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外管證》需要報送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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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具《外管證》需要報送什麼資料

【問題】

我公司是一建築單位,在南昌中標了一個工程,想問一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需要報送什麼資料,多久能辦好?

【解答】

要求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簡稱《外管證》)時應提供的資料包括:

(1)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影印件;

(2)外出經營專案立項、工程承包合同書、施工許可證及影印件;

(3)主管地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和資料。

《外管證》的辦理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

辦稅服務廳應當提供以下服務:

(一)導稅服務。引導納稅人到相關的服務區域或視窗辦理各類涉稅事項;輔導納稅人填寫涉稅資料、使用自助辦稅設施,解答納稅人辦稅諮詢。

(二)全程服務。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涉稅審批事項,應當按照“視窗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窗口出件”的要求辦理。

(三)限時服務。納稅人涉稅審批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申請,並即時辦結或限時辦結;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四)延時服務。對下班時正在辦理的涉稅事項,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辦理完成。

(五)預約服務。根據納稅人的合理需求,辦稅服務廳可與納稅人約定適當時間辦理涉稅事項。

(六)提醒服務。及時提醒納稅人在法定時限內履行納稅義務或告知納稅人相關的稅收政策,避免納稅人因工作疏忽或不瞭解稅收政策變化而受到不必要的行政處罰。

具備條件的地區應當積極推行以下服務:

(一)網上辦稅。稅務機關應當建立和完善網上辦稅服務平臺,通過網路為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申報繳稅、報稅認證、文書申請等涉稅事項。

(二)聯合辦稅。各級國稅機關、地稅機關應加強工作協作和資訊共享,聯合辦理有關涉稅事項。

(三)同城通辦。稅務機關應當充分發揮資訊技術作用,實現納稅人不受地域限制,自主選擇辦稅服務廳辦理涉稅事項。

《外管證》業務優化操作說明(電子稅務局)

江蘇國稅已組織開發電子稅務局《外管證》模組,在金稅三期系統上線之前,實現《外管證》線上開具、經營地稅務機關直接報驗登記功能;金稅三期系統上線之後,開發《外管證》繳銷等功能,通過與金稅三期系統介面對接,實現“外出經營線上一體化管理”模式。

1.納稅人在省內跨縣(市、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實現《外管證》的線上開具、報驗登記與繳銷一體化辦理。將《外管證》的線上申請和報驗流程合併,實現簡化流程,全程線上流轉辦理。納稅人線上申請,經稅務機關確認後,可直接去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稅款和代開的發票業務。

在電子稅務局實現《外管證》線上繳銷功能。《外管證》到期前10天向納稅人傳送繳銷提醒,納稅人可線上完成“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及《外管證》的繳銷。金三上線後將完成相關功能的開發。

2.納稅人跨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實現《外管證》的線上開具。納稅人線上申請,經稅務機關確認後,自行下載列印《外管證》。納稅人應當自《外管證》簽發之日起30日內,持《外管證》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並接受經營地稅務機關的管理。《外管證》的繳銷,仍按原方式辦理。

3.外省納稅人來我省經營的,仍需持《外管證》至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報驗登記。

電子稅務局(納稅人端)操作說明

一、操作路徑

電子稅務局>我的應用>外出經營管理證明開具>外經證開具

二、操作步驟及注意事項

1、登陸電子稅務局(http://etax。),在“我的應用”中點選“新增/刪除應用”,將“外出經營管理證明開具”新增到我的應用。

2、進入“外出經營管理證明開具”模組,填寫基本資訊。

(1)確定外出經營地為“省內”或“省外”。選“省內”的,需勾選“外出經營地行政區劃”並確認“經營地稅務機關”後,錄入“外出經營地地址”;選“省外”的,直接錄入“外出經營地地址”。

(2)根據外出經營實際情況勾選並填寫“經營方式、計稅方式、申請人、有效期等資訊”。

注:若該專案已開具過《外管證》,則需填寫“原外經證編號”。

3、根據勾選的經營方式,會自動帶出“勞務資訊”或者“貨物資訊”模組,納稅人錄入“勞務或貨物名稱、地點、有效期和合同金額”等資訊。

4、點選儲存,並提交。

5、在訊息中心模組中檢視稅務端反饋的資訊,並在該模組中下載列印外經證。

6、經營地稅務機關在完成報驗登記後,會推送反饋資訊到“訊息中心”,納稅人可在“訊息中心”中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