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作品集讀後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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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魯迅有文字上的一種“潔癖”,這不僅是說他在創作的時候字斟句酌,決不含糊,馬虎,還包括原文於報刊上發表之後,在收入集子裡時,又趁機大加修改。以下小編為大家介紹魯迅作品集讀後感300字文章,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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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這五年以來白話文學的成績,因為時間過近,我們不便一一的下評判。……但成績最大的卻是一名託名魯迅的。”胡適先生曾這樣說道。或雲:魯迅先生的作品是用刀一個字一個字地刻在木上的。或雲:讀魯迅先生的文章給人一種很遙遠,虛無縹緲的感覺。吾雲:讀魯迅的小說,你走進了,它就離你很近,你走遠了,它就離你很遠。

在《魯迅小說全編》裡,我到過很多地方,到過“故鄉”,到過“魯鎮”,到過“京城”,到過……。把這些個地方發生的事穿在一起,像是天然珍珠項鍊。現在,我就讓它們大珠小珠落玉盤。

在這些作品裡,我最先讀的就是《兔和貓》,兔子一直是我最喜歡的動物,當我看到那小白兔遭黑貓毒手時,心裡也是一陣擔心,一陣怨恨黑貓,當我看到白兔的智慧,小白兔們都安然無恙時,我又一陣狂喜,一陣欣慰。小說簡單的情節並未讓文章失色,反而在大家群呼:打倒可惡黑貓,為白兔報仇時,我看到了人世間最基本的愛與同情,我想那是當時的社會所缺少的珍寶吧。從這些可愛的文字背後,我同樣看到了那個站在孩子們中間,以溫暖,柔和的眼光觀察小兔子,小小兔子,還有那些純真的孩子的魯迅。一觸及這些幼小,魯迅似乎很難將他手上的“刀”拿起來,他的筆端就會流瀉出無盡的柔情和暖意。這是少有那個不是“橫眉冷對千夫指”的魯迅。魯迅將“生命之愛”注入人們的心中,告訴人們他“弱本位”的態度。我突然感覺魯迅離我好近。

魯迅的作品大都離不開“諷刺”二字。例如,在“風波”中,九斤老太反覆唸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無不勾勒出落後、保守、怨天尤人的'農村年老婦女形象,更道出當時持有這種無知、消極思想的一群人的可笑。還有七斤夫婦,趙七爺因為一條辮子的有無,幾家歡喜幾家愁,盡顯小人物的悲涼。在1917年張勳復辟事件的背景下,辛亥革命被阻。通過“風波”一文,魯迅先生想告訴當時的人:社會意識變革的單純的政權更替,並不能給中國帶來真正的進步。此後最重要的是改造國民性,否則就算成為了共和政體又怎樣呢。在辮子風波中,旁觀者的漠不關心甚至幸災樂禍的態度;主人公被“皇帝坐龍庭,自己沒辮子”一事心裡備受折磨,到後來,皇帝不坐龍庭,不留髮也可留頭的如釋重負,一針見血地披露了當時社會的世態炎涼。

還有魯迅模仿許欽文的《理想的伴侶》而書下的《幸福的家庭》中更是借主人公明明身處在拮据的家庭卻為謀生計賺稿費,憑空“捏造出一個住房寬敞,不愁衣食,處處現紳士風度的美好的家庭。魯迅用這種理想與現實的矛盾、用滿地找不出幸福家庭所在的位置,只能用a地表示的無奈,讓人們在笑中不免帶著淚。

我覺得在閱讀這些個小說中,魯迅先生的思想離我越來越近,如果你來見識一下這本書的廬山正面目,相信你對當時的社會,亦或是魯迅都會有一個更全面的認識。正如我所說的:讀魯迅的小說,一旦你走進了,它的一切就會離你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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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了是在幾歲開始知道有魯迅這個人物,只是隨著年齡增大,也逐漸有了他的文章的接觸,更知道了他是中華民族的精神支柱,是一位偉大的民族英雄,人民戰士。

《魯迅自選集》選《野草》七篇、《吶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編》兩篇,共二十二篇。因為魯迅生前只有這本《自選集》,“編選意圖”就特別引起學者們的興趣。張鐵榮先生在《中華讀書報》(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對此多有論述。有一段話是這麼說的:

“他僅僅從《吶喊》中選取了自己最滿意的5篇小說,作者自己並沒有把這兩篇‘聽將令’的代表作《藥》和《明天》選進去,這大概表明了他所說的‘聽將令’是一種自謙和託詞,也可以看出對這兩篇作品不甚滿意。如果沒有《魯迅自選集》的出版,我們就很難知道來自作者的這一心靈深處的資訊。其次,關於從彷徨選取的5篇也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這裡面刪去了《兄弟》、《孤獨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碼說明此時的魯迅已經從兄弟失和的陰影中脫出,在心緒上也和彷徨時代完全不同了。當然從《故事新編》中只選取了兩篇就是《奔月》和《鑄劍》,這是最符合魯迅精神的作品,至於為何刪去了《補天》——就很值得對1933年的魯迅進行具體分析了。”

《魯迅自選集》是魯迅應天馬書店之請編選的,以魯迅對“選本”問題的敏感,他在這次的“自選動作”中參進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張鐵榮先生這一段話也過於坐實、過猶不及了。

《魯迅自選集》沒選雜文,他還說,“夠得上勉強稱為創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這五種”。其實,這裡的“創作”一詞,是魯迅故意借用別人的概念,並非他自己的想法,因為在他看來,雜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種“創作”。如果我們偏信了他的話,是否就可以認為,魯迅在《自選集》裡不選雜文,就是對雜文“不甚滿意”,要“刪去”了呢?

魯迅一生為什麼只有一個《自選集》?

魯迅有文字上的一種“潔癖”,這不僅是說他在創作的時候字斟句酌,決不含糊,馬虎,還包括原文於報刊上發表之後,在收入集子裡時,又趁機大加修改。但我們千萬別誤會,以為魯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觀點。決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沒有詳細通盤的研究——只限於具體的而且極細微的字句。不知道這是一絲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還是心理上的問題的表現,專門研究作家的變態或病態心理的學者們,應該可以回答這個問題。以前讀孫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錄,介紹魯迅怎樣在編輯《野草》時細心修改那些在我看來似乎並無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經很納罕了。這次再看魯迅著作校勘專家劉運峰先生校注的《魯迅自選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僅僅對照“序言”,就有極大的震動。一篇標點符號在內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魯迅後來將它收入《南腔北調集》,竟然修改了四十處之多,而且全是細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後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魯迅於上海寓樓”,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魯迅於上海寓居記”!

魯迅的小說並沒有如高中課本中學的《紀念劉和珍君》等文章來的深奧。大約他出生在那個環境中,生長在那個時代吧,基本上所描寫的都是窮困的中下層人民的生活,也包括自己在內。他的《吶喊》,所寫的都是身邊的小事,就如一篇《一件小事》一樣,生活中可以說隨處可見,但他卻能以此小事催他自醒,增長他的勇氣和希望。這樣的文章不僅僅是翻閱,更給我啟示。

《狂人日記》,我不能給它下個定義,在一開始讀它時,我甚至摸不著頭腦,我不清楚自己這是在看一篇什麼樣的文章,有點害怕,有點疑惑,那嚇人的語句,吃人的歷史,彷彿就發生在身邊使我不禁聯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該怎麼樣?也許他的“吃人”也可理解為當今社會中金錢為上,以利為友的沒有親情友情可言的只顧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競爭吧,沒有錢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飯,這不是跟吃人一樣嗎?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麼些溫暖可言的,畢竟每天的太陽是溫暖的,在人類越來越文明之際又怎麼可以發生人吃人的這種野蠻行為呢。很欣賞阿Q的那種心滿意足的自認為得勝的心態,稱之為妙法不為過。但被人打了之後還有愉快心情,還能和別人調笑一通,回到土穀祠倒頭就睡著了,這就是阿Q精神嗎?有點愚甚至有點蠢,但也不得不承認這是個調節心理的好辦法,凡事換個角度想或許會有收穫吧。

一本書看完,總有些個味道,這種味道又似乎只有心裡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