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悲的經歷,可悲的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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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打工,介紹了個好朋友(啊木)進廠裡一起工作。因為技術不同。所以也就不同部門。事情就這樣發生了。我朋友部門的領班(啊向)的女朋友(30歲左右),一下子就看上了我朋友(22歲)。2個人時不時的逛街,買衣服給我朋友,幫我沒有洗衣服什麼的。。啊向原本倒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勁,感覺就像大姐姐在照顧小弟弟一樣。但是,時間長了。那女的也漸漸疏遠了啊向,啊向才感覺到出問題了。但是,已經無力挽回了。廠裡時不時的傳出他們2人的醜聞。那女的覺得很沒有面子,就辭工走人了。事情也就高了一段落……

    又過了幾個月,我跟我朋友覺得在廠裡學到了技術,是機會出去創業了。我們大家一拍既和,都準備過幾個月一起出去。。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那女的原本是辭工回家結婚的,沒想到我朋友還有跟他聯絡,也把要出去一起創業的想法跟她說了。我這人的觀念就比較傳統的,對於他們2人的事,我一直都很反感的。我也跟我朋友說,那女的,你別再跟她來往啦,我不習慣。誰知道我朋友說出來的話更讓我吃驚,原來他們也不能說是男女朋友,他們之間都說好了。只能是性伴侶的關係,覺得沒有其他關係。而且,還要利用那女的。聽完後,我嘆了嘆氣,搖了搖頭,對於他們這樣的性格,我創業信心已經沒了大半了。但礙於朋友情面,還是一起出來了。

    剛剛開始,大家相處得還可以。不過時間廠了,狐狸尾巴就露出來了。女人是最最小氣的動物,特別是她那種30歲了,還沒結婚的人,心理上肯定有點變態的。由於是大家合作,利益上開始出現很多問題。那女的.也開始千方百計的想出方法來維護她的利益。我是很隨便的人,她提出什麼。我都接受。到了大概半年,由於他們2人的業務成績比我1個人的業務成績好,他們又提出了最後的決定——分夥。沒辦法,我沒接到什麼單,我也不阻礙他們發展了。所以我也同意了。

    不分還好,分後更體現了那女人的心計。因為我們大家以前是租個房子一起住的。分夥後,頓時間,放在廁所、廚房、客廳、陽臺的日常用品,全部被她收進房間裡了。大姐,做人不能這樣吧!你這是什麼意思啊?算了。我也不跟你計較什麼,什麼人都有的,有大氣的,也有小氣的。做飯的時候,我也是做3人的飯菜,大家一起吃。那個女的就不出來吃,後來,連我朋友也不一起出了。看來我朋友也被他洗腦了,2人站在同一戰線對抗我了。還清楚的記得那一次,真的讓我很氣很氣。那天我煮了東西叫他們出來吃,他們說好的,我一個人在廚房等了他們快半個小時還沒出來,飯菜都涼了,我只好自己先吃了。後來,他們看到我吃好後,就自己再煮東西吃,不吃我煮的東西。(你們這是什麼意思啊?嫌我煮的東西臭嗎?)隔天,他們煮飯的時候,飯桌上居然放了2幅碗筷,我一看。哭笑不得……(你們行)。還有N多例子,在這裡不一一舉例。

    後來,她做出來的事情越來越讓我哭笑不得,我朋友多次想跟我談,說她那人是這樣的性格。我直接說,她對你才不會有這種性格,如果你要我遷就她的話,沒可能。我朋友也沒辦法。只能在友誼跟利益上選擇。然而他最終選擇了利益。從這時候開始,我也開始明白,這種朋友,不要也罷。

    現在我們幾人,還住在一起,大家臺頭不見低頭見。能做的事我也做了,我問心無愧。覺得沒有做對不起你們的事,大家搞到這地步,絕對不是我的錯,是你們逼我的。大家現在都視對方為透明人。呵呵,真搞笑。

    這算是可悲的創業吧。接下來應該做什麼?大家請指點下,因為現在真的不知道幹什麼。當局者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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