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失業金如何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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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蘭州失業金如何申領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蘭州失業金如何申領

蘭州失業金如何申領

第一步:進入“甘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辦事大廳”,點選右上角的【註冊】,並填寫相關注冊資訊;

第二步:網上申報(每月1—10日)

進入甘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辦事大廳首頁,登入並將左上角切換為蘭州市,在該頁面可看到【社會保險】一欄,點選進入選擇“失業”,之後點選【網上辦理】進入辦理頁面。如已在甘肅政務服務網有註冊的賬戶請直接輸入使用者名稱及密碼點選登陸,系統登陸成功之後選擇“失業”,再點選【網上辦理】進入辦理頁面,根據頁面提示填寫個人資訊。

第三步:網上填寫個人資訊在聯絡地址一欄填寫本人現詳細住址,在備註資訊欄務必準確填寫原工作單位全稱及本人社會保障卡號,資訊填寫確認無誤後點擊【儲存提交】,申報事項將傳入後臺經辦系統由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進行稽核。

第四步:稽核辦理(每月11—24日)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失業保險待遇稽核。

第五步:稽核結果反饋(每月25—26日)本人進入甘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辦事大廳首頁,點選右上角“查詢中心”進入,點選“辦件審批查詢”,再點選“檢視辦件”,即可檢視辦理結果。

第六步:失業金髮放經稽核符合申領條件人員的`失業金從次月開始每月月末發放至本人社保卡。

拓展內容: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