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租房補貼申請流程

才智咖 人氣:2.83W

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援。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南海租房補貼申請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南海租房補貼申請流程

申請稽核流程

(一)申請人將資料送戶籍或工作所在社群(村居)行政服務中心(若申請人在本區從事一線環衛工作的,用人單位需在申請書上蓋章確認,可由當地鎮(街道)環衛管理部門核對原件並確認在南海連續從事一線環衛工作年限後,再將申請資料送社群(村居)行政服務中心),各社群(村居)自收到完整的申請資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核對材料資訊、錄入佛山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統,並連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一併報送鎮(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二)鎮(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就申請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及申請人家庭收入、家庭資產、家庭住房狀況等是否符合申請租賃補貼條件進行審查,並計算出申請人及其家庭每月應發放的租賃補貼金額,提出初審意見,完成初審後將申請資料和稽核意見提交區住房保障部門。

(三)區住房保障部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通過佛山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統和優粵佛山卡平臺查詢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的家庭住房、工商、車輛、公積金、民政(低保)、社保、人才安居租房補貼發放等有關情況,對申請人及其家庭的申請材料和每月應發放的租賃補貼金額進行復核,提出複審意見。經稽核不通過的,應書面告知並說明理由。

(四)稽核過程中如出現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與佛山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統查詢結果不相符或佛山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統不能配合查詢的,區住房保障部門可向市住建局或區其他職能部門查詢(稽核時限以收到相關部門覆函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

(五)租賃補貼稽核情況在區住房保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自受理開始至完成整個審批程式期間,公示時間不少於20天。對公示的情況有異議的組織或個人,應當在公示期內向鎮(街道)住房保障部門實名舉報,鎮(街道)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經初審不通過或公示有異議核實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六)租賃補貼申請稽核結果應通過區住房保障網站予以動態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天;對公示的情況有異議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在公示期內向區住房保障部門實名舉報,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對拒不配合審查,經審查不合格或因公示期內有異議,經核實成立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退回申請,並書面說明理由。稽核通過及公示期滿後,區住房保障部門對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納入租賃補貼保障範圍。

辦理材料

(一)南海區戶籍住房困難家庭或個人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佛山市南海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和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結婚證、離異證明,喪偶的若戶口簿上沒有相關證明需提交喪偶證明),在校學生提供在校證明或學生證明;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自申請之日前12個月的《稅收完稅證明》或《納稅記錄》、收入證明(收入證明含獎金、各類補貼或其他收入);未就業的提供失業證明;個體工商戶的提供營業執照;

4、烈士遺屬、因公殉職(犧牲)人員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殘疾軍人、退役軍人、現役軍人家屬,受到區政府以上各級政府表彰的勞動模範,公交司機以及環衛工人等提供相關證明;

5、家庭資產情況及其證明材料(車輛提供行駛證及購車發票,無購車發票的應提供有資質評估機構的車輛評估報告;擁有住宅、商業物業、停車位的提供租賃合同);

6、戶籍在佛山市村(居)委會的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提交《個人宅基地建房及村股份分紅查詢證明》;

7、申請人在南海區內租住房屋的證明材料,包括租賃合同(2021年起,新簽訂的租賃合同必須使用《佛山市房屋租賃合同(住宅)》示範文字)、房屋權屬佐證材料、租賃發票等,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房屋出租方與房屋權屬人、租賃發票收租方不一致時,需提供權屬人的委託資料。申請人與房屋權屬人或其委託人在佛山市房屋租賃交易監管服務平臺上籤訂租賃合同的,可免予提供租賃合同、房屋權屬佐證材料、租賃發票;租賃房屋無法提供房屋權屬佐證材料,但房屋符合居住條件且已在新市民服務管理部門進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需提交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佐證材料;

8、申請人銀行賬戶(存摺/卡)。

(二)佛山市非南海區戶籍住房困難家庭或個人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佛山市南海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和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結婚證、離異證明,喪偶的若戶口簿上沒有相關證明需提交喪偶證明),在校學生提供在校證明或學生證明;

3、申請人的勞動(聘用)合同或用工證明、營業執照;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自申請之日前12個月的《稅收完稅證明》或《納稅記錄》、收入證明(收入證明含獎金、各類補貼或其他收入);未就業的提供失業證明;個體工商戶的提供營業執照;

5、烈士遺屬、因公殉職(犧牲)人員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殘疾軍人、退役軍人、現役軍人家屬,受到區政府以上各級政府表彰的勞動模範,公交司機以及環衛工人等提供相關證明;

6、申請人在佛山市連續三年的社保繳費證明(已達退休年齡且在南海區從事一線環衛工作的,可提供其他商業險或申請前在南海區連續從事一線環衛工作滿三年的勞動合同);

7、家庭資產情況及其證明材料(車輛提供行駛證及購車發票,無購車發票的應提供有資質評估機構的車輛評估報告;擁有住宅、商業物業、停車位的提供租賃合同);

8、戶籍在佛山市村(居)委會的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提交《個人宅基地建房及村股份分紅查詢證明》;

9、申請人在南海區內租住房屋的證明材料,包括租賃合同(2021年起,新簽訂的租賃合同必須使用《佛山市房屋租賃合同(住宅)》示範文字)、房屋權屬佐證材料、租賃發票等,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房屋出租方與房屋權屬人、租賃發票收租方不一致時,需提供權屬人的委託資料。申請人與房屋權屬人或其委託人在佛山市房屋租賃交易監管服務平臺上籤訂租賃合同的,可免予提供租賃合同、房屋權屬佐證材料、租賃發票;租賃房屋無法提供房屋權屬佐證材料,但房屋符合居住條件且已在新市民服務管理部門進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需提交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佐證材料;

10、申請人銀行賬戶(存摺/卡)。

(三)新市民住房困難家庭或個人應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市南海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和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結婚證、離異證明,喪偶的若戶口簿上沒有相關證明需提交喪偶證明),在校學生提供在校證明或學生證明;

3、申請人的勞動(聘用)合同或用工證明、營業執照;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自申請之日前12個月的《稅收完稅證明》或《納稅記錄》、收入證明(收入證明含獎金、各類補貼或其他收入);未就業的.提供失業證明;個體工商戶的提供營業執照;

5、烈士遺屬、因公殉職(犧牲)人員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殘疾軍人、退役軍人、現役軍人家屬,受到區政府以上各級政府表彰的勞動模範,公交司機以及環衛工人等提供相關證明;

6、申請人在佛山市連續三年的社保繳費證明(已達退休年齡且在南海區從事一線環衛工作的,可提供其他商業險或申請前在南海區連續從事一線環衛工作滿三年的勞動合同);

7、申請人有效期內的佛山市南海區居住證

8、家庭資產情況及其證明材料(車輛提供行駛證及購車發票,無購車發票的應提供有資質評估機構的車輛評估報告;擁有住宅、商業物業、停車位的提供租賃合同);

9、戶籍在佛山市村(居)委會的共同申請人,提交《個人宅基地建房及村股份分紅查詢證明》;

10、申請人在南海區內租住房屋的證明材料,包括租賃合同(2021年起,新簽訂的租賃合同必須使用《佛山市房屋租賃合同(住宅)》示範文字)、房屋權屬佐證材料、租賃發票等,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房屋出租方與房屋權屬人、租賃發票收租方不一致時,需提供權屬人的委託資料。申請人與房屋權屬人或其委託人在佛山市房屋租賃交易監管服務平臺上籤訂租賃合同的,可免予提供租賃合同、房屋權屬佐證材料、租賃發票;租賃房屋無法提供房屋權屬佐證材料,但房屋符合居住條件且已在新市民服務管理部門進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需提交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佐證材料;

11、申請人銀行賬戶(存摺/卡)。

上述所有提交的各類證明材料,除身份證只提供原件核對外,其他應提交原件核對並經申請人簽字(蓋章)確認的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