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落實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工作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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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落實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工作方案》已經出臺頒佈了,有什麼具體內容呢?

《哈爾濱市落實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工作方案》全文

哈爾濱市落實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實名制登記工作方案

按照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 〔2013〕35號)、《關於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41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資訊銜接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3〕30號)的要求和部署,強化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政府部門與在哈高校聯絡協調機制,組織基層社群服務平臺開展入戶調查,瞭解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情況。在2013年9月底前基本掌握在哈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全部資訊。按月逐級彙總上報實名制就業資料資訊,建立“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資訊庫”,實行網路化實名制管理。做好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後實名資訊銜接和就業服務接續,將有創業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範圍,並依託基層服務平臺,開展“一對一”服務,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年底前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

二、工作任務

(一)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就業資料資訊採集。

1、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工作,要由主要領導牽頭,成立工作協調組,建立政府部門與在哈高校聯絡協調機制,加強與教育部門及高校的聯絡,做好畢業生離校前後的`資訊銜接,直接從各在哈高校接收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基礎資料。

2、根據採集實名制就業資料資訊工作需要,由市人社局社群工作指導處負責明確社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站承擔入戶調查轄區內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職責,督促社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填報《2013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資訊登記表》,包括:填寫姓名、學歷狀況、聯絡方式、專業結構、就業去向、就業服務需求等18項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個人資訊。把採集的動態資料,作為開展各項就業服務工作的依據。

(二)資料資訊的管理和上報。

1、由市人才服務局負責組織江南區、縣(市)(包括:南崗區、道里區、道外區、香坊區、平房區、阿城區、五常市、尚志市、雙城市、延壽縣、賓縣、依蘭縣、方正縣)開展實名制登記工作;由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與創業培訓指導中心負責組織江北區、縣(市)(包括:松北區、呼蘭區、巴彥縣、木蘭縣、通河縣)開展實名制登記工作。兩個經辦單位按哈人社發〔2012〕232號檔案規定,每月彙總《2013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資訊彙總表》填報統計資料,報就業促進處。

2、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實名制登記責任部門,負責組織指導所屬社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站進行入戶摸底調查和登記工作,同時,為有就業願望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及時掌握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情況,並協調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按照登記學生的聯絡方式每月進行1次電話回訪,瞭解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態和服務需求,及時更新實名制名單中“就業去向”等內容。並按月彙總上報《2013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資訊彙總表》。

3、市人社局就業促進處負責實名制登記總體工作,彙總《哈爾濱市2013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資訊彙總表》,填寫《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和就業服務工作彙總情況統計表》,並上報省廳。

(三)開展就業創業服務。

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所屬社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站開展 “一對一”就業援助工作。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依據收集和掌握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個人資訊,對有就業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提供相應的就業服務、就業幫扶和就業援助。在服務場所設立專門視窗,面向所有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包括戶籍不在本地的高校畢業生)開放,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失業登記、政策諮詢、職業指導、崗位資訊、職業培訓、職業介紹、檔案保管、人事勞動保障代理等“一站式”服務。依據排查掌握離校未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狀況,對就業困難、家庭經濟困難和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主動提供就業援助。按照統一部署,組織實施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等專項活動。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實名制登記工作順利開展。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要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和協調機制,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將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工作列入政績考核內容,明確具體目標、工作措施和進度,明確責任分工,把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人,及時發現解決問題。

2、強化就業服務、就業幫扶和就業援助。要落實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抓實實名制登記工作,深入開展就業服務、就業幫扶和就業援助,重點幫扶困難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綜合運用各項政策措施和服務手段,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年底前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推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

3、定期通報實名制登記工作情況。市人社局將跟蹤指導各區、縣(市)推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工作,根據基層工作開展和上報統計資料情況,定期總結下發通報,對工作開展不利,資訊上報不及時等問題單位,將在全市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