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設專案檔案驗收辦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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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建設專案檔案驗收辦法

重大建設專案檔案驗收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重大建設專案檔案管理工作,確保重大建設專案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各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組織或委託組織進行竣工驗收的固定資產投資專案(以下簡稱專案)。

本辦法所稱各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是指各級政府發展改革部門和具有投資管理職能的經濟(貿易)部門。

第三條 專案檔案是專案建設、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儲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四條 專案檔案驗收是專案竣工驗收的重要組成部分。未經檔案驗收或檔案驗收不合格的專案,不得進行或通過專案的竣工驗收。

第五條 專案建設單位(法人)應將專案檔案工作納入專案建設管理程式,與專案建設實行同步管理,建立專案檔案工作領導責任制和相關人員崗位責任制。

第二章 驗收組織

第六條 專案檔案驗收的組織:

(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驗收的專案,由國家檔案局組織專案檔案的驗收;

(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託中央主管部門(含中央管理企業,下同)、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組織驗收的專案,由中央主管部門檔案機構、省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專案檔案的驗收,驗收結果報國家檔案局備案;

(三)省以下各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組織驗收的專案,由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專案檔案的'驗收;

(四)國家檔案局對中央主管部門檔案機構、省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的專案檔案驗收進行監督、指導。專案主管部門、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應加強專案檔案驗收前的指導和諮詢,必要時可組織預檢。

第七條 專案檔案驗收組的組成:

(一)國家檔案局組織的專案檔案驗收,驗收組由國家檔案局、中央主管部門、專案所在地省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等單位組成。

(二)中央主管部門檔案機構組織的專案檔案驗收,驗收組由中央主管部門檔案機構及專案所在地省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等單位組成。

(三)省級及省以下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的專案檔案驗收,由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專案主管部門等單位組成。

(四)凡在都市計畫區範圍內建設的專案,專案檔案驗收組成員應包括專案所在地的城建檔案接收單位。

(五)專案檔案驗收組人數為不少於5人的單數,組長由驗收組織單位人員擔任。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業人員參加驗收組。

第三章 驗收申請

第八條 專案建設單位(法人)應向專案檔案驗收組織單位報送檔案驗收申請報告,並填報《重大建設專案檔案驗收申請表》(附件1)。專案檔案驗收組織單位應在收到檔案驗收申請報告的10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

第九條 申請專案檔案驗收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專案主體工程和輔助設施已按照設計建成,能滿足生產或使用的需要;

(二)專案試執行指標考核合格或者達到設計能力;

(三)完成了專案建設全過程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與歸檔工作;

(四)基本完成了專案檔案的分類、組卷、編目等整理工作。

第十條 專案檔案驗收前,專案建設單位(法人)應組織專案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負責人以及有關人員,根據檔案工作的相關要求,依照《重大建設專案檔案驗收內容及要求》(附件2)進行全面自檢。

第十一條 專案檔案驗收申請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專案建設及專案檔案管理概況;

(二)保證專案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所採取的控制措施

(三)專案檔案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與歸檔情況,竣工圖的編制情況及質量狀況;

(四)檔案在專案建設、管理、試執行中的作用;

(五)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

第四章 驗收要求

第十二條 專案檔案驗收應在專案竣工驗收3個月之前完成。

第十三條 專案檔案驗收以驗收組織單位召集驗收會議的形式進行。

第十四條 專案檔案驗收組全體成員參加專案檔案驗收會議,專案的建設單位(法人)、設計、施工、監理和生產執行管理或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第十五條 專案檔案驗收會議的主要議程包括:

(一)專案建設單位(法人)彙報專案建設概況、專案檔案工作情況;

(二)監理單位彙報專案檔案質量的稽核情況;

(三)專案檔案驗收組檢查專案檔案及檔案管理情況;

(四)專案檔案驗收組對專案檔案質量進行綜合評價;

(五)專案檔案驗收組形成並宣佈專案檔案驗收意見。

第十六條 檢查專案檔案,採用質詢、現場查驗、抽查案卷的方式。抽查檔案的數量應不少於100卷,抽查重點為專案前期管理性檔案、隱蔽工程檔案、竣工檔案、質檢檔案、重要合同、協議等。

第十七條 專案檔案驗收應根據DA/T 28-2002《國家重大建設專案檔案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範》,對專案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系統性進行評價。

第十八條 專案檔案驗收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專案建設概況;

(二)專案檔案管理情況,包括:專案檔案工作的基礎管理工作,專案檔案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與歸檔情況,竣工圖的編制情況及質量,檔案的種類、數量,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系統性及安全性評價,檔案驗收的結論性意見;

(三)存在問題、整改要求與建議。

第十九條 專案檔案驗收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專案檔案驗收組半數以上成員同意通過驗收的為合格。

第二十條 專案檔案驗收合格的專案,由專案檔案驗收組出具專案檔案驗收意見。

第二十一條 專案檔案驗收不合格的專案,由專案檔案驗收組提出整改意見,要求專案建設單位(法人)於專案竣工驗收前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並進行復查。複查後仍不合格的,不得進行竣工驗收,並由專案檔案驗收組提請有關部門對專案建設單位(法人)通報批評。造成檔案損失的,應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