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格仔屋” 創業“大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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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幾十元或上百元租下一個小格子,把商品放在裡面讓專人幫助售賣——被稱作“格仔屋”的銷售方式,近年悄然興起,受到許多有創業頭腦的年輕人的追捧。

小小“格仔屋” 創業“大世界”

“格仔屋”裡的小世界,能否圓了人們創業的大夢想?

“格仔屋”成“迷你店”

“您是否想創業而又缺乏資金?您是否開了網店卻苦於沒有一個展示自己商品實物的平臺?現在您只要花幾十元、上百元租下一個格子,就相當擁有了一間屬於自己的店鋪……”記者近日在長沙市河西收到的一張廣告單上,表述的語言富有感染力。廣告單上所說的“格子”,就是近兩年悄然興起的“格仔屋”。

“格仔屋”就是為客人提供物品寄賣和飾櫃租賃服務的場所。長沙一家“格仔屋”的老闆張玲說,現在很多人想創業,但要想開實體店,租鋪、裝修、水電等,都需要一筆不小的投入,令很多人“有想法、沒辦法”。“格仔屋”則是在繁華地帶商鋪內放置尺寸相同的“格子櫃”,只要支付少量費用,就可以利用格子開一個屬於自己的“迷你實體店”,由“格仔屋”主人代管經營。網上的店家也可以利用“格仔屋”進行實物展示,或作為商家交易的中轉站。

據瞭解,“格子”理念首創於英國,現實中“格仔屋”寄賣形式源自日本。傳入國內時,先是在香港、廣州等沿海城市流行,近兩年在內陸甚至西部城市也逐漸興起。

張玲告訴記者,自己的“格仔屋”開業僅一週,90%的“格子”就已經租出去了,比預期出租率高得多。現在,幾乎每天都有新的“格主”入住,經營情況比較穩定,每月純利潤有上萬元,眼下正在準備裝修擴大店面。

“一塊橡皮泥,可以捏出最美的.彩虹”

記者在“格仔屋”看到,“格子”裡寄賣的商品大多為個性化的飾品等,“格主”和消費人群也大多為年輕人。“格仔屋就是一個濃縮的天地,給那些想創業但缺乏資金的年輕人,以及富於創造力的藝術人才提供了展示的舞臺。我覺得它就像一塊橡皮泥,可以捏出最美的彩虹。”對自己小小的“格仔屋”,張玲的評介帶有幾分詩意。

就讀於湖南藝術學校美術專業的小胡是這裡的一位“格主”。當知道有“格仔屋”這樣的店面可以出租後,小胡立即把自己平時在T恤衫和鞋子上手繪出精美圖案的物品送到“格仔屋”寄賣。由於小胡創作的圖案精美且個性十足,銷路非常好,每月的純利潤有2000元至3000元。

與小胡不同,在湖南大學讀二年級的阿曉則認為,利用“格仔屋”寄賣,有人花錢購買自己拍攝的照片,就是對自己藝術價值的肯定,這不僅僅是金錢上的收益所能衡量的。阿曉之前花100元在“格仔屋”租了個“格子”,現在以每張3元的價格出售自己拍攝的風景照,每天能賣出10至20張。

也有一些頭腦活泛的商家發現了“格仔屋”的優勢。在長沙下河街市場做桃木飾品生意的肖傑,就把自己工廠加工的飾品拿到“格仔屋”賣。哪些商品定價高了,哪些偏低,肖傑都可以通過“格仔屋”及時獲得資訊。雖然每週只賣得七八百元的產品,但是“格仔屋”儼然成了他的新產品試銷區。

新模式面臨新困局

儘管“格仔屋”使得很多人寄予了夢想,但這種新型銷售模式在現實生活中,也面臨一些新的困局。

中南大學商學院教授龔豔萍認為,“格仔屋”既是一種新的盈利模式,又是一種新的零售業態,有生存空間。但這種盈利模式本身存在一定的侷限性:既不能賣銷量大的大眾消費品,又不能賣價格高的高檔收藏品,很難形成大規模連鎖發展。

記者瞭解到,在一些城市,隨著“格仔屋”門店增多,一些“格仔屋”面臨商品同質化、缺乏競爭力等困局,有的甚至剛剛開業幾個月就已經宣告停業。龔豔萍認為,“格仔屋”相當於一個小型商場,由於投資主體太多,個人偏好、進貨渠道和商品檔次等都不相同。因此,品牌、市場定位等都是其今後發展需要關注的問題。

另外,這種新型銷售模式在法律上也面臨一些尷尬。儘管目前很多經營“格仔屋”的“屋主”和“格主”之間都簽訂了合同,除明確租金、寄賣等事項外,還明確了雙方對商品質量的責任;但如果商品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只能依靠“格仔屋”內部協調和“格主”的誠信。

湖南海天律師事務所李春光律師說,這種新型銷售模式最大的風險,可能在於“格主”承擔責任風險能力的大小。為減少經營風險,李春光建議,“屋主”最好在出租前,對“格主”進行選擇,並以相關制度保障誠信經營,以免引起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