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外地人員準備在城市居住7日以上的,到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或居住證申領點申報居住登記。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上海居住登記怎麼辦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上海居住登記怎麼辦理
上海居住證新規定指出,新申辦上海居住證需要先進行居住登記滿半年,才可申辦上海居住證。
《管理辦法》明確,需要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領。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如何辦理居住登記?
1、填寫《居住登記資訊表》,提供住所證明
來滬人員辦理居住登記,應當到現居住地的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填寫《居住登記資訊表》,並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影印件(驗原件),以及以下在滬合法居住證明之一:
(一)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房地產權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二)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三)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前款所稱近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係證明。
2、辦理居住登記
(辦理居住登記)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對來滬人員申報居住登記的,應當核對材料是否齊全。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內容,並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對材料齊全的,應當採集申請人的'人像資訊,在資訊系統中予以登記,並提供《居住登記憑證》。
居住登記有效期一年,逾期須重新辦理。
3、居住登記資訊變更
已辦理居住登記的來滬人員居住登記資訊發生變化的,應當到現居住地的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資訊變更手續,並按照本實施細則第二條的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將變更資訊在資訊系統中予以登記。
《管理辦法》明確,需要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領。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