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間商承包網站運營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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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間商承包網站運營可不可行?
在拙作《走“由中國特色的”購物搜尋引擎之路》的幾條網友評論中,一位名為lzwlike網友的提出“是不是也可以把營銷網路象公司的品牌一樣,可以尋求中間代理商做了?企業要做的僅僅是看銷售業績付錢而已”的想法,並詢問我這種模式的可行度。為了回覆這位網友,也為了邀請跟多的朋友共同討論,小女子特在此拋磚引玉,發表一些個人看法首先,對於這個設想我覺得很好,但在目前的中國實行起來,坦率的講,還是有困難,受很多客觀條件的限制。先說他積極的一面:a. 解決中小企業獨立開展網路營銷的“人荒”題目。網路營銷普遍為企業所接受還是近幾年的事,國內專業從事這方面的人才還很少,造成了 “人荒”,目前大多數企業都是由那些對專業市場很有經驗,但對網路營銷一無所知的傳統營銷職員,或是一些以技術為“綱”的網路技術職員 “客串”網路營銷職員。試想這些不懂網路消費行為和網路消費心理,不懂搜尋引擎排名和網路廣告,不懂關鍵詞細分市場、不懂點選率和轉換率,不懂e-newsletter和e-mailing list,不懂連結廣泛度和pr值,不懂……的“業餘”選手如何有效利用資源開展網路營銷,為企業帶來效益!?而專業公司將這方面的人才組織起來向企業提供專業服務,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這個題目。b. “流水線”作業更專業假設生產一個工藝複雜的產品:傳統作坊從原料到成品整套工序都由一個人來完成,而現代的產業生產則使用“流水線”,人人各司一職,每道工序都由最精通的人來完成,產品質量與從作坊生產出來的產品相比哪個更好恐怕連小孩子都知道。同理,開展網站營銷,將網站策劃、開發製作和推廣運營分別交由不同的專業公司往做,企業則集中精力開發新產品和新的線下市場。不失為企業有效開展網路營銷的好模式。c. 減少企業用度投進大規模生產,降低均勻本錢是西方經濟學一條顛撲不破的真理。開展網路營銷最重要的就是資訊資源,假如企業都將自己的網路營銷交給專業中間商往做,作坊生產變成了大規模生產,從全社會的角度來講避免重複蒐集資訊資源從而降低了均勻本錢,從企業自身利益來講可以共享市場資訊資源,從而節省了用度。再來論證制約因素:a. 信任度低“信任”危機時刻制約著中國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已經意識到“網路營銷”是企業營銷的前沿陣地,是利益所在,缺乏對中間商的信任和有效的控制手段,企業很難放心將它交給中間商來做。b. 誰擁有資訊誰就擁有市場這位網友將網路營銷比做品牌未免有些不恰當,品牌只是企業賦予中間商在某特定地區的一種虛擬的經營權力,企業可以隨時收回這種權力。而網路營銷的運營則夾雜著很多複雜的方式方法,代表著可以獲得利益的'市場資訊,代表著市場,可以說中間商獲得的不單單是一種經營權力,而企業的命根子所在。勢必增加企業對中間商的依靠程度,甚至造成尾大不掉,而這無不預示著企業將來發展的種種“危機”。c. 缺乏法律保護目前我國還沒有針對與這種經營模式的法律政策,無法有效的屆定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確保雙方的權益,這種模式實行起來還是很困難的。 網路營銷是企業營銷的前沿陣地,代表著市場和利益,企業不會輕易交由中間商往做。折衷的辦法就是中間商向企業提供市場資訊,企業專門開闢網路營銷部分培養這方面的人才,增強獨立開展網路營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