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在法學教學中如何採取靈活多樣的技巧分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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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學教學必須克服單一死板的教學方法,採取多樣靈活的教學方法。至於每一堂法理課具體應採取何種方法?就要根據所授內容和授課物件的具體情況來決定,一種、兩種抑或多種?法理學教學可供選擇的方法如下:

論在法學教學中如何採取靈活多樣的技巧分析論文

1.講授教學法

它是我國教育歷史上最悠久的教學方法之一,也是使用最廣泛的教學方法之一。其含義是,以某個主題為中心進行有組織有系統的口頭講授,包括講解、講述、講演等三種方式。 在具體的教學實踐中,三種講授方式常常交織在一起,混合使用。眼下,它仍是最重要的教 學方法之一,人們的知識絕大多數是通過它而獲得的。

法理學教師在使用講授教學法時,應注意四個問題:第一,整理法理學知識點,有選擇地講授重點內容和基本範疇,其他內容留給學生課後自學。從一定意義上說,法理學的內容可分兩部分:法的內在方面和法的外在方面。前者側重研究法的內部組成要素、各個要素之 間的相互關係、法的執行機制等,由於它更具有法理學學科的獨立特質,因而是教師講授的重點;而後者側重研究各種法律活動的社會效果以及它們與其他社會現象的聯絡、區別和相互作用,教師則應少講,由學生自學。第二,採取多渠道提供資訊、提出推論而不給出結論等方式,鼓勵學生多角度審視、思考問題。講授教學法最為人詬病的缺陷之一就是“滿堂灌”、“照本宣科”。為此,教師在授課時可採取如下對策:通過推薦課後閱讀資料、介紹前沿理論知識等形式多渠道地向學生提供資訊;授課內容不侷限於教科書的範圍;預先從課本中佈置學生的閱讀範圍,並要求學生在課堂簡要概括閱讀內容;在授課中不斷設 置問題情境,鼓勵學生積極聽講和參與等。第三,教師講述的聲音要清晰,音量要適當,抑揚頓挫,富有情趣。講授的速度要適當。過快,學生沒有思考的時間,不易理解消化;過慢,學生則容易倦怠,分散注意力;重要問題要稍做停頓,便於學生思考和記筆記。第四,教師在使用講授教學法時,應適時穿插其它教學方法(這是所有教學方法應採用的)。

2.辯論教學法

辯論教學法是教師、學生以某一具體問題為紐帶而展開分析、討論、辯駁及總結,從而使學生獲得真知的教學方法。它源遠流長。早在古希臘,蘇格拉底在與他的學生對話或講課時,就總是扮演“魔鬼辯護士”的角色,不斷地向學生提出各種假設性的問題,讓學生處於 必須主動擴大且深入思考的位置。在我國古代,教育家孔子、孟子都運用了辯論教學法,培養學生的“思”、“辯”能力,樹國之棟樑。

法理學教師在使用辯論教學法時,應注意四個問題:第一,選好辯題。辯題既要和剛結束的課程內容緊密相聯,又要與現實緊密相聯,最好以校園生活和學生生活為辯題;辯題不 能太生僻,太深奧,要讓所有學生都能參與。第二,教師應扮演一個經驗豐富的“引導者” 和“辯護士”,而不是純粹的“教師”,要為學生創造更多自由發揮的空間。一方面,教師要“拋磚引玉”,儘快引導學生進入辯論角色;另一方面,教師又要像會議的主持人,有效地控制好辯論和節奏,鼓勵學生大膽質疑,大膽論證。第三,辯論結束,教師要進行點評。點評要客觀、中肯,避免情緒化和例行公事。對作了充分準備的學生要給予表揚和肯定,對不認真準備的學生要給予恰當的批評,給他們壓力,以促使下次改正。第四,要控制好辯論次數,不宜過多,期中和期未各舉行一次為妙。

3.案例教學法

也叫例項教學法或個案教學法,它由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德爾於19世紀70年代首創的,最早屬於醫學領域,後來廣泛運用於法學、軍事學、教育學、管理學等學科。其含義是,教師根據教學內容和教學目標,選擇特色案例,組織學生自己去感受、分析、討論和研究,並提出解決案例的各種方案。它對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學生的參與意識,縮短理論與實際的'距離,活躍課堂氣氛,提高學生思辨能力和實際問題解決的能力極為有利。如今,它已活躍在國內外各個大學的課堂。

法理學教師在使用案例教學法時,應注意三個問題:第一,選好案例。案例要與所授課 的內容相吻合;案例要注重方向性,正面為主,反面為輔;案例要注重時效,不應是陳年舊事,而應是最近發生的;案例要注意精確性,是真人真事,而不是胡編亂造;案例要注重本地性,儘量是學生身邊所發生之事,與學生有關,而不應遙不可及、與學生毫無關聯。第二,不能把案例教學法當成傳統的舉例說明,從而有意無意地包辦教學環節的一切。案例教學法和傳統的舉例說明都是利用案例來進行課堂教學,但案例教學法的教學模式是:案例-理論-案例,案例既是教學活動的出發點,又是落腳點,研究、討論案例需要運用理論知識,而運用理論知識的目的是為了解決案例;而傳統的舉例說明的教學模式是:理論-案例-理論,理論既是教學活動的出發點,又是落腳點,案例起到了掌握理論的媒介作用,掌握理論需要分析案例,案例分析是為了掌握理論。因而在教學中,教師不能去講案例,去分析案例,或者由於學生基於知識的不足得不出正確結論時,為了完成教學任務而越俎代庖,不當“教練員”而當“運動員”。第三,一堂課所選的案例要適中,不能太多,能達到說明的目的即可,切忌把課堂變成“說書場”或“故事會”。

4.多媒體教學法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多媒體已成為當今教學領域的熱點。多媒體教學是一種 現代的教學手段,它是利用文字、實物、影象、聲音等多種媒體向學生傳遞資訊。多媒體教 學法則是以各種電教媒體如:計算機、電視、錄影、投影、幻燈等為標誌,以傳統的教學媒 體如:黑板、掛圖、實驗、模型等為基礎的多種媒體有機結合的教學方法。多媒體教學法因資訊容量大,生動形象,呼叫方便自如,圖文並茂,效率高,教學效果好等優點,已走進各個高校。

法理學教師在運用多媒體教學法,應注意兩個問題:第一,要把握好教師在多媒體教學中的地位——教師永遠是課堂的主宰。多媒體技術進入課堂不但不能取代教師的地位,相反,它對教師主觀能動作用的發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管多媒體技術怎樣優越,都不能改變它為教學內容服務的輔助地位,而教師必須駕馭課堂,把握全域性。第二,要正確選擇與教學內容匹配的多媒體技術,實現教學手段與教學內容的有機結合,克服形式和內容“兩層皮”的傾向。

方法是科學的生命,教學方法是學科的生命,更是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生命。要克服法理學課堂的“怪現象”,必須杜絕單一死板的教學方法,選擇多樣靈活的教學方法。法理學如此,其它學科也是如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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