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生還讀後感800字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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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若有志於一件事物,必依下法而行——

無人生還讀後感800字4篇

首先,大略入門之後,儘量保持該領域的知識空白,以自家的頭腦空想,應該是如此這般,一五一十;而後親身實踐,積累經驗;到一段落時,進入研究段,以取樣方式調查。取樣一般有三:看起始,看最終,看巔峰。若再有興趣,再從中抽取幾個有代表性的過程樣點,略窺其變化走勢而已。

吾對偵探小說如此——愛倫·坡看過,原創看過,克里斯蒂看過,夠了,旁的不看了;而對“暴風雪山莊”,亦如此。《無人生還》作為此類代表——若說此類不該稱“暴風雪”而應稱“孤島”,純屬咬文嚼字——寫得如此早,寫得如此好,自然不可不知。

在大致領略“暴風雪”的風姿之後,在下便私自定下作此種文章的“一”、“二”、“三”、“四”,這裡便不細說了。一直以來,對“暴風雪”的某些痼疾頗有微詞,怨念甚深,原以為是後來人不爭氣,狗尾續貂、畫虎類犬,如今見得這般早期這般經典,那一樁樁一件件,竟也不能免俗,不禁修正觀點:這等模式,怕是胎裡帶病、先天不足。而這論斷,或與譯者有關。在下所讀貴州版,過程中毫無流暢平和之美感,只覺前言不搭後語,許多理應餘音繞樑處卻嫌生硬,一般敘述時反因多義英文單詞的誤解而冒充了線索,個別段落甚至有讀沒有懂。這等異常現象之解釋,我在克里斯蒂腦子進水、在下理解力大幅倒退和翻譯者自己抽筋之間,選擇了第三個——其文辭之粗劣,真好似使用了網路翻譯軟體後直接排版的效果。

不過話說回來,也確有一些精髓之處,早期靈光一閃,亟待發展,後世卻缺乏承襲,丟了西瓜撿了芝麻。之於“暴風雪山莊”,《無人生還》是立,是順,是特例;而後人所寫,是破,是逆,是常例。其間必有變化,某些方面難以兼顧,也屬必然。但變化本身,大多弊大於利,越發難以在飄和穩之間取一個平衡;而少數利大於弊者,利處偏偏不加彰顯,弊處卻也不知修飾,反而畫蛇添足,新不如故。

在下乃是勞心之人。每每針對一些人事物作些思索,總有一些感觸、一些慨嘆、一些追思、一些承當。此次亦不例外。所謂——

重整河山待後生。

我欲乘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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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無人生還》,雖然已經高三了,但我還是無法放下書,還是想看書,沒辦法,幾次提醒自己要好好學,就是改不了,言歸正傳:從一開始我就被這本書吸引了,小說一開頭竟然同時進行了八個人的心理描寫,這是我從未見到的,我對阿加莎的文字掌控能力佩服的五體投地,在整個小說中都曾經多次進行過很多人的心理描寫,這對作家的能力是一個極大地考驗,八個不同經歷的人必然是八種不同的心理,你要把每一個人的心理都捉摸透,都不盡相同,事實證明阿加莎經受住了這樣的考驗,她的文章完全折服了我。

說實話我,我完全被這個最偉大的女性偵探小說家騙了,我從一開始認為歐文先生不在島上,後來知道他在島上,後來認為他是十人中的一個,到後來只剩三個人的時候我恍然大悟他根本不是這十人中的一個,但看到結尾才明白自己錯了,法官竟然就是歐文先生,這是我完全沒有想到的。

法官一開始確實給人一種狡猾的感覺,但是他的年齡和他在整個團隊中所成為的領導者角色都讓人感覺這麼一個老先生是殺人凶手是多麼的不可思議。

說實話如果你要我說這一切都在情理之中我也不認同,但我認為這確實是在所有牽強的解釋中最好的解釋。

孤島殺人案這類的故事是最難以寫的,因為你可能寫著寫著就發現自己無法寫出一個完美的結局,所以也很少有作家嘗試這種寫作方法,阿加莎克里斯蒂確是開了孤島殺人案的先河。一個女人,能有如此大膽的想象,如此縝密的思維確實讓我自愧不如。

這九個人所犯下的八件案子確實都是法律懲辦不了的,但話說回來其中的有些人真的該死嗎?當然我認為不是這樣的,但他還是殺了他們,這其實還是說明他更享受殺人的過程,而這個人是不是該殺卻並沒有經過認真的思考。但他提到他對每個人的被殺順序都是經過精心的準備的,死在前頭的會受到少一點的心理上的折磨,這個說法非常有趣,而且再一次證明了人類心理暗示的強大,最後一位女家庭教師正是在強烈的心理暗示下自殺的,

其實我是蠻想學心理學了,不過聽說心理學不好就業啊。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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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笑了這麼半天,也該說點正經的。

翻開《無人生還》之前,心裡其實相當掙扎:這書一旦讀過,將使我蒙受一個損失,以後再也不能拿著無知當個性地叫囂:“誰說我學克里斯蒂?我連《無人生還》都沒看過!” ——好像仍不是很正經哈。

而看罷之後——也許因過於特殊的閱讀經歷,使我無法客觀評價——竟產生一種不甚滿意的感覺。這在克里斯蒂作品讀後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約是本書乃克里斯蒂所寫,卻偏不夠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風格之代表是《尼羅河慘案》與《陽光下的罪惡》。它們是如此克里斯蒂,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還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經典名作的《長夜》、《羅傑疑案》和《東方快車謀殺案》,已屬偏鋒之作,所幸偏在合理範圍之內,反顯得比端方的正統更加活潑妖豔。而《無人生還》偏得太過,飛得太高,竄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頭一看,卻是下盤不穩。從性質上講,此二者同為變化,一為波動,一為畸變;從距離上講,前者尚在三等親以內,後者已經出了五服;從效果上講,前者是一念成佛,後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說話有些脫離群眾,說得淺白些,是這樣的:《尼羅河慘案》是一位妝容精緻的美人,是那種摸著良心誰也無法否定的美貌;《羅傑疑案》等於略作了些簡單整容,割個雙眼皮墊墊鼻樑,輪廓還是那樣兒,只是更漂亮了,於是乎顛倒眾生、傾國傾城;而《無人生還》整個兒變了性,導致結果兩極化:一些人一見之下兩眼開花,蜂擁而上,痴戀而靡他;另一些人驚得“噔噔噔”連退數步,躲得遠遠的,怯怯問一聲:“神仙?妖怪?”

而除卻風格之落差,大概還有評價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稱譽、無限榮光的事物,若在滿心崇敬中走近觀之,往往沒有之前想得那麼好。或許,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學時熱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萬人空巷,我也從旁人口中聽了些梗概,驚鴻瞥見過幾個鏡頭,記住了一首主題歌,但從未看過。並非沒有機會,而是有機會卻刻意不看。當年我便說:“這樣的片子,若是初時看了,也便看了。別人說好時,我想也是要跟著說的。這好來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時沒看,現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聲聽得多了,心中定下一個‘太好’,便是此片再怎麼好,也比不上這個‘太好’。現實中事,萬沒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離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霧裡看花,朦朧陶醉便了。以一時之缺憾,留一世之經典,在我看來,是件個性事兒,也是聰明事兒。而我究竟不愛電影,放手竟也樂得;而面對奉為畢生職志的偵探小說,到底學不來這種灑脫,或者是無法灑脫。那些經典之作,且不說“沒看過,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備常識。可以說,我看《無人生還》,不是隨性而為,而是為所當為。

許多東西,也許在當年成就之時,確是實至名歸;而隨著時光流駛,不斷增幅擴張,漸漸失真為天上來的乃至天外飛仙的神異神異之神神異,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實難符。正所謂天道難違,滿眼所見皆是如日中天之後,隨即譭譽參半;到得飛龍在天,哪個能避過亢龍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誰的腕力能扳過這個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規律”,還須順應行之。前車之鑑,實值得我輩作文者與評論者惕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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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本書,我想,多年之後,我最為深刻的記憶應該是:

那傢伙掏出一本書,說:我最近在看這個——《此地無人生還》

我有點驚訝,說:不是這麼巧吧。於是也把我的那本與他交換——《無人生還》。這本書,在我的生命裡,帶來了一點點小巧合,小驚喜。

經過了《lost》《GSI》以及無數驚險懸疑故事的轟炸,大腦已經麻木,《無人生還》自然無法再帶給我高峰體驗。可是,阿加莎同學幾十年前就能編出這樣的故事,據說開闢了荒島殺人的經典故事模式,不得不令人脫帽致意。

阿加莎自己在序裡寫道,這部作品所耗費的心裡是空前的,我相當相信。如何按照一首童謠的模式逐個殺人,如何將十人的故事和心理逐個展開,如何將困境中的猜疑、絕望逐漸推向恐懼的瘋狂,這功力,還是相當厲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