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學籍檔案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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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的檔案,在各個朝代有著不同的稱謂。商代稱為“冊”,周代叫作“中”,秦漢稱作“典籍”,漢魏以後謂之“文書”、“文案”、“案牘”、“案卷”、“簿書”,清代以後多用“檔案”,現統一稱作“檔案”。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畢業學籍檔案怎麼辦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畢業學籍檔案怎麼辦

1、畢業後檔案存放學校(注意2年期限):

如果畢業後沒有及時找到合適工作(或考研),導致畢業即失業,可以到學校申請暫緩就業,在兩年內找到工作的,一定要及時回校辦理檔案轉移,到學校將戶籍和檔案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單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場。兩年過後,學校就會打回原籍,很可能造成檔案丟失。

2、畢業後檔案存放人才市場(建議):

(1)畢業沒有找到單位的(或考研),可以去學校或單位所在的人才市場進行檔案掛靠,千萬不能棄檔。人才市場都是人事局辦的,是官方機構,這是政府部門,擁有檔案保管權,有權辦理轉正定級,放在那裡起碼有安全保障。

但要提醒的是,一旦找到工作要及時辦理就業手續,以便能夠及時的進行轉正定級,方便後面的正式調動。如果沒有找到工作,也要記得人才交流中心的集體戶口是屬於臨時戶口,有兩年的限期,畢業超過兩年就不能繼續託管了,會變成“死檔”。一定要記得去處理。可以自己申請打回原籍,以免檔案丟失。

(2)畢業後找到單位的,可放心的找就業地方人才市場掛靠,而且掛靠的人才市場可能會接收個人手上的檔案。從存放在人才市場之日開始,就可以算我們的工齡了。就算以後到別的地方發展,也可以通過發調檔函,很方便的轉到新就業地人才市場。這樣既不影響在當地工作,也不影響職稱‘晉級’,工齡還能連續計算,順暢地完成銜接。

這裡有個注意點是找到的第一份單位工作如果未做滿一年,無法請求人才市場進行轉正定級,將會失去幹部身份。所以如果我們一定要離職,也一定要等到我們的第一份工作做滿一年已經申請轉正定級獲得幹部身份後。

(3)畢業後找到單位後又辭職到其他地方去的,這裡還有個注意點:某些地方的人才市場5年內如果沒有交檔案保管費,人才市場保管檔案的義務就會自動解除,檔案會被封存,我們的檔案會成為“死檔”(35歲之前可以檔案啟用,35歲之後,就麻煩了)!

3、畢業後檔案主動打回原籍:

不管是否參加工作,都可將自己的檔案拿回到原籍人事局或人才市場,省的'以後麻煩,畢竟以後如果有事情可以讓父母幫著處理。把檔案放在家鄉的人才市場,以後在外地找到工作後不會麻煩,一方面工作又不需要檔案,就算是是找到國企、考到公務員,單位發函到你家鄉人才市場調檔案就可以了。

4、畢業後檔案寄送公司/單位(不太建議):

現在一般公司都是把員工檔案統一放在公司所在區的人才市場的。建議檔案還是不要歸公司管理,以防自己離職的時候檔案很有可能被公司扣留。

5、檔案存放在街道辦事處(儘量不要):

檔案在街道的話,一旦有單位錄用你需要調取檔案的話比較的麻煩。而且檔案放在街道一樣要交存檔費用。

拓展閱讀

學院學籍檔案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我院學生學籍檔案管理工作,更好地為學院各項工作服務,結合我院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學籍檔案是指學生自入學之日起,在受教育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儲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文字材料。它是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籍、成績和畢(結)業等情況的重要憑證。

第三條學籍檔案管理是學校教學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求學籍管理人員以嚴謹負責的態度對學籍檔案材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交檔案室永久儲存。

第四條學籍檔案包括學生錄取名冊、學生學籍表、成績表、畢(結)業證、學位證稽核表、籤領表以及與學生本人學籍有關的檔案材料等。

第五條學籍檔案歸學校所有,由學院綜合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並按規定提供利用。

第六條學籍檔案內含個人隱私,他人不得隨意查閱、複製和擴散。

第七條畢(結)業生需要利用本人學籍檔案,憑本人畢(結)業證證明辦理。

第八條畢(結)業生委託他人利用其學籍檔案,必須有畢(結)業生的書面委託證明,並附畢(結)業生的畢(結)業證證明。同時,代辦者應出示本人的身份證。

第九條補辦畢(結)業證明者,應攜帶就讀時所在學院出具的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方可利用學籍檔案。

第十條學籍檔案原則上不對外提供利用。特殊情況下,院外單位需出具單位證明並說明用途,方可利用學籍檔案。

第十一條原則上不受理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查閱學籍檔案的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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