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廉租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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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的福利性特點,決定了其與一般商品房的開發與運作有著明顯的不同。然而也正是由於這些特點的`存在,廉租房的開發與運作面臨新的困難。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溫州市廉租房申請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溫州市廉租房申請條件

溫州市廉租房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和家庭成員具有市區(含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城鎮非農業戶口且實際居住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2.5倍之內,即人均每月1310元以內;

(三)家庭現住房人均低於15平方米(建築面積,下同)。

拓展:

一、申請溫州市廉租房需提交資料如下: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報告;

(二)申請人和家庭成員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三)《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以下簡稱“低保”)、《特困職工證》或《殘疾特困證》和《溫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以下簡稱“低保邊緣”)、《申請低收入家庭收入證明單》(以下簡稱“低保2。5倍以內”)之一的(原件及影印件)。

(四)家庭住房狀況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私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承租公房需提供公房租賃證(或租賃協議);原住房已經拆遷的需提供《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租賃的需提供租賃協議;其他形式提供現居住地社群(村委會)證明;

(五)申請人婚姻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二、申請流程

(一)申請:

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或社群(村委會)提出申請,填寫《溫州市市區廉租住房申請表》,並提交相關資料。

(二)受理:

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或社群(村委會)對提供申請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並出具受理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提供的材料;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予申請登記並說明理由。

(三)稽核:

1、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或社群(村委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提出初審意見並公佈,並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併報送房管部門。

2、房管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稽核。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書面通知申請人和所在街道辦事處(鎮政府),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3、對不符合保障條件或材料不齊全的,房管部門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同時將申請材料退回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4、申請人對稽核、公示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市房管部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