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紡織品服裝貿易合作論文

才智咖 人氣:3.21W

一、中印紡織品服裝貿易合作博弈的充要條件

中印紡織品服裝貿易合作論文

由於大國和小國在經濟環境、產業結構、市場規模等方面都存在差異,致使合作成員國之間在成本分擔和收益獲得上存在不一致的情況。因此在傳統的經濟合作理論分析框架下我們假設區域合作成員國在權利上是平等的且合作是完全互惠的。目前中印紡織品服裝貿易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還有較大的上升空間和增長潛力。兩國若想更好地進行區域經濟合作,在合作博弈下,需要滿足一系列的充分必要條件。

命題1:中印紡織品服裝貿易合作各成員收益的提高至少要等於由於參加經濟合作所導致的各成員國的直接收益損失。證明:,,=(1,2,3,4,5,6),當國損失部分直接收益從而使得其他合作成員收益提高時,反映在國收益上的增加量我們不妨設為,國參與國經濟合作時的直接收益損失量設為。合作是相互的,同理可以得到及。那麼此時,國與國經濟合作時帶來的收益的淨增量為{()+()}。因此,,{()+()}是所有參與合作成員國收益的淨增量。顯然,只有{()}0且{()}0同時都成立的時候,各成員國家才會參與區域的經濟合作。通過命題1分析可知,中印紡織品服裝貿易合作的充分條件是各成員國通過有效的磋商,協調相互之間的利益分配並最終達成有約束力的利益分配協議,以此約束雙方之間的經濟行為。合作的必要條件是中印雙方紡織品服裝貿易間的互補性。若滿足了上述條件,中印紡織品服裝貿易合作給各成員帶來的收益的增加定會大於不合作時所能獲得的收益。

命題2:假設中印紡織品服裝合作聯盟為,與其他第三國的紡織品服裝合作聯盟為′,即有′。若國不能同時參與和′的經濟合作聯盟,則有國參與聯盟′使聯盟收益的增加量要大於國參與聯盟使聯盟收益淨增加的量。證明:令={′},表示成員國屬於聯盟′而不屬於聯盟,由命題1可知,對於,當與國達成合作協議的,其相應的聯盟收益淨增加量{()+()}0時,則有,({)+()}0。命題2得證。

定義1:成員國對聯盟即中印兩國紡織品服裝合作聯盟收益的邊際貢獻為()(),其中()表示國不是中印紡織品服裝合作聯盟的成員國時聯盟的值。

定義2:對′,若參與國參加聯盟′的邊際貢獻大於參加聯盟的邊際貢獻,即(′)(′)()(),則稱合作博弈(,)是凸的。引理1對效應可轉移的博弈(,),若存在固定的數值(其中,)使得和,()=()+()+,(+),則Shapley值為(,)=()+0.5,(+)。為簡化模型方便分析,假設參加中印經濟合作的行為對非成員國沒有影響,成員國對非成員國的政策在參與合作前後沒有變化。於是,我們可以將特徵函式定義如下:其中,0是合作之前各成員國自身的保留效用;為結成聯盟時聯盟全體成員國獲益的總和;為未參加聯盟的成員國(但仍屬於)對聯盟造成的損失;表示未參與聯盟而與聯盟以外的成員國(但在內)合作所可能獲得的收益。與命題1的論證類似,對,有()=()+()+{()+()}令=,=,=,則(,)=0+=1+0.5=1{()()}對於區域經濟合作博弈(,)而言,Shapley值為:(,)=0+=1+0.5=1{()()},=1,2,如果結成聯盟卻沒有發生效用轉移,則成員國得到的收益為01+=1,=1,2,。由上述博弈模型分析可知,每個成員國參與經濟合作所得到的收益等於合作卻沒有效用轉移時的收益加上合作停止時收益之差的二分之一。顯然,這意味著各成員國一直保持合作狀態所獲得的收益要大於相互停止合作時所得到的收益。命題3:所有成員國都參與合作時,其處於核心Shapley利益分配向量給每個成員國分配的`利益補償量將為=0.51([()())],=1,2,。證明:對任意的成員國和,是國與其他成員國合作而不與國合作時得到的收益,是國不與國合作時導致的損失。因此,國不與國合作時的收益的淨增加量為。同理,為國不與國合作時的淨收益。所以,補償給成員國的總淨收益是成員國與國之外其他所有成員國合作淨收益之和減去成員國與除國之外其他所有成員國合作淨收益的一半。通過上述模型分析可知,從不合作中獲得較多收益的成員國應該從獲得收益較少的成員國中得到利益補償,這顯然不符合區域經濟合作的目標。因此,為達成區域經濟合作協議,促進區域經濟合作,從區域經濟合作中獲取收益較多的成員國應該給予獲取收益較少的成員國一定的利益補償。同時,獲益較高的成員國在補償獲益較少成員國後,其福利水平仍比未參與經濟合作前有所上升。[4]從上述三個命題的證明及分析中可以得知,區域經濟合作的必要條件為合作各方之間的經濟互補性,充分條件為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各成員國從自身實際出發,通過有效的溝通和磋商,積極協調彼此之間的利益訴求,以求達成具有一定約束力的利益分配協議,以制約雙方的經濟合作行為。同時建立一套公平、有效、完整的利益補償機制,使獲利更多的一方通過利益輸送補償區域經濟合作過程中獲利較少的一方,以此均衡雙方利益,從而形成雙方互利共贏的局面,實現雙方效益的最大化,最終保證各方貿易合作的可持續發展。[5]由此可知,中印紡織品服裝貿易合作需要滿足貿易互補性、合作後福利提高、利益分配合理等幾個條件。

二、中印紡織品服裝貿易合作的可行性分析

(一)中印紡織品服裝貿易合作的互補性分析

中印兩國作為紡織品服裝大國,其實在紡織原料、技術等方面,兩國紡織品服裝產業存在著很強的互補性。中國作為世界最大的紡織品服裝生產國和出口國,雖然紡織原料豐富,但相對於國內強大的生產能力來講,供應還顯得相對不足。為滿足國內的需求,中國每年都需從美國和印度等國家大量進口紡織原料。而印度擁有世界最大面積的棉花生產,同時又是世界第二大纖維素纖維生產國,還是僅次於中國的第二大生絲生產國,另外還擁有世界最大產量的黃麻生產。紡織原料豐富且品種齊全,且相對於印度國內的生產需求來說還有較大剩餘,每年都有大量原料可供出口。因此,在天然紡織原料這一方面,中印兩國紡織品服裝產業存在著較強的互補性需求。另一方面印度紡織品服裝業雖然擁有豐富的天然纖維,但人造纖維相對不足。印度由於人造纖維生產起步較晚,企業生產規模都較小,人造纖維的產量無法滿足印度國內的巨大需求。為滿足國內紡織品服裝產業發展的需要,每年印度都需從國外進口相當數量的人造纖維。而中國紡織品服裝產業在人造纖維方面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由這幾個方面可以看出,由於資源稟賦的差異,中印紡織品服裝業間存在著很好的互補關係。互補性的存在將促進中印兩國紡織品服裝業間產業內貿易的發展,為兩國發展紡織品服裝業間的貿易合作形成了良好的現實基礎。為更直觀地展示兩國紡織品服裝業間的貿易互補性程度,本文用貿易互補性指數進行實際測算。貿易互補性指數由經濟學家PeterDrysdale於1967年提出,旨在分析和衡量兩國貿易互補性程度。單個產業的貿易互補性指數定義公式為:為出口國對進口國在產品上的貿易互補性指數,表示國產品的進口額,表示國總的進口額,為國產品的出口額,為國總的出口額。值變動的範圍為0到1。值越是接近0,則意味著出口國和進口國在產品出口進口方向上吻合程度差,也即兩國在產品上的貿易互補性程度較低;而當接近1,則表示出口國出口的產品和進口國進口的產品在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即兩國在產品上具有較強的貿易互補性。根據世界貿易組織資料庫中2001年至2013年中印紡織品服裝相關資料2001年至2013年無論是中國出口與印度進口的紡織品服裝貿易互補性指數,還是印度出口與中國進口的紡織品服裝貿易互補性指數都呈大於0且非常接近1的趨勢。雖然各年份中國與印度的貿易互補性指數有所波動,但整體而言自本世紀之初以來兩國紡織品服裝貿易互補性指數都非常高,保持大於0.9且無限接近於1的狀態,這意味著中印兩國在紡織品服裝雙邊貿易上存在著巨大的貿易互補性。兩國在紡織品服裝貿易方面聯絡較為緊密,相互依賴程度較高。近年來,中印兩國間的紡織品服裝雙邊貿易額保持著穩定的增長速度且每年的貿易額佔兩國總的貿易額的比重均超過10%以上。這一貿易事實也很好地佐證了兩國紡織品服裝產業間貿易互補性的特徵。因此,綜上中印紡織品服裝產業間互補性分析可以看出中國與印度在紡織品服裝產業上各有所長,優勢互補,具有較強的貿易互補性。兩國紡織品服裝貿易相互依賴程度高,貿易增長空間大。若兩國能分工協作,充分利用兩國紡織品服裝業之間的互補性,進行產業內的貿易合作,必能很好地促進兩國紡織品服裝產業的發展。以上分析指明瞭貿易互補性是兩國貿易合作的重要現實依據,這為進一步擴大中印兩國紡織品服裝產業內貿易的合作提供了一個現實基礎,說明兩國實行紡織品服裝業的貿易合作是現實可行的。

(二)中印紡織品服裝貿易合作的福利收益—損失分析

1.中印紡織品服裝貿易合作的福利收益第一,兩國紡織品服裝貿易經濟互補帶來的福利收益。中印兩國紡織品服裝貿易合作的一個重要現實基礎是兩國紡織品服裝業間存在的貿易互補性,這也是兩國進一步加強貿易合作,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的一個重要條件。兩國紡織品服裝業間的貿易互補性將有利於兩國紡織品服裝業間的分工與協作,從而更好地發揮兩國間的經濟互補性,進一步擴大兩國紡織品服裝業間的貿易往來。同時也將有利於兩國紡織品服裝業間的產業結構調整和轉移,帶來福利的提升。第二,市場規模的擴大帶來的福利收益。目前受世界經濟低迷的影響,兩國紡織品服裝的傳統出口市場需求疲軟,且為保護本國自身紡織服裝產業的發展,貿易保護主義也進一步加強。在國際政治經濟環境不確定性因素不斷增加的背景下,為保持並促進兩國紡織品服裝產業的良性發展,中印兩國須開拓新興市場。而中印兩國作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兩大發展經濟體,兩國國內市場空間巨大。因此,中印兩國紡織品服裝貿易之間的合作將大大提升市場容量,增加兩國紡織品服裝業間的貿易量,從而帶來貿易收益福利。第三,關稅和非關稅等貿易壁壘的降低帶來的福利收益。受政治、文化等相關因素的影響,印度一直未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國家地位。且近年來在兩國貿易中,中國一直處於順差狀態,而印度則一度處於逆差狀態。為保護本國產業,縮小兩國之間的貿易逆差,印度對中國的貿易保護主義進一步加強,貿易摩擦顯著增多。除一般的關稅措施外,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等貿易救濟手段得到大量運用。貿易保護主義的盛行嚴重阻礙了兩國間的貿易發展。而自由貿易能帶來經濟福利的最大化,因此若中印兩國紡織品服裝業間實行貿易合作,降低甚至取消關稅和非關稅等相關貿易壁壘,推行自由貿易,將極大地提升兩國的福利收益。

2.中印紡織品服裝貿易合作的福利損失第一,關稅損失帶來的福利損失。為促進中印兩國貿易的自由化,提升貿易效率,降低甚至消除兩國紡織品服裝業間的關稅必不可少。而關稅的降低甚至消除定然會對兩國造成一定的稅收損失,但從整體的經濟效益來看,這一損失並不值得擔憂。關稅的降低甚至消除將大大地降低企業的產品出口成本,提高貿易收益,也將會使消費者收益。第二,貿易競爭造成的福利損失。目前,中印兩國都是世界名列前茅的紡織品服裝生產國和出口國。由於兩國紡織品服裝業間存在一定的類同性,導致雙方在世界市場上競爭激烈。若兩國實行自由貿易,推行紡織品服裝間的貿易合作,定然會給對方市場造成一定的衝擊,加劇企業間的競爭。但從另一方面來看,這也將有利於兩國紡織品服裝業的優勝劣汰,升級產業結構,增強國際競爭力。綜合上述福利收益損失分析,可以得知中印紡織品服裝貿易合作帶來的福利收益將遠遠大於引致的福利損失。

(三)中印紡織品服裝貿易合作的利益分配分析

中印紡織品服裝貿易經濟合作的過程中任何有損合作的行為都會造成其自身收益的下降,只有坦誠地按相應的規則制度和對方合作,才能得到更大的利益。選擇貿易合作對中印雙方而言都是有利的,一直保持合作狀態所獲得的收益要大於相互停止合作時所得到的收益。穩定的生產資料才能讓民眾的心踏實下來,置土地是生產資料中最為重要的。使民有“百畝之田”“五畝之宅”“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其三是“以德治國”的執政思想。董仲舒堅持“限民名田,以贍不足,塞併兼之路”“薄賦斂,省搖役,以寬民力”。(《食貨志》)同時,他認為“德治”還要重教化,“立太學以教於國,設庫序以化於邑”。儒學發展到漢代已趨於成型,其提倡治國要施仁政,要輕刑罰,輕徭役,儘量減輕民眾的負擔和懼怕之心,以仁德的方法對民眾進行管理,使“德治”在漢代廣泛推行,諸子百家,獨以儒術治國,形成德刑兼用的治國原則,體現了儒學對治國理政的深度關懷。

三、結語

現實生活中的人,在追求自我完善的過程中,不斷履行著關懷倫理向德性倫理的轉化,使其成為符合社會道德規範的、真正意義的“人”。而在這個德性養成的過程中,人又不斷實現關懷與道德的統一,以此獲得現實道德品格,展現不同時代的道德風貌。從歷史的維度講,儒家德性倫理推動了社會的有序發展、自然的和諧演進,對人類提升精神境界有著積極的意義和作用。當代社會仍然將人與人、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發展作為國家發展的主要命題,關懷之德與德性之倫的探討也將會為構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新型社會提供智慧的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