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讀後感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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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喜歡都樑的《亮劍》,那《血色浪漫》你絕對不能錯過,不管出於文學欣賞還是個人愛好,這個故事,這個人,觸動了我多年平靜的心,希望推薦給大家一本學習人生的好書。

血色浪漫讀後感1500字

“那是一個沒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揮灑在武鬥和吶喊聲,這是他們陽光燦爛的日子,他們的浪漫在血色昏黃中瀰漫成昨天的記憶,我們在他們的故事中心隨波逐動,卻發現,青春不過是一場綻放到極致卻結束的太過倉促的事”這是都樑對整個故事的簡介。他講述的是一個有關“命運”的故事,可我卻從中讀出了90後的味道。也許我只偏重於主角,也許因為我正值青春,所以我的感覺停留在綻放到極致,而不是短暫和無法抗衡的“命運”。

故事開始於1968年,男主人公鍾躍民高調登場,他的閱歷是整本書的靈魂,比起驚心動魄的故事,更吸引我的還是男主的性格,他有膽識有謀略,善用逆向思維,很少按遊戲規則行事,將門出身的他,有著與身俱來的魅力。面為戰爭,談到死亡時,他這樣說“假如人有靈魂,會像書上寫的一樣,去找閻王爺報到,要是我中了頭彩,我還要成立個特遣隊,有願報名的一會跟我說,我帶弟兄們去閻羅殿逛逛,咱們用衝鋒槍,手榴彈端了他閻羅殿……”他就是這樣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主,當頑主,下鄉插隊,帶隊行乞,當兵作戰,賣過煎餅,蹲過牢房,開過飯店,經歷過大起大落,故事的尾聲也是他新路途的開始。對他而言,一生的每個時間段都是一個單獨遊戲。每當生活失去了刺激,便會毫不猶豫離開,尋找想要的感覺,屬於遊戲人生的人,然而卻在遊戲人生的過程中享受了人生。

世界上就有這麼一種人,天生就不喜歡過正常人的日子,而是願意接受挑戰,喜歡冒險,就像《在路上》的狄恩,《麥田裡的守望者》中的霍爾頓,及本主人公鍾躍民,他們有個新的名字叫“行走在路上的人”。

這讓我想起了這樣一段話,人生最重要的有兩件事,要麼旅行,在大自然的美妙中尋找自己;要麼讀書,充斥於知識的海洋,不管任何時候身體與靈魂總要有一個要在路上,只有在路上我們才能看到美麗的風景,才能感受酸甜苦樂。

沒錯走在路上,我們的感覺,作為90後的,我們本應該像鍾躍民一樣有著塑造生活的熱情與活力,然而不知道從什麼時候,我發現很多人少了這種說走就走的勇氣,卻多了無數的等待,等待最佳時機?等待一鳴驚人?或許是等待暴風雨過去,久而久之,這種本能好像變得越來越模糊。如同我們不停討論著的夢想,越長大越發現她變成了我們心中永遠美麗的神話。鍾躍明,這個可以將鮮血與浪漫結合演繹的人,觸動了我平淡的生活,我決定拋棄往日的矜持,為青春好好活一把。不管是愛情還是事業,都願意放手一搏,即使飛蛾撲火我也要精彩的.綻放。從他身上我明白,當暴風雨來臨時,不要等待它過去,而是學會在暴風雨中跳舞。

如果你曾經和我一樣,永遠在教室的某個角落,生活的某個角落,做著人人都誇讚的乖乖女,沿著既定的軌道,安靜而平凡的活著,在其他人的故事中描繪著自己五彩的人生。也許之前我會覺得沒什麼很正常,但現在我想帶著你一起甦醒,因為即使我們用盡所有顏色繪製出繽紛多彩的藍圖,它也僅僅是一張紙,不是我們青春的本色,在人生的畫卷中它仍然是灰色的,《致青春》演繹的不是我們的青春,我們不用去懷念,相反90後的青春正在熱播,沒有劇本,沒有彩排,也沒有NG,每一天都是現場直播,曲折離奇的故事要由我們來演繹,即使有遺憾,那也是我們生活最美的場景。像風一樣自由飛翔,用飛翔軌跡煅寫後輩的前車之鑑。