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創業政策支援

才智咖 人氣:2.36W

政策支援

四川創業政策支援

為切實推動青年(大學生)創業工作,進一步百度優化我市創業環境,2009年6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先後出臺了《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創業就業的意見》(成委發[2009]19號)和《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意見》(成委發[2009]21號),為青年(大學生)創業提供了政策保障。

初創扶持:2009年至2010年,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成功的(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個月內正常經營),一次性給予5000元的創業補貼。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招用首次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每招用1名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給予1000元崗位補貼。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及其創辦企業招用的高校畢業生,3年內免收人事代理服務費。

資金扶持:高校畢業生在我市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據實際人數放寬到20萬元,貸款3年內由政府全額貼息。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具有發展前景的初創型科技企業提供創業孵化投資。符合條件的創業青年及其團隊還可申報YBC(中國青年創業國際計劃)及“銀團互動”專案。

稅費優惠:月營業額5000元以下的,2009年1月1日起免徵營業稅。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除建築業、娛樂業等行業外的個體經營,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註冊登記:高校畢業生創辦個人獨資企業、合夥經營企業不受出資額限制,設立登記免交驗資報告;以智慧財產權、實物、科技成果等非貨幣資產設立企業的,非貨幣資產出資比例最高可達公司註冊資本的70%;創辦註冊資本500萬元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可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

其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畢業生創業,在創業期間可繼續享受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