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隱居地贅考的文化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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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隱居地當今湖北襄樊市,而不在河南南陽市,時賢論述備矣 [1]。茲不慚續貂之譏,再贅考數事。

諸葛亮隱居地贅考的文化論文

1.《三國志》卷三五《蜀書·諸葛亮傳》:漢末依荊州牧劉表,劉備三顧其隱居草廬。亮建議劉備乘劉表年老昏聵而佔有荊州,乘劉璋闇弱而奪取益州,並結好孫權,以北抗曹操。“天下有變,則命一上將,將荊州之軍以向宛、洛,將軍身率益州之眾,出於秦川,……漢室可興矣!”宛,當今南陽市;洛,當今洛陽市一帶。這話是諸葛亮隱居地望絕不可能是當今南陽市之強證。因為諸葛亮本隱居劉表統治之荊州,既建議奪佔此荊州,則下面緊接所說由一上將所統率“荊州之軍”的“荊州”,自指奪佔成功後之荊州,亦即這時諸葛亮與劉備正促膝密談時所在地之荊州,而絕不可能指別的地方。如果這一隱居地是在宛,則諸葛亮怎麼會說由一上將統率荊州之軍“以向宛、洛”呢!說“向”,便表明諸葛亮隱居地亦即亮、備密談之地,與宛決非一地。聯絡時賢所考可知,只有二人密談之地當今襄樊市,“宛、洛”遠在北方,說“將荊州之軍,以向宛、洛”,方才符合地理方位。而且,後來劉備佔有荊州,委上將關羽鎮襄陽,與北方曹軍對峙,豈不就是這時諸葛亮建議的一個具體體現,而構成待“天下有變,……以向宛、洛”的態勢,從而進一步證明諸葛亮與劉備密談之地決不在宛嗎?

2.《太平御覽》卷百八十引盛弘之《荊州記》曰:“襄陽西北十許裡,名為隆中,有諸葛孔明宅”。這條史料有的學者已引過 [2],但在分析上似尚略有剩義,試加申述。首先,盛弘之,南朝劉宋時人(公元5世紀) [3]。時間離諸葛亮約200年,不算太遠;且當時襄陽在劉宋境內,盛弘之又可能是荊州人 [4],或許對隆中還實地探訪過,故《荊州記》在這一問題上的證明力,雖比不上習鑿齒的《漢晉春秋》 [5],相對說,還是較可信的 [6]。其次,更重要的是,關於隆中地望記載,《荊州記》和《漢晉春秋》全都認定是在襄陽,而又略有出入。在方向上,一個說隆中在“襄陽西北”,一個說在”襄陽城西”;在距離上,一個說“十許裡”,一個說“二十里”。這一出入,正好證明《荊州記》並非抄自《漢晉春秋》,而是另有所據。而從另一角度看,時間相隔100年,出於不同史料來源,儘管在方向、距離的記載上小有出入卻全都認定諸葛亮隱居地襄陽,而並非歷史上的南陽,豈非更增強了這一結論的可信性?甚至是不是也可以這樣說,《荊州記》的存在,使得《漢晉春秋》關於這一問題記載的證明力更提高了?

3.《文選》卷三七《(前)出師表》李善注引《荊州圖副》曰:“鄧城舊縣西南一里,隔沔有諸葛亮宅。”這條史料也被稱引過 [7],試略探剩義。

首先,《荊州圖副》在《水經注》中被多處稱引 [8]。酈道元乃5世紀末、6世紀初人,則《荊州圖副》寫作時間自當在這之前 [9],離諸葛亮時間也不過200多年光景,大體當等同於《荊州記》或略晚,史料價值相對說也還是比較高的。其次,這裡所記“鄧城”,見《晉書》卷十五《地理志下》,乃襄陽郡下縣名。系西晉在襄陽縣以北,與之毗鄰的`原漢魏鄧縣地區改建 [10]。由於後來又省鄧城縣,恢復鄧縣之名 [11],所以所謂“鄧城舊縣”,當理解為“舊鄧城縣”,即西改建的鄧城縣治所在地。這一記載說明兩個問題:在原漢魏鄧縣地區改建的鄧城縣治,西南一里是沔水,“隔沔有諸葛亮宅”,則宅必在沔水之南,而不在沔水以北,此其一;既稱“西南一里”,則宅必在原漢魏鄧縣地區的西南方,而不是北方,此其二。這兩個問題都是《荊州圖副》以前某些史料雖然涵蘊,卻未明確說出的。而這兩個問題恰好又都有力證明諸葛亮宅絕對不可能遠在約200裡以外、北方的“宛”,而就地理方位說,卻與《漢晉春秋》關於襄陽城西的記載吻合。

以上贅考,只是對時賢成說的一點小小補充,祈識者指正。

[1]參見《諸葛亮躬耕地望論文集》,北京東方出版社,1991。下簡稱《論文集》。

[2]見《諸葛亮躬耕地望論文集》,張澤鹹先生文。

[3]《隋書·經籍志考證》卷6。

[4]《通典》卷一七一《州郡典序》稱盛弘之《荊州記》是“自述鄉國靈怪,人賢物盛。”由此可以推定。

[5]習鑿齒,4世紀人,時間早於盛弘之;且本身為襄陽人,在發展比較遲緩的古代社會裡,記載的可信性十分強。

[6]所謂“相對”,是和距諸葛亮千餘年元年以後的南陽地方誌比較而言。

[7]見《諸葛亮躬耕地望論文集》徐揚傑先生文。

[8]見《水經注·沔水中》。

[9]著名歷史地理學家王庸先生在《中國地圖史綱》(商務,1959年)30頁說:此書“可以確定是南北朝的作品”。

[10]按《晉書》卷十五《地理志下》義陽郡所轄又有“鄧縣”,與“鄧城”重出,誤。見《東晉疆域志》、《新校晉書地理志》,分別載於《二十五史補編》第三冊3613頁及3573。

[11]見《宋書》卷三七《州郡志三》、《南齊書》卷十五《州郡志下》縣治當亦隨之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