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研究生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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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援。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青島研究生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青島研究生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青島研究生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1、申報人員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的學士學位,申報補貼時需具有本市戶籍。

2、申報人員就業單位應按規定在青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3、申報人員自申領補貼月份起36個月內可享受住房補貼。對已領取補貼但未申領滿36個月且要提高學歷層次的人員,須先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提交暫停補貼申請,待取得新學歷再次來青就業後,仍符合現行住房補貼政策的,可按新的學歷補貼標準在畢業三年內提交申請,繼續申領剩餘月份補貼。

這些情況不能申請住房補貼

1、已購買青島市產權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享受過租賃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和本市引進人才購房安家補貼等購房優惠政策,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已發放住房補貼,已領取一次性安家費的研究生,不再享受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

2、申報人員上學期間為就業狀態或有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不可申報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

拓展:補貼標準:

本科生500元/月;碩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1200元/月;緊缺專業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

緊缺專業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在緊缺專業目錄釋出前領取2018年度及以後住房補貼,申領人所學專業列入緊缺專業目錄的,住房補貼不足部分予以補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