十佳工程申報工作。
六、指導七區建設專案管理工作,督促各區環保局按時上報建設專案月報表,對建設專案進行跟蹤管理。
七、完成提案答覆工作6件。
八、負責道里區、動力區建設專案“兩項制度”執法檢查工作,對違反“兩項制度”的單位進行處罰。
九、煙塵汙染專項檢查工作。對香坊區限期治理單位進行檢查、督辦。
十、積極宣傳環保法律、法規,為企業和環評單位做好服務,發放各種法規、標準、服務指南、辦事程式、環評單位名單。
十一、與民政局協調社群企業環保審批事宜。
11月
1、完成建設專案現場踏察。
2、完成建設專案審批工作。
3、辦理建設專案溝通有關係統專案審批工作。
4、繼續對房地產開發單位進行建設專案環保審批現場執法檢查。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月
1、完成建設專案現場踏察。
2、完成建設專案審批工作。
3、辦理建設專案竣工、驗收工作。
4、辦理經營單位年檢,並對審查中發現問題補辦環評審批及“三同時”驗收手續。
5、完成有關單位建設專案環保特事特辦事宜。
6、對全市房地產開發單位進行建設專案環保審批現場執法檢查。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月
1、完成建設專案現場踏察15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