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就業創業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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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勞動者創業就業有什麼優惠政策?下面本站創業小編為大家一一盤點,歡迎閱讀。

2016山東就業創業新政策

一、就業服務

1、完善就業失業登記辦法。以常住地為登記點,對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事實或就業要求、符合我省就業失業登記條件的城鄉勞動者,在常住地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進行就業失業登記。

2、建立就業創業政策均享制度。對就業失業登記的城鎮常住人員,在常住地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且在當地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保障其與本地戶籍人員享受同等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3、加快 “山東半小時公共就業服務圈”建設。繼續推進充分就業社群、創業型社群、數字就業社群建設。在此基礎上,整合資源,打造集充分就業型、創業創新型、智慧就業型、標準服務型為一體的四型就業社群。

4、社會類職業中介機構,按就業服務後實際就業的人數,給予每人不高於150元的職業介紹補貼,每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與失業保險重複享受。

二、就業援助

1、對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且實際履行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一定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和崗位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初次核定享受補貼政策時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的辦法。

2、2015-2018年,對安排困難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城鎮各類用人單位,按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50%-60%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3、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兩項補貼之和不低於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不高於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實現就業的,可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託底安置,對家庭生活特別困難、在公益性崗位工作期滿後仍難以就業,且工作期間考核優秀的女性45週歲、男性55週歲以上的人員,經設區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稽核、公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後,可適當延長工作期限,續簽勞動合同,續簽合同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年。

4、對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指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工作等形式就業,不含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後,申報就業並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當地規定的繳費標準和比例給予一定的社會保險補貼(僅限於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補貼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

三、創業補貼

1、完善創業補貼政策。對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並在創辦企業繳納12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創業者,給予不低於1.2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有條件的市可將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放寬到符合條件的新註冊個體工商戶,給予不低於2000元的補貼。

2、對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不含創業者本人,下同)並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4個月以上的,可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數量,給予每個崗位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2、創業型城市、街道(鄉鎮)、社群獎補。到2018年,建立10個國家級、30個省級創業型城市(縣、區),100個省級創業型街道(鄉、鎮);獎補標準:國家級創業型城市100萬元、省級創業型城市50萬元,創業型街道(鄉鎮)20萬元,創業型社群5萬元。

3、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獎補。2015-2016年,遴選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創業示範園區(含大學生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創業示範園區)數量由每年20家增加至30家。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認定標準:生產經營廠房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樓宇型基地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入駐創業實體100個以上,創業和穩定吸納就業500人以上。每年新入駐初創企業20戶以上;省級創業示範園區認定標準:除上以外,入駐創業實體100個以上,創業和穩定吸納就業1000人以上。到2018年,建設160家左右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和創業示範園區。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獎補標準:入駐孵化實體100個,創業和穩定吸納就業500人以上,給予孵化基地300萬的獎補資金,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戶創業實體且創業和穩定吸納就業5人以上(含5人),給予孵化基地增加3萬元獎補資金,每有1戶孵化成功遷出孵化基地繼續創業,給予孵化基地增加2萬元獎補資金;省級創業示範園區獎補標準:入園創業實體100個,創業和穩定吸納就業1000人以上,給予享受200萬元的獎補資金,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戶創業實體且創業和穩定吸納就業5人以上(含5人),給予創業園區增加2萬元獎補資金,省級創業示範園區獎補資金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直接購買或租賃(簽訂5年及以上租賃合同)已開發閒置房地產樓盤(取得《商品預售許可證》竣工3年以上)作為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和創業示範園區的,最高給予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4、實施創業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全面推進創業大學建設,到2015年年底,各設區的市至少建立1所創業大學。自2016年起,創業培訓任務全部由創業大學承擔,培訓後創業活動參與率不低於90%,創業成功率不低於20%。到2018年,在全省範圍內建設20家左右省級示範創業大學,每處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5、鼓勵技術人員創業。經與單位協商一致,專業技術人員可帶著科研專案和成果離崗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在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創辦的企業,其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為技術股份。

6、鼓勵在校生創業。鼓勵在魯高等院校允許全日制在校學生休學創業.

四、小額擔保貸款

1、調整完善創業擔保貸款。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各類創業人員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10萬元,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可上浮3個百分點,給予全額貼息。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3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限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貸款貼息。

2、對還款及時、無不良信貸記錄的,允許再申請一次創業擔保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原則上不再貼息。

五、就業培訓

1、職業培訓物件。城鄉各類勞動者均可參加“就業與創業能力提升五年規劃專案”,均可要戶籍所在地或求職、就業地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2、職業培訓補貼標準。按照專業技能培訓的難易程度、時間長短和培訓成本,以培訓等級或通用工種為主,山東省職業培訓補貼最高不超過1800元/人。

棗莊市職業培訓補貼標準。其中:初級工800元/人(其中省級補助400元/人)、中級工1000元/人(省級補助600元/人)、高階工1100元/人(省級補助600元/人)、創業培訓補貼1600元/人(其中省級補助800元/人)。

3、初次職業技能鑑定補貼。初次職業技能補貼標準是職業技能鑑定收費標準的80%。

4、職業培訓資金補貼範圍。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人員範圍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能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簡稱四類人員)。其它就業困難人員培訓可在“加強就業培訓提高就業與創業能力五年規劃專案”中進行。

5、職業培訓補貼享受次數。職業培訓補貼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不同類別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複享受。

6、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培訓期限。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培訓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7、轉崗技能提升培訓補貼標準。參照當地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50%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數額不超過該單位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8、企業定額職業培訓補貼(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對企業新錄用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人員,開展以基本技能、安全知識、操作規程、規章制度、從業素質、職業技能為主要內容的崗前培訓,鼓勵通過校企合作或以師帶徒相結合的方式,對新錄用的員工開展學徒培訓。

9、培訓後參加職業技能鑑定並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相應等級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80%。

11、勞動預備制培訓生活費補貼。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的,對其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學員,在培訓期內給予一定的生活費補貼。補貼標準參照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標準,由各市確定。棗莊市標準是每人每月60元。

六、援企穩崗

1、落實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全省統一執行1.5%(單位1%,個人0.5%)的失業保險繳費費率,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從2015年起,將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的政策適用範圍由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後產能、節能減排、主輔分離、兼併重組5類困難企業,擴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依法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符合條件的上述5類困難企業,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其他企業一般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30%給予穩崗補貼,各市可根據企業困難情況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50%。

穩崗補貼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補貼資金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等支出。

七、高校畢業生就業

1、鼓勵中小企業吸納畢業生就業。

——招收畢業生達到一定數額的中小企業,地方財政優先安排扶持發展資金,優先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

——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科研經費申請、科研成果申報等方面,享受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內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組織開展崗前培訓,給予培訓費補貼;

——科技型小企業招收畢業生達到一定數量,可申請不超過300萬元的小額貸款,並享受財政貼息。

2、鼓勵畢業生基層就業。

——“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基層專案;

——農村基層和城市社群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並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同時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參加有關社會保險;

——到基層就業並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畢業生,以及應徵入伍服役的,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

——基層工作經驗的畢業生,研究生和失業單位招考時優先;

——在中西部地區和邊緣地區縣以下基層就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申報職稱時,可不參加外語考試或放寬外語成績;

——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重點縣就業,機關單位級別工資定1至2檔,事業單位可提前轉正定級,薪級工資定1-2檔。

——“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專案畢業生到鄉鎮事業單位服務滿1年後,如有崗位空缺,經考核合格,可與所在單位簽訂不少於3年的聘用合同。

——加大從服務基層專案人員會考錄基層公務員力度,經過3年至5年,定向考錄比例一般應達到當年鄉鎮公務員錄用計劃的30%以上。縣及縣以下事業單位招聘要結合當地服務期滿基層專案畢業生數量,按不少於當年服務期滿畢業生總數30%的比例。

3、困難家庭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

——列為重點幫扶物件;

——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免收報名費和體檢費;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離校時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

——殘疾畢業生納入享受求職補貼物件範圍。

——將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物件範圍擴充套件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低保家庭、城市零就業家庭、農村貧困家庭和有殘疾人證的畢業生補助標準為1000元/人,其他人員補助標準為600元/人。

——技師學院高階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可參照高校畢業生屬地享受相關就業補貼政策。

4、畢業生就業見習。

——獲得基本生活補貼,由見習單位和同級財政共同支付(各按50%)不低於當地最頂工資標準;

——免費辦理人事代理;

——辦理人身意外險;

——見習期滿被錄用可繼續享受就業指導與服務。

——各市、縣(市、區)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70%以上的見習單位,政府見習補助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省級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70%以上的財政困難縣(市、區),補助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

八、農民工

1、三項行動計劃。2015—2017年,《山東省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3年行動計劃》、《山東省農民工權益保障3年行動計劃》和《山東省農民工公共服務3年行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