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分離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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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分離的必要性

內容提要:
隨著我國財政、稅收體制的完善和會計職能的變革,稅務會計與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會計之間的分工越來越明確。鑑於我國稅法越來越健全、稅收管理越來越嚴格、計算要求越來越細化。本文作者認為,借鑑一些已開發國家的經驗,將企業稅務會計從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會計中分離出來,不僅有可能,而且很有必要。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髮展和完善,我國的會計體制改革和稅收體制改革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以及一系列稅收法律法規的完善,使得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目標逐漸出現差異,它們對會計事項的要求也隨之出現了分歧,於是,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分離問題開始引起了人們的普遍關注。
一、企業稅務會計的定義以及與財務會計的聯絡和區別
稅務會計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它是一門新興的邊緣會計學科。它是以國家現行稅收法令為準繩,以貨幣計量為基本形式,運用會計學的理論和核算方法,連續、系統、全面地對稅款的形成、計算和繳納即稅務活動引起的資金運動進行核算和監督的一門專門會計。
稅務會計作為一項實質性工作並不是獨立存在的,它與財務會計一樣,同屬於會計學科範疇。它是以財務會計為基礎來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因此,稅務會計的資料一般來源於財務會計,他只是對財務會計處理中與現行稅法不符的會計事項,或出於稅收籌劃目的需要調整的事項,按稅務會計方法計算、調整,並作調整會計分錄,再融於財務會計帳簿或報告之中。
雖然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相互聯絡、相互影響,但是,稅務會計畢竟是區別於財務會計的一門特殊專業會計,所以它與財務會計又有著一定的差異。
 第一,二者的目標不同。財務會計是按照會計準則核算企業的財務成果,併為企業利益相關人(包括銀行、債務人、潛在投資者)提供真實相關的資訊,便於他們投資決策。而稅務會計則是按照稅法來核算企業的收入、成本、利潤和所得稅的會計核算系統,其目的是保證國家稅收的充分實現,調節經濟和公平稅負,為國家稅務部門和經營管理者提供有用資訊。 
第二,二者核算的物件不同。財務會計核算的物件是企業以貨幣計量的全部經濟事項,包括資金的投入、迴圈、週轉、退出等過程,而稅務會計核算和監督的物件只是與計稅有關的經濟事項。 
第三,二者核算的依據不同。財務會計核算的依據是企業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而稅務會計核算的依據是國家稅法。財務會計強調遵循會計準則,依照會計制度處理各項經濟業務,會計人員基於自身的理解和情況的特殊性,對某些相同的經濟業務可能有不同的表述方式,出現不同的會計結果,這是會計的靈活性和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具有彈性的正常表現。
 第四,二者核算的原則不同。財務會計遵循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為使報表公允地反映某一會計期間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允許企業在一定情況下對收益和費用進行合理的估計,而稅法則主要是遵循收付實現制原則。為了保障稅收收入,便於保管,一般不允許企業估計收益和費用。此外,稅務會計堅持歷史成本,不考慮貨幣時間價值的變動,更重視可以預見的事項,而財務會計則可以有所不同,在特定時候,財務會計可以考慮幣值不穩的因素,如在物價變動情況下,企業通過會計計價方法的選擇,尋求能夠較為合理的反映物價變動影響的計量模式。
二、企業稅務會計的發展、作用及特徵
企業稅務會計逐漸從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會計中分立出來,成為相對獨立的會計分支,是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美國開始的。特別是進入 80 年代以後,企業稅務會計被人們當作一門學科加以研究。美國著名會計學家亨德里克森指出:“很多小企業,會計的目的是為了編制所得稅申報表,甚至不少企業若不是為了納稅根本不會記賬。即使對大公司來說,納稅也是會計師們的一個主要問題。……稅法對於提高會計實踐水準具有極大影響,並促進一般會計實務的改進及一致性的保持。……通過稅法還可以促進會計觀念的發展。如促進尋求更好的折舊方法和存貨計價方法,澄清了計稅收益的實質和所應包括的,範圍等等。”可見,企業稅務會計對於企業利用稅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確保不固納稅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具有重要作用。我國從 1994 年稅制改革以後,稅務管理得到加強。增值稅憑專用發票抵扣稅額方法的實行,使應納稅額的核算逐步走向規範化。對此,各地稅務機關試行了在企業財務會計人員中培訓辦稅員,指定取得辦稅員合格證的會計人員辦理納稅事項辦法。這一辦法,完善了企業涉稅事項的會計核算,可以說是建立我國企業稅務會計的初步探索。 
與財務會計相比較,企業稅務會計的特殊性體現在三個萬面: 
1、企業稅務會計要在稅法的制約下操作
對於企業財務會計核算方法、處理方法等,企業可以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並結合自身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加以選擇。但作為企業稅務會計,必須嚴格按照稅法(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運作,受稅收規定製約,不能任意選擇或更改。例如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會計在固定資產的折舊上、可在現行財務制度規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餘額遞減法、年限總和法等幾種方法中選擇,採用其中一種;在存貨核算中,企業可在加權平均法、後進先出法、先進先出法等五種方法中選擇。但企業稅務會計只能依照稅收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方式及存貨核算方法進行核算,並需報稅務機關批准或備案。也就是說,企業的經濟行為和財務會計核算涉及到稅務問題時,應以稅收規定為依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財務會計制度與稅收規定要求不一致時,應以稅收規定為準繩,進行必要的調整。 
2、企業稅務會計是反映和監督企業履行稅收義務的工具 
企業稅務會計作為會計學科的一個分支,對企業以貨幣表現稅務活動的資金運動過程進行系統。全面的反映和監督,具有其相對的獨立性和特殊性。因為稅收規定的計稅依據與企業會計記載反映的依據並不總是一致的,處理方法、計算口徑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差異。對此,企業稅務會計應有一套自身獨立的處理準則,通過稅務會計工作所反映出來的情況,保證企業的稅務活動按照稅收規定進行,使應納稅金及時、足額地解繳,防止偷、逃、騙、欠稅問題發生,保證企業認真、完整、正確地履行納稅義務,避免因不熟悉稅收規定、未盡納稅義務而受處罰所導致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