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電運輸隱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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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煤礦機電運輸是礦井生產環節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貫穿了礦井的各個生產環節,戰線長,涉及面廣,特殊工種多,技術性強。機電運輸裝置狀況好壞直接關係到煤礦安全生產。
關鍵字:煤礦 機電運輸 隱患排查

根據我礦的實際情況和以往的事故暗例分析,當前我礦機電運輸存在的主要隱患是:

煤礦機電運輸隱患排查

1、 煤礦機運事故的原因剖析

(1)輪眼管理存在問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麻痺大意,沒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了“三大規程”及有關安全規定,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時有發生。要加強輪眼絞車工和訊號把鉤工的技術培訓,隨抽隨答,落實終端責任。井下使用的電車頭駕駛室內要有明顯的操作示意圖說明。

(2)特種作業人員文化程度參差不齊,掌握特種作業技術不嫻熟。對技術工種安全操作知識掌握不牢,熟悉程度不夠,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指令性的新來人員頂替。由於代崗人員頂替時間短,對頂替工種操作熟練程度差,缺乏頂崗前的安全培訓,產生違章指揮和盲目操作雙重不安全因素。

(4)特種作業人員的頻繁調換,崗位的調整,給安全埋下隱患。特別作業人員大都是經過專業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後作業者,對他們的工種不宜隨意予以變動。但是,礦山某些技術性工種,有些企業領導不去考慮學識水平,不講究用工要求,而是當作好工種,並通過人情關係把一些不合格的人員充塞進去,加之一些人員不鑽研技術業務,違章違紀現象比較突出。另外,臨時性工作調整時安全培訓工作沒有及時到位也帶來了安全隱患。

(5)安全基礎工作要長抓不懈,裝置的防爆失爆檢查要放在首位。

2 控制煤礦機運事故對策

(1)加強特殊工種的用工制度管理。煤礦機運工種的技術性較強,其各崗位工種都不能以照顧的身份出現,要由思想端正、技術全面的工人來擔任。同時加強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儘量少用或不用臨時工。除特殊情況外,特殊工種人員不能隨意調換,要嚴格考核發證,持證上崗。

(2)加強職工的安全業務培訓工作。減人提效後,以崗定人,管理層和工人崗位限額,原有的培訓組織形式已不適應,需根據新的形式採取新的對策:一是建立競爭機制,如對技術工種和管理人員採取競爭上崗,對所有職工都採用崗位技能工資,劃分工資等級,引導和迫使職工自發學習安全業務知識;二是每隔一定時期組織職工進行技術比武,對優勝者給予重獎,以調動職工學技術、學業務的積極性,促使他們在崗位上按標準及規程進行作業;三是採用“三結合”的培訓方式,即業餘培訓與重點培訓相結合,以重點培訓為主,內培與外培相結合,以內培為主;對新工人、新崗位、新技術要進行強化培訓,以全面提高職工的安全業務素質為目的,為搞好安全生產打下堅實的“以人為本”的基礎。

(5)努力加強礦井質量標準化管理。礦井質量標準化是煤礦安全的基礎。實踐證明,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幾倍甚至幾十倍的效益產出,有力地促進了安全生產。要把這項工作當作一項經常化的工作來抓,要由靜態達標向動態達標轉變,由重結果向重過程轉變,實現生產全過程達標。

(6)加強安全工作力度,向管理要安全。實踐證明,要抓好安全工作,離不開有效的監督,失去了監督作用,必然助長麻痺僥倖、違章蠻幹的現象。監督不到位或流於形式,是導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須強化監督制約機制,充分發揮現場安監人員的作用;同時,必須堅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別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級領導和業務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工人的崗位責任制,明確每個人的安全職責。另外,採取安全資金激勵機制,通過經濟槓桿,嚴格考核,兌現獎懲,從而促進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機電運輸工作要想上一個臺階,必須牢牢抓住第一、杜絕電氣裝置

一、裝置更新換代要跟上,要儘快把無MA標誌的電氣裝置進行更換。

1、礦井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裝置管理制度、防爆裝置入井檢驗制度、裝置包機制度、裝置定期檢查制度、各種安全裝置定期試驗制度和停電檢修掛牌制度。建立裝置、電纜、小型電器的臺帳管理,妥善保管大型裝置的'技術性能檔案。

2、認真貫徹執行裝置使用與維修相接合的原則,裝置誰使用,誰管理,誰維護,負責安全直接責任並實行專責制,主要裝置實行包機制,做到定人、定機、憑上崗證操作,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裝置操作規程,對多班制生產的裝置,操作工人必須執行裝置交接班制度,大型裝置均有執行記錄。

3、建立大型機電裝置安裝驗收管理制度。為進一步規範大型機電裝置安裝、改造、驗收管理工作,強化大型機電裝置安裝、改造工程的設計、選型、裝置購置、施工和驗收等環節的管理和監督,強化業務保安部門的管理職能,防止大型機電裝置惡性事故的發生,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大型機電裝置安裝驗收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二、礦井主通風機裝置

1、礦井必須安裝兩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風機裝置,其中一臺備用,備用風機必須能在10分鐘內開動。

2、礦井的主要通風機必須每三年至少進行1次效能測定。

3、生產礦井主要通風必須裝有反風設施,並在10分鐘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後,主要通風機的供風量不應小於正常供風量40%。

4、礦井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還必須有直通排程室的電話,並有反風作業系統圖、司機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等,主要通風機的執行必須由二人及以上的專職司機負責。

5、區域性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面的電氣裝置,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

三、井下防排水裝置

1、礦井必須配備三臺及以上水泵,兩趟及以上排水管路,水倉、泵房機電裝置安裝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278條規定。每年進行1次效能測定。

2、排水系統配備與礦井湧水量是否相匹配。

四、煤礦提升運輸設施

1、立井、斜井提升機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427條規定,裝設保險裝置和提升機後備保護裝置,各種保險裝置必須靈敏、效能可靠、在正常提升過程中嚴禁甩掉保護執行。提升機的電控系統,液壓及機械制動系統必須可靠,各種閉鎖關係正確,制動能力滿足執行要求,專門升降人員及混合提升的系統每年應進行一次效能測定,其它提升系統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效能測定。提升系統除常用訊號裝置外,還必須有備用訊號裝置。

2、各種提升裝置的滾筒纏繞的鋼絲繩層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19、420條規定。

3、立井升降人員必須使用帶MA(煤安)標誌的罐籠和防墜器並按《煤礦安全規程》第413條規定對防墜器定期進行脫鉤和不脫鉤試驗。

4、升降人員與物料的罐籠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81條要求

5、在提升速度大於3m/s的提升系統內,必須設防撞樑和託罐裝置。

6、傾斜井巷內使用串車提升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70條規定。

7、提升斜井和行駛機車平巷危險區段必須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必須行人,要經訊號工、把鉤工同意,並停止行車;對通過人員必須清點人數,確定無人時才可發開車訊號。

8、提升裝置使用的鋼絲繩及連線裝置必須按規定進行檢驗,對磨損、鏽蝕斷絲超限的鋼絲繩和不合格的連線裝置必須及時更換,不得違章使用,嚴禁超載提升。箕斗提升必須採用定重灌載。

9、井下絞車安全保護裝置、制動系統靈敏可靠,提升系統做到“三固定”(開車司機固定、把鉤工固定、訊號工固定)、“四保險”(保險閘、保險峒、保險槓、保險繩)。訊號系統聲光齊全。

10、採用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運輸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74條規定。

11、井巷中採用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運送人員時應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75條規定。

12、井下使用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73條規定。皮帶必須選用帶有MA(煤安)標誌的阻燃帶。

五、煤礦供電及井下電氣

1、礦井必須有與實際相符的井上、井下供電系統圖,該圖的繪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50條規定。

2、礦井至少應有可靠的兩回路電源線路。當任意迴路發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其它任一回路應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

3、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電所、主排水泵和下山開採的採區排水泵房供電的線路不得少於兩條迴路。主通風機、提人立井提升機、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裝置應設定雙迴路供電。

4、井下防爆裝置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效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後方准入井。

5、井下防爆電氣裝置的執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效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效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裝置,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

6、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裝置的防爆效能檢查,必須嚴格執行《河南省煤礦電氣效能檢查細則》的規定。

7、礦井嚴格按照《煤礦井下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煤礦井下低壓檢漏保護裝置的安裝、執行、維護與整定細則》《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裝設過流、漏電、保護接地裝置,“三大保護”裝置必須動作靈敏可靠。

8、井下電纜必須選用帶有“MA(煤安)標誌的阻燃電纜。電纜的聯結和鋪設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468、469、470、471、472條規定。

9、電煤鑽必須使用設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起動和停止煤電鑽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

10、井下照明和訊號裝置,必須採用具有短路、過載荷漏電保護的綜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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