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屆畢業生必看(報到證、派遣、檔案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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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比較多,不過請務必耐心看完!很重要。你要是覺得很重要就告訴你的同學也來看。

2015屆畢業生必看(報到證、派遣、檔案等事宜)

 1、什麼是《報到證》及《報到證》的作用

《報到證》(也稱《派遣證》、《通知書》),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畢業生的調配部門簽發,是畢業生參加工作,轉正定級的必要材料,是證明通過國家統招考入高等院校全日制畢業生的重要憑證,自考和成人教育無《報到證》。

所有畢業生的《報到證》都要經教育廳稽核(辦理依據為畢業生上交的三方《就業協議書》或就業證明材料),最後由學校通過學院發放給每名畢業生。畢業生持《報到證》辦理工作報到、個人戶口遷移、人事部門轉接檔案等手續。所以說,《報到證》是非常重要的,從某種意義講和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同等重要。

目前各地接收畢業生(包括回生源所在地)的限制主要就表現在有無《報到證》上面:沒有《報到證》,在家庭所在地以外的地區就業無法落戶;回家鄉就業,報考當地行政事業單位也需要《報到證》;沒有《報到證》,人社局、人才服務中心不予接收畢業生的檔案,其檔案不能在人才市場流動;沒有《報到證》,國家的企事業單位都無法將其作為正式員工聘用,日後的轉正定級、職稱評定等等,都將受到限制。因此,特別提醒同學們,除升學外,其他畢業生都應該拿到《報到證》。

《報到證》辦理的有效期為畢業生離校後兩個自然年之內(2015屆畢業生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可辦理),畢業生畢業兩年後屬社會人才範疇,教育主管部門不再為其辦理有關就業手續(包括《報到證》的辦理)。

 2、2015屆畢業生辦理《報到證》的時間

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隸屬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6月下旬到7月上旬為區內各高校近8萬名畢業生辦理《報到證》,我校被安排在6月30日左右為畢業生統一辦理《報到證》。除辦理當天,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在期間不受理我校2015屆畢業生任何單獨辦理《報到證》的申請。

於6月20日前將《就業協議書》或單位接收證明交至學生就業指導中心的,以及國防生可以在一派(6月30日左右)辦理到《報到證》。由於涉及4000餘條就業資料錄入和《協議書》稽核排序,6月21日—6月29日期間交到就業指導中心《就業協議書》或單位接收證明的,有可能推遲到二派(7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辦理。為了同學們能在畢業時拿到《報到證》,為了配合全校畢業生就業材料的排序和錄入工作,請畢業生務必在6月20日之前上交《就業協議書》或單位接收證明、行政事業單位錄用網上公示。

就業材料錄入系統後,中心會將就業方案於6月24日交學院,由學院與畢業生一一核實是否錄入準確,請畢業生關注並配合此次稽核。

錯過一派的畢業生請務必在8月24日前將《協議書》或單位接收證明交就業指導中心(假期值班安排將在7月中旬釋出)。中心將每兩週到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一次派遣手續。

9月1日後,2015屆畢業生何時才能統一辦理《報到證》另行通知。

 3、辦理《報到證》的材料

《就業協議書》、用人單位接收函(格式也可自定,只要說明是接收內大什麼專業誰在何處從事什麼工作即可,需蓋單位或單位人事部門章)、單位檔案或網上公示(主要是行政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影印件、營業執照(法人為畢業生)、《高校畢業生自由職業情況登記表》(自由職業者)或國外高校《錄取通知書》等均可作為辦理《報到證》的派遣依據。材料儘量提供原件,如因寄送時間,原件需個人留存等原因,可詢問就業指導中心後提供影印件或將接收材料掃描、照相發到指定郵箱。

僅有人才交流中心的章,沒有具體就業單位的,不能視為就業,不能按照就業辦理《報到證》。有單位,且開出人才調檔函的,可以按《調檔函》+《接收函》的形式辦理《報到證》。

上交《協議書》和就業證明材料時請先閱讀畢業生上交《就業協議書》須知,上交就業證明材料時,請附加填寫《內蒙古大學畢業生就業情況登記表》(該表不需要單位蓋章)。在職研究生上交就業證明材料時填寫《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畢業生在職情況登記表》。上交《就業協議書》以外的就業證明材料時,同時攜帶自己的空白《協議書》,如協議書未從學院領取,中心會在現場電話與學院核實。

4、《報到證》的領取

因為《報到證》的'白色下聯要通過學院封入畢業生檔案,因此《報到證》統一到學院領取。按照學校的要求,一派的畢業生在畢業典禮後到學院同《畢業證》、《學位證》、檔案等一同領取,《報到證》不能提前於《畢業證》發放。因成績等問題暫時不能領取《畢業證》的,《報到證》將由學院扣留,不能發放。假期間辦理的《報到證》從學生就業指導中心直接領取,畢業生取到《報到證》後到學院取檔案,9月開學後中心會將所有留存的《報到證》轉交學院。

《報到證》的辦理和發放時間是由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和學校統一安排和要求的,沒有例外的情況,用人單位如要求畢業生提前攜《報到證》報到,請和單位解釋。如需學校出面證明的,可到就業指導中心開取證明。

 5、關於緩派

2015屆畢業生已簽約,並已將就業材料交就業指導中心,但目前有和原單位解約的意向或原單位正在辦理某些手續(如入編、解決北京戶口)需延緩派遣,可在6月20日前將《緩派申請》學院需簽署意見,交就業指導中心(說明和哪個單位簽約,為什麼要緩派,之後如何處理)。

中心可暫時不為該生辦理《報到證》,直到該畢業生交來其它材料解決此問題。如到9月1日還未處理,中心將按照原單位派遣。

 6、派遣單位

派遣單位即《報到證》左上角填寫的單位,是明確你的檔案等人事關係應該轉往的地方。一般來說,單位可接收檔案即可將《報到證》抬頭列印(俗稱“派遣”)為該單位,畢業生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對自己的檔案、戶籍、組織關係進行調轉。《報到證》上註明的報到時間(為一個月),儘量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部分地區和單位無強制必須在期間報到的要求。

單位派遣基本原則:

(1)行政事業單位、國企、股份制企業等規模較大的單位,有專門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報到證》左上角填寫的單位直接派到用人單位。

(2)中小型企業,協議書上蓋當地人才中心章的。《報到證》左上角填寫用人單位或人才中心,如填寫的是人才中心,備註註明實際工作單位。

(3)中小型企業、行政事業單位聘用(無編制)、在北京、深圳等地不能解決戶口、基層就業專案等不能存放檔案的單位,且沒有人才中心章的。《報到證》左上角填寫的單位派到畢業生生源地就業主管部門,多數為地市級人社局(教育局)、人才交流中心或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7、關於檔案

檔案是記錄個人教育、工作經歷的重要材料,畢業生畢業後應妥善安置自己的檔案,不允許個人長期攜帶檔案,自己開封檔案。《報到證》是畢業生檔案中的重要材料,關係到畢業生存檔、落戶、轉正定級等事宜,除升學外,無《報到證》的檔案一律不允許調離學校。

檔案的接收單位以《報到證》派遣單位為依據,轉遞至具體用人單位、單位所在地人才服務中心或畢業生生源地就業主管部門。

本科畢業生如確有留檔需要,可與學校簽訂《內蒙古大學畢業生留存檔案協議書》,由院系託管檔案兩年,期間隨時可以辦理調檔,兩年後的年底(即2017年年底)由院系轉交學生就業指導中心發回畢業生生源地就業主管部門。

高職、研究生畢業生落實就業單位並辦理《報到證》後,應及時辦理檔案關係,學校不予保管檔案。確有困難的,可將檔案暫存至當年12月底,之後將檔案轉至生源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檔案在轉寄過程中涉及多個單位,有可能在寄送過程中漏登記、破損、丟失,請畢業生儘量在畢業時,至少在畢業當年自行妥善處理好檔案問題,不要等著學校兩年後發回生源地!自己一直不管檔案,10多年後來學校查檔案,發現檔案在畢業兩年後郵寄回生源地,回生源地又找不到檔案的畢業生屢見不鮮。

 8、關於改派

《報到證》辦理的有效期為畢業生離校後兩個自然年之內(2015屆畢業生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可辦理),在此期間內,畢業生就業單位發生變化,新接收單位要求畢業生提供派往該單位《報到證》的,可以辦理改派手續,逾期不能再辦理改派。辦理時需向校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原《報到證》上下聯。上聯為彩色,畢業時與《畢業證》同時發到畢業生手中,下聯為白色封在畢業生檔案裡。檔案不允許個人拆封,畢業生可攜帶檔案和上聯辦理手續。

(2)原單位解約材料。《報到證》上顯示的單位出解約材料,基層就業專案由該專案地市主管部門出具。出國、自由職業、申請回生源地的不需提供。

(3)新單位接收材料。協議書、接收函等。

對《報到證》、檔案、戶籍、黨組織關係等置之不管,拿了《畢業證》就走人的做法,將會在你將來的工作和生活中,在就業、報考公務員、落戶、計算工齡、轉正定級、提拔呼叫、結婚、買房等方面帶來不可預測的麻煩!類似的案例在之前層出不窮,特別是今年國家對行政事業單位、國企人員的檔案進行全面檢查,很多畢業生檔案內沒有《報到證》,有的是在畢業後十年左右,甚至三十多年後才出現的麻煩,直接影響升職、評職稱、人事調動等事情。學校在畢業生離校前有詳細告知你們的責任,請畢業生務必處理好以上問題!

近期由於涉及畢業生派遣及離校諸多問題,就業指導中心來諮詢的同學和電話很多,再加之本身工作量很大,如在辦公室處理工作和回答電話疑問過程中,有不妥之處,請畢業生諒解。也希望畢業生能仔細閱讀這4000多字的說明,儘量自己找到解決問題的答案,如還有疑問可到學院或學院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