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租房補貼辦理流程

才智咖 人氣:8.58K

津貼和補貼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津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無錫租房補貼辦理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無錫租房補貼辦理流程

一、申請條件

畢業2年內在本市市區(樑溪區、錫山區、惠山區、濱湖區、新吳區、經濟開發區,下同)就業創業的應屆畢業生,在本市市區範圍內自費租房並進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領租房補貼:

1、在錫各類用人主體引進並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在錫科研院所引進並繳納社會保險)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含海外留學和港澳臺畢業生),或在校獲得技師(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

2、在錫各類用人主體(不含實施或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單位)引進並繳納社會保險的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強或所學學科排名前20強的海外優秀留學生(不含中外合作辦學)(每年根據QS和THE高校排名修訂學校名單)。

注意事項

1、租房補貼須在畢業2年內提出申請,並在初次申領4年內領取完畢,逾期不再發放。申請人如已經申領購房補貼或市級其他安居補貼支援,則不再領取租房補貼。

2、租房行為以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為依據確認,原享受租房補貼申請人租房發票到期之後無需續辦。

3、大學生房屋租賃備案期滿,如未能及時提供新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將暫停發放無租賃備案月份的租房補貼,待重新上傳新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並稽核後續發。

4、本細則釋出前已申請成功,但尚未領完租房補貼的畢業生,自2020年4月起按照本公告補貼標準及稽核發放原則享受剩餘補貼。

5、2019年7月1日前申領補貼的申請人,如因社保繳納單位變更而導致補貼停止,符合本公告條件的,可重新申領剩餘補貼,並在2022年6月30日前領取完畢,逾期不予受理髮放。

二、補貼標準

本科(技師)每年1萬元、碩士每年1.5萬元、博士每年2萬元,累計支援兩年。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強或所學學科排名前20強的海外留學生按上述標準累計支援三年。

三、申報資料

1、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2、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在“無錫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http://登記備案生成)

3、在校獲得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須提供職業資格證書;

4、附件—來錫優秀大學生補貼申報誠信承諾書、DOCX(需大學生本人親筆簽名)。

辦理租房合同續簽:

租房合同到期後,個人需登入補貼申報系統,選擇“租房補貼續租申請”,填寫續租資訊,並上傳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申報成功後由租住地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在網上進行稽核。

四、申報流程

1、登入“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首頁(http://),點選“辦事大廳入口”,在登入介面註冊賬號並登入後,根據要求填寫個人相關資訊,並上傳上述資料(均為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

2、網上申請後等待稽核,稽核通過後會有簡訊傳送至手機,發放補貼(不需要至人社所現場稽核了)

注:補貼按月稽核、核算,按季發放至申請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