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視角下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質量保障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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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質量和教育公平問題仍然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促進公平”是國家的基本教育政策,“提高質量”是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核心任務。本文從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過程,即培養目標、招生條件、培養路徑、專業和課程設定、論文要求、培養方式以及指導教師等方面,在教育公平的視角下,對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質量保障措施進行研究。

教育公平視角下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質量保障研究論文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中重點提出:“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促進公平”是國家的基本教育政策,體現了社會主義教育的核心價值原則和價值追求,“提高質量”是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核心任務,是高等教育大眾化時代我國教育事業發展亟待解決的重大戰略性課題。

一、概念界定

(一)教育公平的內涵。從我國古代大教育家孔子提出“有教無類”的樸素教育民主思想,以及“來者不拒、去者不止”的培養原則,到古希臘先哲柏拉圖在《理想國》中閃現的教育公平思想的光輝,從近代民主先驅為爭取平等教育權的吶喊再到當下世界各國為維護與促進教育公平的各項舉措,不同時期,“教育公平”的內涵各有不同。

教育公平內涵的三個層次:教育起點公平,即入學機會公平,確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機會;教育過程公平,即在前者的基礎上,提供相對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和條件;教育結果公平,即每個學生接受同等水平的教育後能夠達到一個相對平衡的效果。

國內的大多數學者目前對教育公平的定義中,很少涵蓋教育質量內容,我們所說的教育公平不僅只講教育“量”的公平,還應該包括教育“質”的公平,“量”的公平是用來保障受教育權利的整體實現和教育機會的普遍增加,體現了教育的普惠性。而“質”的公平則是教育公平內在本質的基礎上,將教育的外部公平和內部公平提升到更高層次,教育的外部公平包括機會均等、教育資源享有權利均等,教育的內部公平則包括受教育個體素質能力的最優化、最大化的發展。

(二)教育質量保障。“教育質量保障”這一概念,是對經濟管理學中“質量保證體系”的借鑑。田恩舜在其研究中提出,質量保障體系是“企業以保證和提高質量為目標,運用系統的概念和方法,依靠必要的組織機構,把各部門、各環節的質量管理活動嚴密地組織起來形成一個任務明確,職責、許可權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的質量管理的有機整體。”

教育碩士學位是一種具有教師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主要培養面向基礎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層次人才。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質量保障是為保證和提高基礎教育高層次專業人才的培養質量,由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機構、質量保障單位等相關利益主體,將影響研究生教育質量的各因素整合成為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的有機整體。

二、內涵連結

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過程,包括培養目標、招生條件、培養路徑、專業和課程設定、論文要求、培養方式以及指導教師等方面。

學術性學位研究生的培養是以學術研究為導向的,主要側重在理論的研究,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是以實踐為導向的,主要注重於實踐和應用,但是對於教育碩士研究生的培養,不能只注重實踐,而忽視理論的.學習,要秉持理論與實踐並重的思想。學位公共課程、專業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這三種課程是我國目前教育碩士課程設定的主要形式,具體的各種課程,不同的院校也有不同之處。

在課程及教學內容的選取上,教育碩士的培養應當在滿足針對性及應用性的基礎上,也要採納學術性研究生培養過程中的理論創新性和知識體系拓展性。對於選修課、交叉型學科以及邊緣學科可以適當增加,以滿足學生個性發展的需要及教學效果的提高。例如通過對現代化的案例教學、模擬教學等創新性教學方法應用於課堂教學及翻轉課堂等等,可以引起學生的學習研究興趣,提升課堂教學的效果。

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質量指標體系的構建,其中教育管理及培養結果包括課程成績、開題報告、中期檢查、論文評審、論文答辯、學術成果和社會評價這些指標。所以在學術成果和論文的審評過程中,要遵循教育公平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審查,全面、客觀、公正的對培養結果進行評價。

三、意義與啟示

恩格斯曾經指出:“人們遠在知道什麼是辯證法之前,就已經辯證地思考了。”正如恩格斯所揭示的那樣,人類關於教育公平也早在教育公平的概念產生之前就已經經歷了漫長的歷程了。

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作為我國碩士研究生學位的一種型別,存在其產生的社會必然性、實踐特殊性等等。努力實現教育碩士教育起點公平、過程公平、結果公平有以下幾點意義:

(一)實現教育碩士教育起點公平,是完善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體系的重要前提。只有入學機會公平,確保滿足教育碩士招生條件的人都有受教育的機會,才能夠進一步推進教育碩士培養過程公平的實現。

(二)實現教育碩士教育過程公平,是實現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育。教育質量與公平在對“以學習者為中心教育”的目標追求是一致。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育,既是有效率的教育,也符合教育公平的差異理念,體現了學生的主體性。

雖然近幾年我國教育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工作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教育碩士的培養仍然偏重於“學術化”和“理論化”,在培養過程中實現教育公平,有助於提高學生的自主性,有助於自主學習模式的形成。

(三)實現教育碩士教育結果公平,不僅是對每一位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習生涯負責,同時也是對培養院校自身教學質量的負責。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習成果是由學校的培養質量以及培養條件決定的,同時也存在學生自身的因素影響等。社會評價作為教育結果的另一項評價指標,主要來自於社會對已經畢業的教育碩士的評價及認可度。

總之,高等教育“量”的增加提升了高等教育普及化程度,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必須實現教育起點公平、教育過程公平、教育結果公平,才能夠實現教育質量的進一步提高,能夠為我國基礎教育的穩定發展提供保障與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