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省南寧創業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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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在南寧做創業的人們越來越多了,那麼今年的南寧創業有什麼相關的政策呢?

廣西省南寧創業相關政策

廣西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1.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後兩年內自主創業,到創業實體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註冊資金(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允許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資金不低於註冊資本的10%(出資額不低於3萬元),1年內實繳註冊資本追加到50%以上,餘款可在3年內分期到位。

2.大學生創業專案自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如果哪個大學生創業者新辦的是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並且當年安置待業人員(含已辦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免納所得稅3年。

3.大學畢業生新辦諮詢業、資訊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2年;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1年。大學生創業者凡申請設立的是有限責任公司,以高校畢業生的人力資本、智力成果、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允許大學生創業者將其抵充40%的註冊資本。

4.在廣西,從2016就開始大學生創業可以向政府申請小額貸款。有人拿錢給你創業這種好事當然也是有條件的:廣西戶口!沒有廣西戶口的去搞一張《再就業優惠證》。二者有其一,大學生創業者拿著自己的學歷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和經營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請就可以了。各地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有條件的城市信用社要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提供小額貸款,並簡化程式,提供開戶和結算便利,貸款額度在2萬元左右。貸款期限最長為兩年,到期確定需延長的,可申請延期一次。貸款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利率確定,擔保最高限額為擔保基金的5倍,期限與貸款期限相同。

5.大學生創業者也是有社會保險的。大學生創業者可以在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設立的個人繳費視窗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6.可享受員工聘請和培訓優惠。對大學生創業所創辦的企業,自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可在政府人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的網站免費查詢人才、勞動力供求資訊,免費釋出招聘廣告等;參加政府人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舉辦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勞務交流活動給予適當減免交費;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免費為創辦企業的畢業生、優惠為創辦企業的員工提供一次培訓、測評服務。

7.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免費為自主創業畢業生保管人事檔案(包括代辦社保、職稱、檔案工資等有關手續)2年;提供免費查詢人才、勞動力供求資訊,免費釋出招聘廣告等服務;適當減免參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勞務交流活動收費;優惠為創辦企業的員工提供一次培訓、測評服務。

廣西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

工商

高校畢業生畢業2年內從事非限制行業個體經營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高校畢業生及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人群創辦微型企業,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微型企業的若干意見》(桂政發[2011]21號)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快推進微型企業發展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發[2012]30號)條件的,可享受30%的資本金補助。

小額貸款

1.貸款額度及期限。畢業2年內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按相關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個人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組織起來就業和合夥經營企業的,人均貸款額度不超過5萬元,單個企業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1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2.貸款貼息。對畢業2年內,自願在廣西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符合貸款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申請從事微利專案的小額擔保貸款,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申請的小額擔保貸款,可申請50%貼息。

稅務

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大學生從事個體經營,可以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

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符合相關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課

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可選擇參加人社部門組織的創業培訓和實訓,並可按規定享受培訓補貼,以提高創業能力。創業培訓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次1300元。

參加創業培訓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1年內實現創業的,按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

1年內沒有實現創業的,按補貼標準的60%給予補貼。

參加創業培訓未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不給予培訓補貼。

對已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創業人員,參加“改善企業培訓”(IYB培訓)、“發展企業培訓”(EYB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按補貼標準的60%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