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合營,簡稱 JV(joint venture),一般定義為由兩家公司共同投入資本成立,分別擁有部分股權,並共同分享利潤、支出、風險及對該公司的控制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深圳成立合資公司有什麼要求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深圳成立合資公司至少應該有以下要求:
1、合營各方簽訂的合營協議、合同、章程,應報國家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以下稱審查批准機關)審查批准。
2、合營企業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在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中,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3、合營企業各方可以現金、實物、工業產權等進行投資。
4、合營企業設董事會,其人陣列成由合營各方協商,在合同、章程中確定,並由合營各方委派和撤換。
5、合營企業的職工依法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拓展: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應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二)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是指按照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規定的生產規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設資金和生產流動資金的總和。由註冊資本與借款構成。
(1)投資總額在300萬(含30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7/10;
(2)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上至1000萬(含1000萬)美元的,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2,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10萬美元;
(3)投資總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至3000萬(含3000萬)美元的,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2/5,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4)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3,其中投資總額在360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20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