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分為實卡身份證和EIDCard(電子身份證),是用於證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種法定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並作為每個人重要的身份證明檔案。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南京異地補辦身份證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所需補辦材料
1、申請人持有我市公安機關簽發、簽註居住證的申請居民身份證補領:申請人交驗居住證。
2、未持有居住證的申請居民身份證補領的,申請人應交驗下列身份證件之一:
居民戶口簿、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並同時需交驗下列在寧證明材料之一:
在公安機關登記的居住資訊;
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勞動合同或工商執照等相關材料;
證明合法穩定就學的學生證(經教育部門註冊)或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
證明合法穩定居住的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材料。
注: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申請異地辦證須由其監護人陪同代為申請。
二、辦理地點:
掛失:需要本人到南京市戶籍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證受理點申請,不接受委託申請。
補辦:省外戶籍只能去分局或者市民中心辦理。
注: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申請異地辦證須由其監護人陪同代為申請,不能直接反映監護關係的需攜帶本人出生證。
市外戶口遷入南京的,沒辦理過南京身份證,請帶戶口簿或集體戶口頁到戶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證受理點辦理。
三、辦理費用:
居民身份證損壞換領、丟失補領收費標準統一降低為每證20元。
四、辦理時間:
週一到週六。
五、所需時長:
居民身份證法定製發週期為六十日,江蘇省已縮短至20個工作日,申請人因考試、比賽等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公安機關開通“綠色通道”優先辦理,在10個工作日內發證。
六、身份證有效期:
1.十六週歲至二十五週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
2.二十六週歲至四十五週歲的,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
3.四十六週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4.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