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會計從業考試《財經法規》重點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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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是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科目之一,但是你知道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的重點是什麼嗎?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的重點。歡迎閱讀。

2017年會計從業考試《財經法規》重點總結

  會計法律制度的概念

會計法律制度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各種會計規範性檔案的總稱,包括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地方性會計法規。它是調整會計關係的法律規範。

(一)定義要點

1.制定人?

2.制定的什麼?

3.調整物件?(判斷)

4.區分會計法律制度與會計法律。

(二)會計關係(判斷)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過程中以及國家在管理會計工作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係稱為會計關係。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稱道德講解-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四個層次)

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是指國家權力機關或其他授權機構制定的,用來規範會計核算實務、會計基礎工作、會計主體和相關會計人員職責,以便及時調整經濟活動中各種會計關係的規範性檔案的總和。它們構成了我國會計從業人員必須遵守的職業紀律和規範。

目前,我國的會計法律制度基本形成了以《會計法》為主體的比較完整的會計法規體系,主要包括四個層次,即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地方性會計法規。其基本構成如下:

(一)會計法律

會計法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經過一定立法程式制定的有關會計工作的法律。

1.制定主體: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

2.範圍:1999年10月31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3.會計法地位:會計法律制度中層次最高的法律規範,是制定其他會計法規的依據,也是指導會計工作的最高準則。

4.立法目的:規範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填空)

根據《會計法》第一章第一條的規定,為了規範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

會計行為:是指對單位的經濟業務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報告的行為,以及保證單位會計資訊質量的管理行為和監督行為。

(二)會計行政法規

會計行政法規是指由國務院制定併發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擬訂並經國務院批准釋出,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係的.法律規範。

1.制定主體: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或批准釋出

2.制定依據:《會計法》

3.範圍:《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總會計師條例》

(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多選)

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於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會計部門規章和會計規範性檔案。

1.會計部門規章

會計部門規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的程式,由財政部制定,並由財政部部長簽署命令予以公佈的制度辦法。

2000年5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2001年2月20日《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

2006年2月15日《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2.會計規範性檔案

會計規範性檔案指主管全國會計工作的國務院財政部門以檔案形式印發的制度辦法。

《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2006年2月15日《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範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2006年10月30日印發的《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以及財政部與國家檔案局聯合釋出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