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人事檔案制度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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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人事檔案制度弊端日漸明顯 全國超60萬棄檔族

現行人事檔案制度的弊端

近日,新華社關於“全國檔案保管費每年多達數十億”的報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並引發人們對人事檔案管理方式的再思考。

作為一項常規性的公共政策工具,我國人事檔案制度對信用建設、幹部管理、國家安全、福利分配等方面作出了不可磨滅的制度性貢獻。

但如今,現行人事檔案制度已無法適應時代轉型和社會進步的需要,其弊端與缺陷越來越明顯。在用工方式多元化和人員身份複雜化趨勢加劇的今天,人事檔案管理該如何改革?

流動人員:檔案成雞肋棄檔族日益增多

在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欄目中,每月都在公示“長期失去聯絡超過5年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名單”。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京人發[2007]51號)的要求,公示期為30天,希望公示人員儘快與所屬存檔單位聯絡,公示期滿將視為自動終止檔案託管關係。

在北京,這樣的公示已經持續了7年。

2007年12月,北京市人才檔案公共管理服務中心公示首批長期失去聯絡的流動人員檔案5700多份,僅有200多人前來認領。其他5500多份失去聯絡超過5年且被公示的檔案將被入庫封存,成為“死檔”。

這樣的棄檔現象,亦屬全國各地人才檔案管理部門的普遍遭遇。早在12年前,2002年人事部全國人才流動中心以及各省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曾做過一項不完全統計,全國至少有60萬“棄檔族”。

如今,這樣的棄檔族越來越多。

事實上,從上世紀90年代初期開始,大批企業關、停、並、轉,新的用工制度逐漸建立,這導致人員流動性增加,職工的檔案管理逐漸與企業分離。這意味著“單位人”開始向“社會人”轉變。

加之,1997年,國務院下發《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開始在全國建立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辦理退休以及養老保險也開始與人事檔案脫鉤。

在1998年6月以後上社會保險的部分人群,可以基本上脫離檔案的束縛,即在退休時,不需審查檔案,無需依據檔案中記載內容確定保險利益。

傳統人事檔案的功能正在大大減弱和退化,人們對檔案的態度隨之劇變,個人和管理部門對檔案的輕視導致一些檔案丟失缺損,甚至自持檔案者也大有人在。

於是,人才流動愈頻繁,“棄檔族”愈龐大,各地人才服務機構存放的“死檔”數量也在逐年攀升。

最為常見的情況是,很多人將檔案“扔”在人才中介機構,往往只繳納第一年的託管費,之後不續辦託管手續也不繳納相關費用。

檔案管理員們將這些檔案又分為“絕對死檔”和“相對死檔”。“絕對死檔”有兩種情況,當事人出國定居或死亡,這部分比例很小。

“相對死檔”則指存檔人長期不繳納存檔費用或完全不理會檔案,其中也包括一部分自持檔案者。這部分檔案的主人一旦需要時,“沉睡檔案”很可能被“啟用”,當然需要補交檔案管理費以及一筆數額不小的滯納金。

原江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羅水泉曾公開表示,中國江西人才市場建有江西最大的人才檔案庫,可儲存10萬份個人檔案。2009年,它的實際存放量已達到了兩萬多份。可是隨著託管檔案的增多,和檔案主人長期失去聯絡的“死檔”數量也在不斷增加。每人每年240元的存檔費,交費率還不足50%.

另外,清理“死檔”令存放檔案的單位和中介機構頭痛不已,“誰都不敢隨便銷燬、故意丟棄檔案,就算檔案當事人不來辦理相關手續,其檔案還得妥善保管。”

據瞭解,檔案部門將人事檔案視為“棄檔”處理後,一般都會封存起來,不再更新其中的資料,相關的人事服務也會停止。封存期內,由於無任何人事記錄,將會對當事人的工作經歷、工作業績等方面的認證有很大影響。在我國現行人事管理制度下,這將會直接影響其轉正定級、職稱評定、工齡計算、貸款辦理、社會保險繳納等多方面工作,甚至會造成身份丟失等嚴重後果。

另外,雖然“棄檔”可以啟用,但並不能保證所有的資訊都能補齊,輕易“棄檔”,也許就會“遺禍”無窮。

官員幹部:檔案是命根,造假屢見不鮮

流動人員視同“雞肋”的檔案,對官員幹部來說,卻異常重要。其履歷、工作業績、能力、獲獎或被處分的情況等等,都通過檔案呈現在組織部門眼中。而就因為其如此重要,檔案造假在一些被查處幹部中屢見不鮮。

2014年7月8日,中央組織部通過12380舉報網站通報了山西、廣東嚴肅查處3起幹部檔案造假案件的情況。

根據12380舉報網站,3起案件分別是:

山西查處太原市質量檢驗協會原祕書長王紅英檔案造假案。王紅英,2013年4月任太原市質量檢驗協會祕書長。經查,王存在偽造虛假年齡、虛假身份、虛假任職經歷等問題。

山西查處運城市經濟開發區副主任黃梅芳檔案造假案。黃梅芳,2013年6月任運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副主任、黨工委委員。經查,黃梅芳的幹部人事檔案存在塗改年齡等造假問題。

廣東查處梅州市勞動教養管理所原政委鍾立檔案造假案。鍾立,2010年5月任梅州市勞動教養管理所政委,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任梅州市技師學院副院長。經查,鍾立存在工作經歷弄虛作假、違規獲取公務員身份等問題。

類似幹部檔案造假的事情屢見不鮮。曾有公務員毫不掩飾地指出,對於走進仕途的人而言,年齡、民族、學歷、關係等都是對其晉升產生影響的因素,“造假、篡改部分內容並不是什麼稀奇事”。

有檔案管理人員表示,修改檔案的行為在一些地級市和縣城更容易發生。在這些地方,“山高皇帝遠”,人情關係和權力影響更容易介入,這些都會對制度的嚴格執行構成極大衝擊。

陳偉是河北省保定市城市管理局新市區分局的一名城管隊員,提及修改檔案,他表示這種事很常見,“撤銷一些處分,增加立功、受獎及先進個人、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