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洛克政治哲學的人性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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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洛克政治哲學的人性論基礎
    論文關鍵詞:政治哲學;人性論基礎;自我儲存;自由  
  論文摘要:在洛克那裡,政治哲學的理論不僅僅只有認識論的基礎,而且還有另外一個哲學基礎,即是人性論的基礎。從人的財產的角度,洛克不但對於人的自我儲存進行了論證,同時重要的是洛克指出這種自我儲存與人的自由息息相關。
  
  在洛克那裡,政治哲學的理論不僅僅只有認識論的基礎,而且還有另外一個哲學基礎,即是人性論的基礎。如果說古典思想家假定人類擁有某種善或者目的的同時,所有具體的政治事務都應該根據符合這些善或者目的的程度加以判斷的話,那麼,像他的前輩馬基雅維裡和霍布斯一樣,洛克認為現代政治事務的主體和客體理解為存在於自然狀態之中的一個個體。所以在這種意義上,人的生存是第一重要的,可以說人的生存或者生命是一切生活的基礎。從人的財產的角度,洛克不但對於人的自我儲存進行了論證,同時重要的是洛克指出這種自我儲存與人的自由息息相關。由於洛克對於人的自我儲存、人的生命的珍視是從對於財產的論證開始的,所以如果要恰切地理解人性論的內容,首先就需要對洛克的財產概念有一個清晰而又全面的瞭解。
  洛克在論證父權的時候說,自然給予父母的第一種權力即父權,使其在兒女未成年時為他們謀取利益,以補救他們在管理自己的財產方面的無能和無知。——必須說明,洛克所謂的財產,在這裡和在其他地方,都是指人們在他們的身心和物質方面的財產而言,這就說明,洛克所強調的是財產不僅僅是物質方面的,而且也一樣包括精神或者心理方面的,也就是說,這裡所指的財產不但是物質、金錢方面,而且是指向人的生命、自由的。“每一個人生下來就有雙重的權利:第一,他的人身自由的權利,這是他人沒有權利加以支配的,而只能由他自己自由處理;第二,與其他人相比較,他和他的弟兄最先享有繼承他的父親的財物的權利。”此處的自由很明顯是人身的自由,而非政治的或經濟的。所以,廣義的財產不但包括錢財等物質方面的東西,而且最為重要的是也包括了人的自由和生命。洛克對於財產權的另一個定義也就是狹義上的定義是對於萬物的權利,即是擁有土地和地上的野獸以及其他的低階生物,專門供自己個人之用,把其他所有的人都排除在外。這種狹義的財產上,財產權的最初發生是因為一個人有權利來利用低階生物供自己的生存和享受,它是專為財產所有者的福利和獨自的利益的。因此,在必要的時候,他甚至可以為了使用它而把他具有所有權的東西加以毀壞。所以在某些時候對於洛克而言,這種財產由於是為人們自身的福利和需要才屬於他們所有,所以把財產理解成為物質有時候也是合適的。
  作為人的財產之一的自我儲存,洛克認為是天經地義的、與生俱來的,並且洛克堅信只要人們有了這一自我儲存的信念,人類的生活就會出現一個欣欣向榮的景象。“實際上,如果全人類的儲存,在每個人的心目中成為其堅定的信念,真正地把它當作每個人應盡的職責和調節我們的宗教、政治和道德的真正原則,那麼,這個世界將會比現在的狀況更加恬靜、更加自然。”就是說,由於自我儲存不但可以調節宗教的紛亂事務,也可以調節政治或者道德等等那些紛至沓來的混亂和盲目。所以,人的自我儲存至關重要,以至於人們可以為此而享有關於支配他物的權利。上帝紮根在人類心中和鏤刻在他的天性上的最根本和最強烈的要求,就是儲存自己的要求。這就是每一個人具有支配萬物以維持個人生存與供給個人使用的權利的基礎。人的生命是最為珍貴的,任何人不但不能隨意地毀滅他人的生命,同時他也沒有權利毀滅自己的生命,因為這是超出他的權利之外的。由於屈身服從另一個人使其有毀滅自己的權利,是超出人類的權力以外的,並且上帝和自然也從來不許可一個人自暴自棄,以至於忽視對自身的保護,所以他不能剝奪自己的生命,他也就不能授予另一個人以剝奪他的生命的權利。上帝既然創造了人類,便在他身上,如同在其他一切動物身上一樣,紮下了一種強烈的自我儲存的願望,也在這個世界上準備了適於人類衣食和其他生活必需的東西,能夠照著上帝的旨意,使得人類能在地面生存相當長的時期,而不要讓一件如此奇妙的工藝品由於其自身的大意和必需品的缺乏,在生存不久之後便告死亡,即使是對於一個兒童來說,這樣的自我儲存也是同樣合理的。自我儲存的心理很快會使得一個幼童聽從理性的建議,除非有別的情感促使他們變得魯莽衝動,沒有判斷力,沒有思維力。討厭災禍的情感對於人類的天性來說是如此地自然,以至於洛克認為,沒有人可以不對它心存畏懼。畏懼不是因為別的,而是因為擔心我們不喜歡的東西降臨到頭上,因而帶來一種不安的感覺。因此如果有誰一味的蠻橫以至於以身涉險,我們可以說,那一定是出於無知或者因為某種其他的緊急的情感支配,使其做出的舉動。沒有誰會如此地作踐自己,自願地遭遇災禍,為冒險而去冒險。“因為每一個人必須儲存自己,不能擅自改變他的地位,所以基於同樣的理由,當他儲存自身不成問題的時候,他就應該盡其所能儲存其餘的人類,而除非為了懲罰一個罪犯,不應該奪去或者損害另一個人的生命以及一切有助於儲存另一個人的生命、自由、健康、肢體或者物品的事物。”
  但是自我儲存絕對不是“自愛”的同義詞。人們最初的行為更多地出於自愛的指示,而非出於理性和反思的指導,因此,不足為怪的是,有些幼童很容易偏離是非的正當的標準,這一標準恰好是心智當中理性進步和嚴肅思索的結果。幼童越是容易在這一標準上弄錯,就越應該對他們加以嚴格的監視,但是洛克又有另一方面的告誡,要及時地教他去愛別人,善待別人,從而為他成為一個誠實的人而早早打好堅實的基礎。一切不公正通常是源於我們太愛自己,而不太愛別人的緣故,生命不能被剝奪,“作為一切人類之主和父親的上帝,沒有給予他的任何一個兒女對世界上的特殊一部分的這種所有權,倒是給予他的貧困的兄弟以享受他的剩餘財產的權利,以便一旦他的兄弟有急切的需要時,不會遭到正當的拒絕。”所以一個人不能夠基於對土地的所有權或者財產權而取得對別人生命的正當權利,因為任何有財產的人如果不肯從他的豐富財物中給予他的兄弟以救濟,任他飢餓而死,這將永遠是一宗罪惡,正如正義給予每個人享受他的正直勤勞的成果和他的祖先傳給他的正當所有物的權利一樣,在其沒有其他辦法維持生命的情況下,仁愛也給予每個人以分取他人豐富財物中的一部分,使其免於極端貧困的權利。在洛克看來,上帝給予了人類以自我儲存的絕對之權利。因為上帝既然已經親自把儲存自己生命和存在的慾望——強烈的慾望——作為一種行動的原則,紮根於人的身上,作為人類心中的上帝之聲的理性就不能不教導他並且使他相信,按照他所具有的自我儲存的自然趨向行事,也就是說服從他的創造主的旨意,所以對於那些通過他的感覺或理性發現出來足以養活生命的東西,他就有權利使用。這樣說來,人類對於萬物的財產權是基於他所具有的可以利用的那些為他生存所必須,或對他的生存有用處之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