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的基本特點在聲樂演唱中的體現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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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藝術是唯一與文學藝術結合的很完美的藝術。文學中所涉及的抑揚、頓挫、徐疾、剛柔即為音樂的基本特點(音高、音值、音強、音色)的具體再現。

音樂的基本特點在聲樂演唱中的體現論文

在聲樂演唱過程中,對歌曲的藝術處理,需要我們二度創作者在表達中要很好地做到與原創保持高度一致,甚至做得更好,那就需要我們把對音樂基本特點的理解更好地融入到作品裡,加上二度創作者本人的文學修養和音樂素養,那麼,一個作品的完整表達就會栩栩如生了。

一、音高(抑揚)

音高是指音的高低,是由物體振動次數來決定的,振動次數越多音就越高,反之音就越低。音高不僅是單純的旋律線的起伏,同時也是內在情感的起伏。在聲音上的表現和聲音的抑揚起伏都離不開氣息的控制和運用,時而輕卻有力,時而響而有力,時而輕而無力。例如在歌曲《絨花》中結尾處“啊”

那兩句旋律,需要在演唱過程中時輕時重,柔和的、連貫的表達出一種惆悵、嚮往的情緒、需要氣息較好的控制並不斷給予。

二、音值(徐疾)

音值通俗的理解就是速度問題,即音的長短。文學中的徐疾其實也是一種速度的調節,但不是簡單的快與慢,是一種內心感覺的鬆緊變化。這種內心感覺會直接反應在音樂作品的節拍、節奏上。當我們在演唱歌曲時確定了歌曲的基本速度後,對整個作品的速度有個全域性考慮,需要針對個別地方進行處理,對作品每個樂句之間的徐疾、張弛變化、對比有一個總的控制。《樂府傳聲》中說“曲之徐疾,亦在一定之節。始唱少緩,後唱少促,此勢之徐疾;摩情遠景宜緩,辯駁趨走宜促,此情理之徐疾也。然徐必有節,神氣一貫,疾也有度,字句分明。倘徐而散漫無收,疾而糊塗一片,皆大謬也”。

例如歌曲《嘎俄麗泰》,歌詞“野火樣的心情來找你”中,

“野火樣的”這四個字在演唱中就要演唱者在情緒上稍微漸快些,在“心情”這兩個字上,重音落在“情”字上,並且延長時值,由強到弱,把內心急切想找到心愛的人的情感表達出來。

三、音強(剛柔)b

在一首歌曲裡面,不可能整首曲子同一個力度,為了表達作品的音樂形象,一定會有輕重緩急,出現在作品的不同位置。音強就是音的強弱,振幅越大音就越強,振幅越小音就越弱。

從聲樂作品的體裁來看,有抒情歌曲、頌歌、進行曲、搖籃曲、小夜曲等等,因此在演唱過程中,對不同體裁的歌曲所用的力度、強度是不一樣的。但所有的力度、強度都是相對的,有的'歌曲需要表現得剛強急促些,而有的則需要柔和緩慢些。總的來說雄壯有力或情緒激烈的歌曲要以剛為主,含蓄、抒情的歌曲要以柔為主,在一首歌曲裡面,剛、柔不是絕對的,而是剛中有柔,柔中有剛,剛柔相濟的。

四、音色(明暗)

音色是指聲音的色彩。既是色彩那就有冷暖、明暗之感覺,亦有硬、軟、實、薄、沉、飄、浮和厚等之分。人的音色從生理結構上講是每個人各具特色,而從聲樂演唱上理解的音色變化,從聲樂技巧方面說是由於氣息的運用、共鳴管道的長短粗細變化及共鳴的不同運用和調節而造成的,氣息的支援點低,氣息流動的距離拉長,共鳴管道加長變粗,聲音位置靠後,音色濃厚,則色彩較暗;氣息的支援點略靠上,共鳴管道縮短變細,聲音位置靠前,音色單薄,則色彩明亮。

音色不同的演唱者在選擇作品上要慎重,選擇適合自己音色的作品,是演出成功的一半。演唱不同風格的作品就需要選擇不同的音色來完成。

例如在演唱歌曲《長江之歌》、《共和國之戀》等這類歌曲時就要用堅定有力、飽滿的、濃厚卻又明亮的音色來完成,而如歌曲《又唱瀏陽河》、《蘆花》等作品就需要用清晰脆亮、乾淨甜美的音色來完成。

五、頓挫

文學中的頓挫是指聲音的停頓、轉折。同樣,在聲樂演唱中為了更好地塑造音樂形象,也要借鑑文學中的停頓、轉折,專業術語也可以說成是“聲斷氣不斷”的處理方式。

“喜悅之處,一頓挫而和樂出;傷感之處,一頓挫而恨生”。在作品中,一般是一句一斷,但為了強調語氣,分清主次,突出表情,常常在樂句中主要的詞語和邏輯重音上,或者一些起烘托作用的襯詞上,靈活地運用頓挫手法,讓音樂形象躍然紙上,栩栩如生。例如歌曲《在那遙遠的地方》,“都要回頭留戀地張望”,在後十六的節奏中“留戀地”,我把“留”和“戀地”斷開,稍作停留,再緩緩唱出,把一步三回頭的、流連忘返的場景很清晰地展現出來了。在另一首歌曲《我愛梅園梅》中,由於這首歌曲帶有京腔、京味融入作品中,使得作品的特點更為清楚明瞭,在結束句“我愛棋逢對手園的梅”中的“梅”,在每二小節附點十六音符的節秦處放慢速度,把京味開始融入,直到結束,那才叫餘音繞樑三日不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