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無房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才智咖 人氣:4.87K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溫州市無房租房補貼申請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溫州市無房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溫州市無房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1、2018年1月1日(含)後新在溫工作,或2018年1月1日(含)後新申報入選人才稱號榮譽、新取得學歷職稱。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含)以上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以用人單位名義連續繳納6個月(含)以上社會養老保險金或個稅。屬創業人員的,所創辦企業應成立1年及以上,且累計納稅100萬元及以上。

3、申請人及配偶除本次申請購房補貼資格的`商品住房外未曾擁有過累計60平方米(含)以上的溫州市住房且在溫州市未享受過相關住房優惠政策。

4、申請時已購房,且購房時間應在來溫工作或新申報入選ABCD類人才稱號榮譽後。其中預售新建商品房(預售房)要求籤訂購房協議,購房時間以經備案的商品房買賣購房協議簽訂時間為準。存量房(二手房)要求已辦理產權證書,購房時間以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間為準。

拓展:

一、申請物件與補貼標準

1、全職在溫工作且在溫首購商品住房的A類、B類、C類、D類人才,獎勵標準分別為500萬元、100萬元、80萬元、60萬元。

2、全職在溫企業工作並在溫首購商品住房的正高階職稱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副高階職稱人才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獎勵標準分別為40萬元、20萬元、10萬元。

3、當年新上市的製造業企業人才購房補貼名額,獎勵標準為40萬元。

二、具體流程如下:

1、個人申請。申請人登入溫州高層次人才雲平臺,下載並填寫《溫州市人才購房補貼申請表》,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單位填報。用人單位登入溫州高層次人才雲平臺(也可通過溫州人才APP預報名),點選人才購房補貼專案,按要求填報單位資訊、申請人資訊,並上傳附件材料掃描件,掃描件需用人單位蓋章,包括:

①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或護照);

②人才資格證明材料;

③用人單位出具的人才工作經歷和全職在崗工作證明(要求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且以聘用合同、6個月以上的社保或個稅繳納等為佐證材料);

④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

⑤經備案的購房協議或產權證書。

3、資格稽核。登入溫州高層次人才雲平臺——溫州市人才住房政策管理系統開展稽核工作,各職能單位應在每月2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申請件的資格稽核。人才辦牽頭稽核人才資格條件,涉及職稱、職業資格、學歷的人才分別由人社部門專技處、職建處、人才處出具人才資格初審意見。對相當於ABCD類的人才,由職能部門提出初步認定意見,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主任會議研究確定。住建部門牽頭稽核住房資格條件,通過市大資料服務中心獲取不動產(房屋)登記、交易等資訊,對有異議的不動產登記資訊由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核實。

4、公示。由住建部門負責在溫州高層次人才雲平臺公示欄公示3個工作日。

5、簽訂協議。公示後,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登陸溫州高層次人才雲平臺下載《溫州市人才購房補貼發放協議》和承諾書模板,申請人夫妻雙方、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在協議上簽字蓋章後,再分別與屬地人才辦、住建部門簽訂協議。

6、辦理有限產權。為人才所購住房辦理有限產權備註。

①購買新建預售商品房的(預售房),由屬地住建部門對該商品房的合同予以備註(限制退房)。同時,住建部門提供人才名單,由屬地國土資源部門憑商品房購房合同和《溫州市人才購房發放補貼協議》對預售商品房進行預告登記,並在該商品房可辦產權時予以辦理有限產權備註。

②購買存量房的(二手房)或現房銷售商品房,辦理轉移登記時,購房的人才須憑買賣合同和《溫州市人才購房補貼發放協議》辦理轉移登記,由屬地國土資源部門憑《溫州市人才購房補貼發放協議》予以辦理有限產權,即在登記簿、產權證書上備註有限產權;憑已有的存量房申請補貼的,先由國土資源部門登記機構根據《溫州市人才購房補貼發放協議》,在登記簿、證書上備註“有限產權”,人才憑證書備註結果,領取補貼。

③有限產權備註期限為10年,時間從備註之日起算。限制期內憑住建部門出具的同意意見可辦理抵押貸款。

7、發放補貼。補貼一年發放3次,一般在5月、8月和11月發放。在每次補貼發放前,由住建部門會同人才辦對本批次購房補貼發放人員和補貼額度(購房補貼發放時應減去已享受的相關補貼額)進行聯合發文。住建部門根據檔案向人才一次性發放購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