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保險津貼補貼領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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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育保險津貼標準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對於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天津生育保險津貼補貼領取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天津生育保險津貼補貼領取指南

一、天津生育保險津貼標準

天津生育津貼日標準,按照其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即女職工生育或終止妊娠當月,其所在用人單位職工人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基數)除以30。4計算。

女職工生育津貼計發標準為:

1、妊娠不滿12周終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

2、妊娠滿12周至不滿16周終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貼;

3、妊娠滿16周至不滿28周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

4、正常生育或妊娠滿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

女職工生育遇有下列情況時,增加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分娩時實施輸卵管結紮術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貼;女職工晚育(年滿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貼。

二、天津生育保險津貼如何辦理

(一)辦理條件

1、用人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按月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

2、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符合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規定。

(二)辦理材料

1、《申領生育津貼人員資訊登記表》一份;

2、《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影印件,或居住地街道計生辦開具的《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絡單(生育保險專用)》原件;

3、《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影印件(明確註明懷孕週數);

4、《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5、《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三)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

2、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辦理待遇結算。

4、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