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比尊嚴更重要辯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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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席,對方辯友在整場辯論賽中所犯的錯誤,真是令人不吐不快啊!

生命比尊嚴更重要辯論文

第一:對方辯友所犯的致命錯誤是顛倒生命是尊嚴的載體這一邏輯性問題,反而一直在大談特談尊嚴如何如何有價值。我方不禁想問沒有生命這一載體,尊嚴從何而來。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第二,對方辯友一直在給我們灌輸封建社會忠君愛國思想,君君臣臣的儒家思想,我們大家都知道這種思想乃是為封建帝王服務,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彷彿沒有不把生命獻出去就沒有一個做臣子的尊嚴,這叫愚忠。這種尊嚴與生命比起來,還是不要為好。

第三,對方辯友一直在偷換概念,生命怎可能如對方辯友所說只是一個生命形式,對方辯友縮小了生命的內涵和外延。生命是生物體所具有的存在和活動的能力以及事物所具有的能夠存在下去的性質。對方辯有仍舊認為尊嚴比生命重要,那麼又是如何以一條鮮活的生命存在並站在這裡跟我們大談特談尊嚴呢。此外,對方辯友以偏蓋全,將生命的全部價值與意義都歸於尊嚴,試問理想、信念、奉獻等等又都處於什麼位子上呢?有了尊嚴這些就都擁有了嗎?

第四,對方辯友犯了行而上學的錯誤,靜止地、片面的看待生命。五千多年的文化確實燦爛,但我們也應取其精華棄其糟粕。動不動就要以死來捍衛尊嚴是否是當今時代所提倡的嗎?“

敢於鬥爭”在新版“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中被刪掉,“見義勇為”也從“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中消失。“主動報告”、“遇有侵害善於鬥爭,學會自救自護”等有效保護青少年生命安全的內容則在“行為規範”中首次出現,請問這不是珍愛生命、生命比尊嚴更重要的最好證明呢?螻蟻尚且偷生,最沒有尊嚴的乞丐都不會因尊嚴的喪失而放棄生命,為何對方辯有總要以死銘志,難道活著就是賤志嗎?

對方辯友,生命絕非兒戲,也並非你一個人的,所謂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要用生命來換尊嚴先問問家人是否願意失去你的生命來換你的死後的.尊嚴。 我方再次重申,生命比尊嚴更重要。下面我將進一步鞏固我方的觀點:

1、縱觀歷史,管仲在戰場上做逃兵,丟掉所謂的士兵的尊嚴,卻保全生命成為最受崇敬的春秋霸主齊國的丞相。勾踐臥心嘗膽,在吳王面前尊嚴掃地,但卻保全生命重現越國強盛,成為最有尊嚴的王。而相反的,屈原壯志未酬便要投江自盡,千千萬萬不得志的人都要為了做為文人的一點點尊嚴而自殺嗎?項羽無顏見江東父老便要烏江自刎,為了死後不知名的尊嚴而喪失了重新崛起再創輝煌的機會。

2、管仲有云: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衣食均是生存的條件,生存大於一切,只有選擇了生存,拋開其他,你才有機會做你想做的,想要的,沒有生存,何來榮辱,何來面子?

3、保爾也曾說過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寶貴而且無價,尊嚴則只是人格權的一部分,是可衡量的也是有價的,當然是生命重於尊嚴了。

4、我方認為生命比尊嚴重要,重就重在生命是尊嚴的載體、前提、基礎;重就重在,生命是寶貴的、無價的、不可重新獲的;重就重在,生命的唯一性和不可逆轉性;重就重在,生命是值得用全部的熱情去珍愛的。綜上所訴,我方堅定地認為生命比尊嚴更重要。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