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調整購房契稅後,稅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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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調整購房契稅後,稅率是多少呢?稅率怎麼算?

江西調整購房契稅後,稅率怎麼算?

2015年5月18日,江西省政府釋出公告,決定對我省契稅稅率作如下調整:單位或個人以購買、贈與等形式取得住房的,契稅適用稅率為3%;其他情形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契稅適用稅率為4%。調整後的稅率自2015年6月16日起執行。

此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契稅的稅率為3%-5%”,而《江西省契稅實施辦法》規定:“本省契稅適用稅率為4%”。

另外據國務院檔案,2010年10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

目前江西省契稅適用稅率為4%,對照國務院檔案,如果購房者首套購買的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按1%稅率徵收契稅;如果面積在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減半徵收契稅,也就是按2%稅率徵收契稅;超過144平方米的住房,則需按4%稅率徵收契稅。

而2015年6月16日契稅適用稅率降為3%後,對照國務院檔案,如果購房者首套購買的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按1%稅率徵收契稅;如果面積在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減半徵收契稅,也就是按1.5%稅率徵收契稅;超過144平方米的住房,則需按3%稅率徵收契稅。

2014年11月21日,贛州市房地產管理局印發了《關於促進我市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凡在市中心城區(除南康區外)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的,由受益財政給予契稅補貼。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給予所納契稅100%的補貼;購買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給予所納契稅50%的補貼;對購買非住宅的,給予所納契稅50%的補貼。

省政府此次公告,對於贛州中心城區而言,影響最大的是購買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契稅稅率從4%降至3%;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則無影響;購買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契稅稅率從2%降至1.5%,但由於契稅100%補貼,也等於沒有影響。

對於贛州中心城區以外的縣區,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無影響;購買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契稅稅率從2%降至1.5%,購買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契稅稅率從4%降至3%。

至於贛州中心城區契稅補貼政策會何時結束,目前尚不得而知。不過根據贛州市房地產管理局的通知精神,中心城區的契稅補貼政策,將視市場情況確定截止時間。而據晒房網統計資料顯示,至4月底贛州中心城區住宅庫存量已經連續兩個月下降,市場情況已經出現一定的好轉跡象。

江西個人住房契稅適用稅率調整為3% 6月16日起執行

 新政

個人住房契稅基礎稅率調整為3%

5月16日,省政府釋出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江西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我省契稅稅率作如下調整:單位或個人以購買、贈予等形式取得住房的,契稅適用稅率為3%;其他情形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契稅適用稅率為4%。調整後的稅率自6月16日起執行。

記者從省地稅局瞭解到,此次新政的實施,對於早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建部共同下發的通知中“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的規定仍適用。

住房契稅基礎稅率下調1%

根據目前正在執行的規定,全省契稅適用稅率為4%。此次新政,住房契稅適用稅率下調至3%。“此次對契稅稅率的調整不改變我國契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也不改變我省契稅實施辦法除適用稅率外的其他規定,契稅的各項優惠政策均照常執行。契稅調整隻是影響了在計算住房契稅中稅率的基礎資料,也就是基礎稅率。”地稅部門工作人員介紹,對於符合“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條件的購房者,原先是按4%的減半也就是2%的標準徵收契稅,而從6月16日之後則按3%的減半也就是1.5%的標準徵收。而非普通住宅、非家庭唯一住房,原先的契稅徵收標準為4%,新政之後購房者也能按3%的.標準繳納。

釋疑

期房繳納契稅各地政策不一

調整後契稅稅率的執行時間(2015年6月16日),係指發生契稅納稅義務的時間,按照《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對具體什麼是權屬轉移合同或相應的憑證,仍按各地以往的理解和操作中的慣例執行,暫不作改變。

根據南昌市目前規定,繳納契稅的時間應為所購買房屋在房管局備案的時間。而其他地市,政策不一,有的以簽訂購買合同為準。

原有優惠政策仍執行

對於“其他情形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契稅適用稅率仍按4%執行。另外,不管是哪種形式的購房、土地權屬轉移等情況,我省原有的優惠政策仍將繼續執行。

根據我省目前契稅徵收優惠政策,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明確規定了是1%稅率,新政之後仍然按1%執行。”省、市地稅局及南昌市契稅徵收管理所的工作人員均這樣答覆記者。

唯一住房、普通住房認定標準不變

新政對於家庭唯一住房、普通住房的標準未做調整。也就是說,符合以下三種情況可認定為家庭唯一住房:個人及家庭成員無住房,本次只想購買一套住房;個人及家庭成員曾有過住房但目前無住房,本次只想購買一套住房;個人及家庭成員有非住房但無住房,本次只想購買一套住房。普通住房是指: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含1.0)、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住宅。

地稅部門相關人員介紹,購房者名下已無住房,那麼購買90平方米以下的這類住房就可按1%的稅率繳納契稅;購買90~144平方米(不含)的這類住房,新政後將按1.5%的稅率繳納契稅。住房面積超過144平方米或名下還有其他住房,那麼新政之後按3%的稅率繳納契稅。

算賬

90萬元100平方米非唯一住房可省契稅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