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建築施工企業的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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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建築施工企業的施工安全
摘要:文章圍繞建築施工領域的這些新變化,詳細論述瞭如何在工程專案建設過程中減少事故發生,把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為建造和諧社會做貢獻。?

關鍵詞:施工安全;安全第一;安全事故;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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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1.1 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法律形式確立的這個方針,是整個安全生產活動的指導原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我國勞動保護的基本方針。?
1.2 預防為主是安全生產的前提。
事故一旦發生,其後果就無法挽回,防患於未然,把預防措施落到實處,從思想上給予重視,從物質上給予有力保障,在組織機構、安全責任、安全教育、提高防範、監督管理以及勞動保護、施工現場、環境衛生各方面都對事故預防措施予以充分重視,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的重要內容,各級管理人員應充分認識到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建設企業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的重要步驟,也是企業素質和形象的外在體現,與企業的命運息息相關,是企業能夠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
1.3 安全生產現狀。
隨著我國城鎮化建設程序的加快,工程建設領域出現了一些新特點:基本建設規模逐年增大,科技含量高、施工難度大、工期安排緊的工程日益增多,工程技術風險日益突出,建設工程投資主體日趨多元化,建築施工生產方式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建築施工領域的這些新變化,使安全生產和監管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
建築行業為高風險行業,難免在生產建設過程發生安全事故。近年來,隨著建設專案的大量開發,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安全形勢十分嚴峻,令人憂心。所以更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從人力、物力、安全監督檢查等方面加大安全預防措施的投入,減少事故發生,把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
2. 建築施工安全問題頻發的原因?
建築施工安全事故接連發生,充分暴露出安全生產方面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還比較淡薄;二是對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還不夠得力,有的責任沒有真正落實,措施沒有真正到位;三是在企業經營規模擴大和建築施工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安全管理制度執行不嚴,管理粗放;四是一線操作人員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和防護技能較差。 ?
3. 預防為主,在條款中加入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內容?
3.1 招標檔案及其相應的合同條款中,應當對施工安全生產措施提出明確和具體的要求。招標檔案中應要求投標人在報價時針對施工安全措施進行單獨報價。?
3.2 投標檔案中除施工現場的總體安全管理措施外,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技術方案和組織措施都必須分別配以相對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必要的計算書,明確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責任人和崗位職責,制定緊急情況的處理預案,特殊專業工程還應制訂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等等;投標人的投標價格中應就安全措施進行單獨列項報價,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投標人必須在“措施專案”中就安全措施單獨列項進行報價。
3.3 評標辦法中,對施工安全的要求列入招標檔案的實質性要求內容,把對安全保證措施的評審作為技術標評審的重要內容,並設立安全保證措施評審的合格標準,投標人的安全保證措施不能達到招標檔案規定的合格標準的,應作為廢標條件之一施工安全措施的評審。 ?
4. 加強日常管理?
4.1 監管的方式手段要改變。一是要主動出擊,建立稽查、巡查隊伍,無論是在建工程專案還是拆除專案,無論辦了手續的專案還是沒有辦手續的專案,無論是普通區域的工程還是開發區、高教園區的工程都不能忽略,要全盤納入監管範圍;二是要抓住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監管要針對出了問題的企業,出了問題的地區,讓有安全問題的企業、工程專案不得安寧;三是要改變單一的運動式檢查,從重點監督檢查企業施工實體安全,轉變為重點監督檢查企業安全責任制的建立和實施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落實和執行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