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養老在當前農村養老保障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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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對家庭養老在當前農村養老保障的地位與作用進行了調查研究。結果表明,目前我國絕大多數的農村老年人還是依靠自己的勞動收入和子女提供的資金來維持老年生活,家庭養老仍是我國農村目前最主要的養老方式,在農村養老保障中發揮著主導作用。

家庭養老在當前農村養老保障中的地位

論文關鍵詞:家庭養老;農村老年人;養老質量;家庭結構

我國的傳統家庭養老模式是與農業社會以家庭為單位的生產方式相適應,在“崇老文化”的背景下發展成熟的。隨著工業社會的到來,社會化的大生產和分工取代了一家一戶為單位的生產方式,農村的家庭結構和家庭規模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家庭向小型化和核D化發展。社會價值觀念的轉變又使傳統的“孝道”觀念受到了巨大的衝擊。為了深入瞭解目前的中國農村家庭養老作用的發揮情況,以及農村老年人的贍養狀況,筆者依託985專案基金,以農大返鄉學生為主要調查員,於2006年6~9月開展了對農村老年人養老現狀的調查,涉及全國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530個老年人。

1調查物件的基本情況

調查物件中,男性佔49.1%,女性佔50.9%。凋查物件以60~79歲的低齡老年人口為主,平均年齡73.6歲。其中夫妻雙全的老年人有44.87%,喪偶的老年人佔51.3%。調查物件喪偶的比例隨著年齡的上升而增加,並且女性被凋查者中喪偶的比例高達64.37%,遠高於男性被調查者。被調查的老年人中93.82%都有生養子女,另外有3.86%的老年人有收養子女,平均每個老人擁有子女數量接近4個,很多老人都是兒女雙全,可以說,這一代的農村老年人有足夠的贍養者(表1)。

2調查結果

2.1農村老年人經濟支援情況48.0%的調查物件收入最主要的來源是子女提供的資金;35.5%則主要來源於自己的勞動收入;來源於個人積蓄的佔5.6%;救濟與社會養老保險金在農村老年人的經濟收入中所佔的比例僅在10%左右。這項結果顯示,絕大多數的農村老年人還是依靠自己的勞動收入和子女提供的資金來維持老年生活,這與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完善的現實相符。調查結果顯示,平均每個被調查者每年從所有子女處能獲得現金789.4元,衣物等價值131.5元,糧食82.7kg。其中,被調查的老人每年從所有子女處能獲得的現金最大值為10000元,衣物等最大值為2200元,糧食最多為800kg;另外,也有部分老人沒有從子女處獲取任何物質上的支援,可見不同老人從子女處獲得的經濟支援差別較大。對被調查的農村老人從所有子女處獲得的現金總和資料進行分項統計後發現,被調查者子女沒有提供任何現金的有24.5%,僅提供較少現金(1200元以下)的有57.0%,佔了絕大多數,糧食與衣物的提供情況也與現金相似,考察老人獲得糧食現金的平均值,發現即使在消費較低的地區,這些資金也僅僅只能滿足老人最低的溫飽需求(表2)。可見,目前雖然大多數子女都會對父母提供一定的物質支援,但這種支援力度不大,多數只以維持老人的生存為標準。
  2.2農村老年人居住情況在居住方式上,未與子女同居的(獨居和與老伴同住)老人有48.3%,在和子女共同居住的幾種情況中,又以“與一個已婚兒子同住”的比例最高,達到30.3%。調查他們和子女分開居住的原因,發現依從當地慣例和“圖清靜”是最主要的兩個理由。這表示我國傳統的“四世同堂”式的居住模式已經基本瓦解,成年子女脫離父母家庭另組小家庭已成為新的習俗慣例,很多老年人也接受了這一變化。調察不同年齡段農村老年人的居住方式,發現農村老年人獨居的比例隨著年齡增大而遞減,6O~69歲時獨居的老年人有53.89%,70~79歲獨居者為48.67%,而80歲以上的老年人中,其比例已經下降到39.05%;與之相對應的是隨著年齡增長農村老年人與子女同住的比例不斷上升,以“與一個已婚兒子同住”的比例為例,在60~69歲的年齡組中該比例是23.33%,70~79歲組為30.97%,而到80歲以上年齡組中這個比例已經升到40.95%。顯然,雖然現在很多農村老年人選擇了與子女分開居住的居住方式,但這並不意味著家庭養老的喪失,當這些老人到了需要更多照顧的時候還是會選擇住兒女身邊以獲得相應的照顧。

2.3農村老年人飲食情況調查結果顯示,超過半數的農村老年人都是獨立開伙,“同居共食”的傳統家庭養老方式已不再是主流(表3)。中國營養學會建議成人每天應攝入“畜、禽肉50~100g”,但調查結果顯示,每天都能吃到肉的老年人僅佔9.1%,很多農村老年人只在節假日或女兒回孃家時才能吃上一次肉。


  2.4農村老年人醫療狀況調查資料顯示,農村老年人大病通常會去醫院,而小病則通常就在本村醫療室看病或自己買點藥吃。表4表明,超過1/8的老人有小病既不診治也不吃藥而是硬挺過去。調查其原因,有61.0%的人認為他們看病存在困難,在這部分人裡面,又有79.2%的人認為自己看病難最主要的原因是經濟困難。圖1表明,絕大多數農村老年人都是自費醫療,顯然,影響農村老年人正常就診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可靠的醫療社會保障,使他們無力負擔看病所需的各種費用。圖2表明,56.6%的農村老年人的醫療費用自費部分由子女負擔,老年人能夠獲得醫療服務,取決於子女願意負擔的費用。這證明了家庭養老特別是子女保障是我國農村老年人目前最普遍的保障形式,同時也證明了這種保障的水平並不高,由子女支付醫藥費用的'老人中有74.1%仍然認為自己在看病上有經濟困難,老年人“病有所醫”的問題沒有得到解決。

2.5農村老年人與子女的關係調查結果顯示,73.2%的農村老年人與他們的子女沒有養老協議,剩下的雖然有養老協議,但絕大多數只是口頭協議,而且,這些協議中有58.2%沒有第三方證人,僅靠老人和子女自己作證。這表明我國農村家庭養老缺少明確的標準,也缺乏強有力的干涉者保證贍養的執行。家庭結構的變化使農村老年人已不再具有農業時代的權威地位,有34-4%的人認為自己的地位比自己父母當年的地位要低。表5表明,子女有事時較少找老人商量,而老人有事則經常找兒女商量。另外,接近半數的調查物件認為自己的生活水平低於子女的事實可以認為是目前家庭養老質量不高的又一個證明。
 2.6農村老年人對家庭養老的態度調查結果顯示,農村老年人認為最理想的養老方式中,贊成“家庭養老”的比例最高,達到61.6%;贊成“自我養老”的次之,有24.5%。當農村老年人有勞動能力時,大多數(73.2%)會選擇自我養老,喪失勞動能力後,則多數(80_4%)選擇家庭養老。他們大都認為養老院是無兒無女沒有辦法了才會去住的地方,商業保險沒有錢買而且也不可靠,而社會養老保險很多地方並沒有開展。在調查物件中,93-4%的老年人聽說過“家庭養老”方式,但僅有31.8%的老年人聽說過“社會養老保險”,這反映了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在農村的覆蓋面太窄,多數老人甚至不知道這種養老方式。另外,78.3%的村裡沒有老年互助組織,社會化養老在我國農村目前還未能發揮主要作用。因此,對於農村老年人來說,最可靠的還是由兒女來贍養自己,這從41.1%的農村老年人贊成“多子多福”的說法上可以看出來。可見,一方面家庭養老具有其他養老方式難以替代的優勢,成為農村老年人的首選有其必然性:另一方面這也是目前我國農村社會養老極不充分情況之下的唯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