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東最新二胎政策規定

才智咖 人氣:2.98W

現在各個省市都在提倡生二胎了,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蒐集的一篇“2016年山東最新二胎政策規定”,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16年山東最新二胎政策規定

山東省計生條例提倡生二孩

據瞭解,為保持與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法制統一,將原《條例》“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的規定,修改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刪去了晚婚晚育的有關規定,這是此次最重要的修改。

同時,新《條例》規定了可以再生育子女的條件: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子女經依法鑑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養兩個子女後又懷孕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後無共同生育子女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後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各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後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省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生二孩也有158天產假  新《條例》增加了產假,主要是讓合法生育二孩也享受同等待遇。新《條例》規定,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國家規定的產假98天外,均增加產假60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7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新《條例》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證書的或獎勵符合扶助條件的夫妻,繼續按照規定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

社會撫養費標準普遍降低

新《條例》對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普遍予以降低。對不符合本條例再生育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生育子女等三種情形,每多生育一個子女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由目前的三至六倍,統一規定為按本條例規定基數的.三倍徵收;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個子女,逾期未補辦結婚登記的,由目前按照規定基數的二分之一徵收社會撫養費,修改為按規定基數的五分之一徵收社會撫養費。

新《條例》刪除了本人實際收入高於規定基數的按其年實際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徵收社會撫養費的規定。另外,對符合本條例再生育的規定情形,生育時仍未申請補辦生育證的程式違法行為,由目前按規定基數的二分之一徵收社會撫養費,修改為給予一定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增4年

據瞭解,為了彌補城鎮部分人員無法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立法空白,新《條例》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企業職工以外城鎮其他居民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給予獎勵扶助。新《條例》還規定,對於已經領取證書後再生育的,登出光榮證,停止享受有關的各種優待。同時根據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刪去了“追回領取的各種獎勵”的規定。

新《條例》將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領取年限由子女滿14週歲延長至18週歲,同時為了增強立法的周延性,解決部分人員領取獨生子女獎勵費無法可依的問題,將“城鎮失業人員和農民”擴大修改為“其他人員”,統一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政府兌現,實現了符合條件人員的全覆蓋。

山東省人口計生條例新聞釋出會召開 預計2018年出生峰值出現

新修改的《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於1月20日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開始實施。1月2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釋出會,介紹了關於條例部分條款的修改情況,通報了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的相關工作,並就如何進一步改善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進行了說明。

釋出會稱,本次修訂重點解決了我省原條例與新修改的人口計生法不一致的問題,結合我省實際,具有很強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不再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對於生育兩個以內(含兩個)孩子的,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由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或現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員會負責登記;對於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實行審批制度。

對於公眾熱議的有關我省婚假30日的規定,省人大法制委主任鄧永明作出解釋,“這個規定是在考慮到老百姓意願的情況下作出的。享受一定時間的婚假也有利於優生優育。”同時,原來有關晚育產假的規定,也修改為合法生育延長產假的規定,即女方在享受國家和本省規定產假為基本假98天的基礎上,再享受產假60天。晚育護理假改為合法生育護理假,天數不變,仍為15天。

省衛計委副主任楊建勇在釋出會上表示,通過對目標人群測算工作,初步估算,在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全省平均每年人口出生率將提高3個千分點左右,總出生率為14‰,預計出生峰值在2018年-2019年。同時,鄧永明也強調,全面放開兩孩後,我省人口總體上仍然可控,並未全面放開人口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